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招用社区工作者88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建设,根据《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委办〔2018〕130号)规定,县委社会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88名。具体岗位与数量等详见《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
 
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4年6月28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目查询。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
 
2.新昌县户籍人员(以2024年7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要求为18到35周岁(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为18到40周岁(1983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上述人员中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证书(证明)。
 
三、招用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7 月3 日9:00—7月5日17:00。
 
初审时间:2024年7 月3 日9:00—7月6日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资格初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安排,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特别注意,在填报报考信息时现户籍所在地请明确至市、县;固定电话请填写11位手机号码,应聘人员必须真实填写高中以来的学习工作简历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获得情况。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20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时间和科目:2024年7月20日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因岗位需要,设立笔试加分项。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2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中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4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高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6分,职称等级加分取高值,不累加。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总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招聘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需提供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者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持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有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经验人员持街道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岗位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并不予发放面试通知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将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由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统筹分配至社区。
 
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合同用工期间薪酬、福利待遇按现有专职社区工作者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半年内有效(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若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以及已录用人员辞职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放弃递补机会或半年有效期内未获得递补机会的,递补资格自动失效。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0575-86623367。
 
本次招聘由新昌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034770。
 
 
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招用编外人员19人公告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新委办〔2022〕69号)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决定组织开展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9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或于2024年7月16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7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国内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6年7月23日-1993年7月23日)外,其他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7月23日-1988年7月23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资格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还需随带按规定填写的《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医技辅助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医技辅助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卫健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健局核准同意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全县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县卫健局咨询电话0575-80623375。
 
附件: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第二次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5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补充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24年新昌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限男性,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截止报名当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高不低于165CM,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部队服役、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未满3年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待遇、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4年新昌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现场交给报名工作人员;
 
3.报名地点: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七星街道坤豪路220号),联系电话:0575-86780863;
 
4.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证件照3张(1寸2张,2寸1张,蓝底或白底);
 
(4)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特殊专业人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交报名材料后,由新昌县应急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7:30,考生需在7:15分前进入考场,若未准时参加,视为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2.测试科目:引体向上(30分)、仰卧起坐(30分)、1000米跑(40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新昌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3)。
 
3.测试地点: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七星街道坤豪路220号)
 
(三)笔试
 
1.体能测试达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体能测试完成后合格人员在当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练习题库见附件4,内容以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三)加分项
 
因岗位需要,设立加分项: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加2分;
 
2.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加3分;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加3分;
 
4.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加1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加2分。
 
(四)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加分项的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上午8:00开始。考生需在7:45分前进入候考室,根据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若未准时参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全部考试过程。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加分项。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若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体能测试成绩再相等的,将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参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乡镇政府专职队的招用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在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所有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确定录用人员后,政府专职消防队所属乡镇与被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关注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所有岗位)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用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新昌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75-86780863。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新委办〔2022〕69号)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羽林分院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名,岗位为驾驶员。
 
二、招用条件
 
(一)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7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中专及以上学历(包含高中),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7月23日-1988年7月23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与招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取得准驾车型C1及以上资格、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驾龄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当年度驾驶周期扣分不超过6分;会开手动档、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三、招用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报名、笔试、现场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还需随带按规定填写的《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关交通、安全法规及驾驶技能知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现场技能测试
 
现场技能测试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汽车驾驶技术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不足5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现场技能测试的人员放弃现场技能测试的,不再替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现场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现场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现场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办理招用
 
笔试、现场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卫健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健局核准同意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全县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咨询电话: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羽林分院86199686。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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