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招聘区聘教师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拟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申报专业岗位相一致(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在低学段从教);
 
  2.取得国外高校相应学历的须经教育部认证。
 
  (四)加分条件
 
  1.参加“2024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考试报名系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面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并于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及符合加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单位:青海直聘人力资源市场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2号(青海能源大厦北门8楼818室),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提交则视为放弃不享受加分;
 
  3.加分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7月13日-7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7:00;
 
  4.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6.有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教师岗位相关疾病和病史的(若有隐瞒病史的情况,经核实后,则视为合同自动终止,不再履行);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4日09:00至2024年7月12日23:00;
 
  2.审核时间:
 
  2024年7月4日09:00至2024年7月13日18:00;
 
  3.缴费时间:
 
  2024年7月4日09:00至2024年7月14日18:00;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需用电脑端进入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找到“2024年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教师”考试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5.报名要求:
 
  (1)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近期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7)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名过程中因个人信息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7.考试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200元/人考试服务费(网上缴费)。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等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岗位教材教法。笔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占总成绩的40%(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形式在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岗位需求1:3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公告形式在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模拟课堂+答辩方式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时间为模拟课堂12分钟,答辩3分钟,共计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形式在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5.考生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保留小数点后2位。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优先招聘具有教育工作经验和师范类专业的人员;
 
  3.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体检、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政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对报考者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1.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www.klycw.cn/baoming.html)、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
 
  2.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依法统一办理入职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及实际招录情况,对新聘用人员的服务单位有权进行统筹调剂,招录人员须服从分配。
 
  四、聘用签约
 
  (一)薪资待遇参照《城中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区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依据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书》等进行签约。
 
  五、需说明的事项
 
  (一)报考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日第一日;
 
  (二)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及缴纳考试服务费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缴费,一经报名及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三)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通知考务事宜时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五)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媒体、平台或个人散布关于此次招聘的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招聘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面试阶段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进行作答,否则不计成绩;
 
  (八)本次考试报名流程请仔细阅读附件;
 
  (九)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咨询单位(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六、咨询电话及地址
 
  (一)报名单位地址及电话
 
  报名单位:青海直聘人力资源市场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2号(青海能源大厦北门8楼)
 
  电话:0971-6337153
 
  (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
 
  电话:0971-4919799
 
  (三) 监督投诉:0971-4929384
 
  附件:
 
 
 
  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2024年青海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256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4〕21号)等规定,2024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事业单位例行招聘251名(定向我市招聘26名);考核招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全市(定向招聘)、大通县、湟中区招聘。

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全市的范围包括在本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本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以及在外省服务的本市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面向大通县、湟中区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县(区)户籍、本县(区)生源、在本县(区)服务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和在本县(区)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聘用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由于西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因此限定每个考生通过网上只能报考1个岗位。已经通过网上报名的“考试聘用”考生,若本人愿意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考核聘用”岗位,考生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报名。但因报考不同岗位导致考试时间发生冲突的,由考生自行选择并负责。

三、报名方式、时间、开考比例及加分审核

(一)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网 上 报 名 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2月27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2月29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3月1日18时

网 上 缴 费 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3月1日23:30分

网 上 调 剂 时间:2024年3月4日9时-18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核招聘岗位无需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网上报名结束后,考试聘用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调剂时间为2024年3月4日9时至18时。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四)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包括面向我市定向招聘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2024年3月18日9时—3月22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报考大通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上传相关资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四、笔试时间、内容、成绩测算及答题要求

(一)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三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四)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笔试答题要求。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聘用岗位在笔试结束后20天以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准考证、毕业证件、学历验证报告、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加分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定向招聘岗位须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基层服务项目生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考试聘用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七、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一)报考事业单位的必备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加分条件

1.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除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大通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外)。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五)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认定。

