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哈密市招聘中小学教师7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73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177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3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3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心理、精神类疾病等),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应当具有良好的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能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7.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相符,详见《2024年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目录》。
8.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9.其他要求:同时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报考,参加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前须取得相应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7月3日-7月9日18︰00时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录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http://124.119.14.10/default.aspx?kszx=202113)报名,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下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证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50kb以下,其他证件照片大小600kb以下,分辨率最低为800×600像素)。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准确有效,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二)网上资格初审:7月3日-7月9日
1.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考生提交网络报名信息后,可在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
2.打印准考证:7月17日10︰00时起,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及出行方式,做好考试准备。
(三)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时间:7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共1门(综合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查询:7月27日10︰00时起,考生通过登录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查询个人成绩和资格复审入闱信息。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闱人员确认。笔试结束,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复审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复审者,一同入闱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8月1日-2日
3.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入闱考生须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及岗位其它要求相关证明,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进行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8月10日(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地点:面试地点以发布公告为准。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市教育局根据考生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前1天通过哈密市政府网公布试讲课题。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体育学科还须进行专业测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经确认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公布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当场公布。
(2)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区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未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如不合格,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调剂补录
对因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的空缺岗位进行调剂补录。根据岗位要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补充空缺岗位。调剂补录成功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公示
按照程序,由市教育局在哈密市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教育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按规定时间赴岗报到后,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4年9月1日前提交招聘学校所在市、区县教育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个人档案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五、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edu/)、哈密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hami.gov.cn/)和微信公众号“哈密教育”发布。
(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均通过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http://124.119.14.10/default.aspx?kszx=202113)发布。
(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信息通过哈密政府网(网址:http://www.hami.gov.cn/)和微信公众号“哈密教育”进行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招聘公告由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咨询电话
伊州区教育局:0902-2232133
巴里坤县教育局:0902-6822029
伊吾县教育局:0902-6722756
哈密市教育局:0902-2257693
哈密市人社局:0902-2232189
纪检监督电话:0902-2253589
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2024年新疆哈密市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招聘13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哈密市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开展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以下简称“引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
本次引才共有中小学校5所,引才岗位10个,引才数量13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哈密市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引才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3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应当具有良好的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能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学历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7.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相符,详见《2024年哈密市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招聘专业目录》。
8.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9.其他要求:同时须符合引才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7月3日-7月9日18︰00时。应聘人员登录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http://124.119.14.10/default.aspx?kszx=202113)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引才岗位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证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50kb以下,其他证件照片大小600kb以下,分辨率最低为800×600像素)。应聘人员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准确有效,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2.网上资格初审:7月3日-7月9日。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提交网络报名信息后,可在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哈密市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8月1日-8月2日
2.资格复审要求:入闱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及岗位其它要求相关证明,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查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进入考核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依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考核时间:8月10日(具体见考核通知单)
2.考核地点:以发布公告为准。
3.考核内容及方式:采取现场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前1天通过哈密市政府网公布试讲课题。应聘人员考核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引才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确定体检环节人选。同一岗位的人员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核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报名人选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未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调剂
对因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的空缺岗位进行调剂补录。根据岗位要求,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补充空缺岗位。调剂补录成功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由市教育局通过哈密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引才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引进人才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凡拟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引进人才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才政策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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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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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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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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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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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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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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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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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直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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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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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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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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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80平米左右);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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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入职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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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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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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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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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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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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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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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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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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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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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80平米左右);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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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职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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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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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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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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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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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职引进的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每人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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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从市域外来哈参加线下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可凭个人的正规有效车票、机票享受一次性交通费用补助,每人500元。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七、信息发布
(一)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公告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edu/)、哈密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hami.gov.cn/)和微信公众号“哈密教育”发布。
(二)报名、打印报名表均通过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http://124.119.14.10/default.aspx?kszx=202113)发布。
(三)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等信息通过哈密政府网(网址:http://www.hami.gov.cn/)和微信公众号“哈密教育”进行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哈密市中小学校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哈密市委组织部(引才政策咨询):0902-2250150
伊州区委组织部(引才政策咨询):0902-2253387
哈密市教育局:0902-2257693
哈密市人社局:0902-2232189
伊州区教育局:0902-2232133
纪检监督电话:0902-2253589
哈密市中小学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2024年新疆哈密市高层次人才引进202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各行业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助力哈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哈密市面向全国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
本次引才共有企事业单位43家,引才岗位93个,引才数量202人,其中:事业单位121人,企业8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哈密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后)。
二、引才对象
事业单位主要引进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人才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单位主要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人才。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8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3月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副高级职称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正高级职称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
7.自愿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服务5年及以上;
8.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和《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哈密市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程序
事业单位引才程序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企业可参照执行或自主确定。
(一)报名
2024年3月8日起在哈密市政府网、全国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及国内高校就业网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目录(附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即可通过网上及现场两种形式参与报名,并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报名截止2024年4月10日结束。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扫描《2024年哈密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二维码(附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供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相关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2.现场报名:哈密市将组建高校引才招聘小组,分赴疆内外省市部分高校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应聘人员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具体时间见2024年哈密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现场推介日程安排。(附后)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提交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再次复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或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报名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依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分别组织实施。
1.考核方式
教育系统岗位的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试讲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其中现场答辩20分,试讲80分;卫健系统的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其中现场答辩40分,实际操作60分;综合岗位的考核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2.考核要求
参加考核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考核期间,对考核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3.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引才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确定体检环节人选。同一岗位的人员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分别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在哈密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报名人选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岗位无合适人选的,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人选中调剂。
(五)考察
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会同区县有关部门单位、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未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调剂
对资格审查、考核合格,但因岗位引才数量所限而未能进入体检环节的人才,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空缺岗位的需求,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调剂。每人只能调剂1次。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通过哈密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的组织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引才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引进人才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凡拟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引进人才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才政策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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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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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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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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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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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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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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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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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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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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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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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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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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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80平米左右);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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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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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入职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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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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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社局:
0902-2318765、2232189 哈密市卫健委:0902- 2269702 哈密市教育局:0902-2257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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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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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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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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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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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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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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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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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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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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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80平米左右);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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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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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区委组织部:
0902-2253387
伊州区人社局:
0902-225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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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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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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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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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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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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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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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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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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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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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120平方米左右免租人才公寓一套,服务期满10年且在巴落户,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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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满5年后,第6年起发放购车补贴10万元(新型能源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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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委组织部:
0902-6824265
巴里坤县人社局:
0902-682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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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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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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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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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80平方米左右免租人才公寓一套,使用期限为10年;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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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满5年后,第6年起发放购车补贴7万元(新型能源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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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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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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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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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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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80平米左右);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3.工作期间由县财政再给予房屋装修金额90%的房屋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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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满5年后,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购买车辆裸车价90%的购车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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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委组织部:
0902-6721872
伊吾县人社局:
0902-672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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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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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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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可授予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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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周转使用的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2.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3.工作期间由县财政再给予房屋装修金额90%的房屋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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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满5年后,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购买车辆裸车价90%的购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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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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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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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引进人才参照事业单位引才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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