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5人公告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下,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5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
 
(四) 具有玉环市户籍(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B类的,户籍不限);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上述人员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5.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B类的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yhsjcyzzb@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司法雇员招录”字样)。网络报名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8日。
 
3.资格审核:7月9日— 7月10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为7月中旬。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玉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玉环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玉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五)递补
 
试行递补机制,递补人选为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顺序,告知递补机制,在下一批司法雇员招录前,如出现缺岗情形的,按照递补顺序由本院党组研究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后,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4年7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报上级检察院审批后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6-81758070。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平台公布,请考生留意:
 
1. 玉环检察网http://tzyh.zjjcy.gov.cn
 
2. 玉环人力网http://www.yhrl.com
 
3. “玉环检察”官方微信(微信号:yhjcy1)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玉环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6—81758089;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6—81758070。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3日


2024年浙江台州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5人公告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下,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5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
 
(四) 具有玉环市户籍(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B类的,户籍不限);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上述人员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5.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B类的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yhsjcyzzb@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司法雇员招录”字样)。网络报名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8日。
 
3.资格审核:7月9日— 7月10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为7月中旬。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玉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玉环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玉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五)递补
 
试行递补机制,递补人选为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顺序,告知递补机制,在下一批司法雇员招录前,如出现缺岗情形的,按照递补顺序由本院党组研究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后,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4年7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报上级检察院审批后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6-81758070。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平台公布,请考生留意:
 
1. 玉环检察网http://tzyh.zjjcy.gov.cn
 
2. 玉环人力网http://www.yhrl.com
 
3. “玉环检察”官方微信(微信号:yhjcy1)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玉环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6—81758089;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6—81758070。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3日

2024年浙江台州玉环市民政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环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1名,具体从事慈善工作的综合文字或财务工作。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玉环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二)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街道)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单位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
 
(四)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具备拟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4、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备齐所需材料,到玉环市慈善总会报名。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6月玉环市民政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报考职位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由玉环市民政局确定。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玉环市民政局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以不少于1:3的比例进入选聘考试。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由玉环市民政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面试前,报名人员需提交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报名表,如无法提交,则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后由下一位递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职数的1:1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由玉环市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
 
玉环市民政局经集体研究确定的选聘对象,在玉环市民政局、玉环市慈善总会的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人员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年限、相关资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6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7282603,联系人:丁艳。
 
附件:2024年6月玉环市民政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玉环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2024年6月玉环市民政局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党

时 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近三年年度

考核结果

 

称谓

姓名

出生日期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诚信

承诺

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党委(党组)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籍贯与出生地填写到县(市、区),学习与工作简历填写到月;

2.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需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妹,以及三代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亲属中担任现职副科级及以上的人员;

3.奖励情况填写玉环市级及以上荣誉。

2024年浙江台州玉环市民政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环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1名,具体从事慈善工作的综合文字或财务工作。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玉环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二)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街道)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单位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
 
(四)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具备拟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4、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备齐所需材料,到玉环市慈善总会报名。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6月玉环市民政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报考职位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由玉环市民政局确定。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玉环市民政局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以不少于1:3的比例进入选聘考试。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由玉环市民政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面试前,报名人员需提交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报名表,如无法提交,则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后由下一位递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职数的1:1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由玉环市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
 
玉环市民政局经集体研究确定的选聘对象,在玉环市民政局、玉环市慈善总会的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人员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年限、相关资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6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7282603,联系人:丁艳。
 
附件:2024年6月玉环市民政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玉环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2024年6月玉环市民政局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党

时 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近三年年度

考核结果

 

称谓

姓名

出生日期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诚信

承诺

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党委(党组)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籍贯与出生地填写到县(市、区),学习与工作简历填写到月;

2.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需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妹,以及三代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亲属中担任现职副科级及以上的人员;

3.奖励情况填写玉环市级及以上荣誉。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