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泉州市安溪县公立医院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泉委发〔2015〕14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推动医疗“创双高”十八项措施(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23〕6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安溪县公立医院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⑦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已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8:00-7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系统将于7月14日18:00关闭。
 
  报考人员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高层次人才招聘+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命名的ZIP压缩打包发送至安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箱:rsykjg@126.com。报名材料包括:①《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含相片);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的认证报告和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扫描件材料;④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方可报考(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⑥岗位要求其他材料及《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发表论文等情况证明。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只需一项):报考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后所缴纳的社保等凭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党政群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报考人员个人档案内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各项信息。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最迟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或同意辞职)证明。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8日8:00-7月15日18:00。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资格复审。安溪县卫生健康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安溪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①《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2)(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及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的认证报告、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
 
  ⑤岗位要求其他材料及《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发表论文等情况证明。
 
  ⑥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联系电话:0595-68791326、0595-23260317。
 
  四、考核
 
  (一)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主要根据岗位性质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成绩、工作表现、现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按照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定后,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总和取算数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ja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地点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由安溪县卫健局商安溪县人社局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向安溪县人社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组织及要求。体检由安溪县人社局和安溪县卫健局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安溪县人社局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安溪县人社局另行指定医院(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考察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及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咨询,请与安溪县人社局和安溪县卫健局联系,咨询电话:0595-68791326、0595-23260317。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68791328。
 
  (五)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福建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招聘辅警100人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辅警招聘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指公安机关依法招聘和管理,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基层一线单位辅警。男性85人,女性15人。
 
  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具体岗位须服从本局统一分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女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4.男性岗位要求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需承诺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将予以解聘),女性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主要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下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或者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9)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10)从泉州市公安机关的辅警岗位离职不满一年的(自离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
 
  (11)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8.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要报考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9.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下列考生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
 
  福利待遇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福利待遇由分局统一保障。应发工资根据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绩效等差别有所不同,除依法缴交“五险一金”外,正式聘用后实发工资平均每月约3500元至5500元,年度考核合格辅警发放6000元年终奖金,年度考核优秀辅警额外发放配套奖金。工资待遇将随着经济增长、工作年限增加、学历提升等逐步提高,同时可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并配发统一制式服装、装备。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有现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报名资格复核、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义全街警务站(泉州市鲤城区临江街道义全街215号)
 
  2.须提供的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2024年度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统一按电子表格填写后A4纸格式单张打印,勿涂改。
 

 
  (扫码下载)
 
  (3)属于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为:①“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②“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须提供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③“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须提供相关证书;④“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⑤“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注意:工作人员将现场初审并当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收取报名登记表,报名无效。
 
  (二)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初定于3月17日左右进行测试,请提前做好准备)。
 
  1.测试项目和标准:“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5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88年2月29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6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2.测评方法
 
  (1)纵跳摸高准备测评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评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评条的视为合格。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戴手套等其他物品;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组织,随机抽题考试,均为客观题,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考题为主来源于党的二十大精神、法律法规等范畴。考生可参考《学习资料(2024年度第一期)》(附件2)进行学习。
 

 
  (扫码查看)
 
  (四)面试
 
  按照招考人数1:1.2的比例,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并当场打分,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
 
  (五)考试总成绩
 
  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名次排在非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之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同属优先招聘对象或同属非优先招聘对象,则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考生面试成绩也相同,考生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考生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报名资格复核
 
  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报名资格复核环节的人选。报名资格复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提供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4)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须加盖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公章)。
 
  (七)政审报名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政审。政审为主审核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八)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性,考生存在文身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九)公示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十)递补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递补。
 
  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考生须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并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若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或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列入考生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责任。
 
  2.考生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个人原因弃权的,列入考生诚信档案,自弃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辅警招聘考试。
 
  3.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及体检表,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4.本期招聘工作预计在今年4月初完成。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鲤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考生须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咨询电话:0595-2220257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5.本公告由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2024年福建泉州市安溪县公立医院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泉委发〔2015〕14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推动医疗“创双高”十八项措施(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23〕6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安溪县公立医院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⑦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已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8:00-7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系统将于7月14日18:00关闭。
 
  报考人员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高层次人才招聘+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命名的ZIP压缩打包发送至安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箱:rsykjg@126.com。报名材料包括:①《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含相片);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的认证报告和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扫描件材料;④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方可报考(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⑥岗位要求其他材料及《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发表论文等情况证明。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只需一项):报考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后所缴纳的社保等凭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党政群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报考人员个人档案内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各项信息。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最迟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或同意辞职)证明。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8日8:00-7月15日18:00。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资格复审。安溪县卫生健康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安溪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①《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2)(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及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的认证报告、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
 
  ⑤岗位要求其他材料及《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发表论文等情况证明。
 
  ⑥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联系电话:0595-68791326、0595-23260317。
 
  四、考核
 
  (一)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主要根据岗位性质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成绩、工作表现、现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按照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定后,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总和取算数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ja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地点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由安溪县卫健局商安溪县人社局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向安溪县人社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组织及要求。体检由安溪县人社局和安溪县卫健局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安溪县人社局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安溪县人社局另行指定医院(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考察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及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咨询,请与安溪县人社局和安溪县卫健局联系,咨询电话:0595-68791326、0595-23260317。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68791328。
 
  (五)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福建泉州市第三医院招聘12人公告

  
 
  因医院业务拓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专业能力;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临床护理岗位:8人,护理、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心理咨询师岗位:3人,心理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获得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证书者优先。
 
  3、音乐治疗师岗位:1人,音乐学、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以上岗位考试形式均为面试。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
 
  2、报名材料:(不齐全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1)泉州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所有学历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
 
  (5)岗位相关证件扫描件(需提供扫描件)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泉州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邮箱(qzsyrsk@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没有按格式要求打包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4、资格审核
 
  我院人力资源管理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将电话通知个人),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康泰路3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95-27551132(人力资源管理科)
 
  监督电话:0595-27550775
 
 
  泉州市第三医院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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