1.招聘岗位专业大类设置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人社部公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等文件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会计、审计相关专业”“汉语言、文秘相关专业”范围详见附件《部分专业参考范围》(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所需学历和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学历和专业。在教育部“学信网” 无法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不能参加报考。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要通知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子以解决(2024年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2.现场资格审查时,除2024年的应届毕业生外,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

4.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六)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户籍、年龄等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2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在本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本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以及在外省服务的本市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四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五是同意报考证明截止到2024年2月29日。

(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报考。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我市定向岗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九)回避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其中涉及到需要回避情形的,考生应主动回避。

十一、相关要求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须随时登录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查看有关招聘信息,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不再统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175107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248659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08702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507185

湟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235900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722169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436133

西宁晚报社         0971—8230608

共青团西宁市委       0971—6142333

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971—5121403

西宁市财政局        0971—6310704

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971—6152172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      0971—6317667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0971—6130468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      0971—6145233

西宁市水务局        0971—8206901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0971—8224594

西宁市外事办公室      0971—6129872

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0971—6152159

西宁市体育局       0971—8587108

西宁市广播电视台      0971—8228218

西宁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0971—2851008

西宁植物园        0971—4123982

中共西宁市委党校      0971—6100471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1—6163859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13294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63404

附件:

  1.2024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4.部分专业参考范围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2024年青海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256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4〕21号)等规定,2024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事业单位例行招聘251名(定向我市招聘26名);考核招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全市(定向招聘)、大通县、湟中区招聘。

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全市的范围包括在本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本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以及在外省服务的本市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面向大通县、湟中区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县(区)户籍、本县(区)生源、在本县(区)服务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和在本县(区)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聘用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由于西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因此限定每个考生通过网上只能报考1个岗位。已经通过网上报名的“考试聘用”考生,若本人愿意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考核聘用”岗位,考生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报名。但因报考不同岗位导致考试时间发生冲突的,由考生自行选择并负责。

三、报名方式、时间、开考比例及加分审核

(一)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网 上 报 名 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2月27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2月29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3月1日18时

网 上 缴 费 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3月1日23:30分

网 上 调 剂 时间:2024年3月4日9时-18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核招聘岗位无需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网上报名结束后,考试聘用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调剂时间为2024年3月4日9时至18时。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四)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包括面向我市定向招聘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2024年3月18日9时—3月22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报考大通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上传相关资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四、笔试时间、内容、成绩测算及答题要求

(一)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三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四)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笔试答题要求。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聘用岗位在笔试结束后20天以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准考证、毕业证件、学历验证报告、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加分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定向招聘岗位须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基层服务项目生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考试聘用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七、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一)报考事业单位的必备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加分条件

1.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除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大通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外)。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五)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认定。

1.招聘岗位专业大类设置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人社部公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等文件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会计、审计相关专业”“汉语言、文秘相关专业”范围详见附件《部分专业参考范围》(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所需学历和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学历和专业。在教育部“学信网” 无法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不能参加报考。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要通知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子以解决(2024年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2.现场资格审查时,除2024年的应届毕业生外,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

4.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六)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户籍、年龄等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2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在本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本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以及在外省服务的本市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四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五是同意报考证明截止到2024年2月29日。

(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报考。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我市定向岗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九)回避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其中涉及到需要回避情形的,考生应主动回避。

十一、相关要求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须随时登录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查看有关招聘信息,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不再统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175107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248659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08702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507185

湟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235900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722169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436133

西宁晚报社         0971—8230608

共青团西宁市委       0971—6142333

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971—5121403

西宁市财政局        0971—6310704

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971—6152172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      0971—6317667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0971—6130468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      0971—6145233

西宁市水务局        0971—8206901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0971—8224594

西宁市外事办公室      0971—6129872

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0971—6152159

西宁市体育局       0971—8587108

西宁市广播电视台      0971—8228218

西宁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0971—2851008

西宁植物园        0971—4123982

中共西宁市委党校      0971—6100471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1—6163859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13294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63404

附件:

  1.2024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4.部分专业参考范围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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