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南充蓬安县城区学校考调教师58人公告

  
 
  由于城区部分学校学位增加、办学规模扩大、教师紧缺,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蓬安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考调58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和名额(见附件1)
 
  二、考调对象
 
  蓬安县内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教龄要求:我县公招教师、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在我县农村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已满五年,并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三年。商调到我县农村公办学校教师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三年,且在公办学校工作年限累计不低于5年(即:2019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具有一级、高级职称的教师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资格要求:具有符合报考类别与学科的教师资格(以教师资格证书为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的,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蓬安县城区学校互不考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19年1月1日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2019年1月1日以来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的。
 
  4.2019年1月1日以来有违规上访、制造网络舆情、违规补课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按照国省有关规定,未满基层服务年限的。
 
  四、加分项目
 
  1.教学质量评价类。2019年秋季以来,任教学科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获得全县第1-10名加3分、11-20名加2.5分、21-30名加2分、31-40名加1.5分、41-50名加1分(截止报名时以教研室能够查证的数据为准)。每学期任教多科学科的,只计最高名次加分,多个学科不累计加分。2019年秋季以来各学期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2.教学竞赛类。2019年秋季以来,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推荐参加,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得部、省、市等级奖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截止报名时相应资料经教研室核实符合加分要求并提供获奖证书及获奖文件)。只计一次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考者在本次考调中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前期准备
 
  1.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蓬安县2024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中的各项内容,并在该表上粘贴近期免冠证件照,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2.学校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在相关佐证材料和《蓬安县2024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申报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3.加分项目审核。县教研室核实报考者教学实绩和参加教学竞赛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未经县教研室审核的加分项目视为无效。
 
  4.师德师风审核。县教育和体育局监审股对报考者近五年受处分及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核实,签署意见。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303室。
 
  3.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中查询打印http://www.chsi.com.cn/);(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蓬安县2024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申报表》;(6)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1张,同时交电子证件照。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报考者准备好上述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师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登记。本次公开考调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或不符合“考调对象”“考调条件”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7月12日(下午3:00—6:30)到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师管理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达不到3:1的,经报城区学校考调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可放宽到2:1)。如达不到该比例,将按比例调减到校或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学等知识。
 
  3.笔试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和加分分值,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各具体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面试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面试入围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主要范围为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知识。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由蓬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自行查阅。参加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蓬安县教育和体育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取消考调资格。
 
  5.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四)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公布
 
  蓬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位)
 
  七、录取办法
 
  根据考调岗位数和报考者志愿,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录人员。如最后一名拟录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优先拟录面试分数高者,若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确定最终拟录人员。拟录人员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岗位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到蓬安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岗位确定(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岗位确认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调动及聘用手续办理
 
  参加岗位选择的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考调学校相应岗位已满,则考进教师实行高职低聘,待学校岗位出现空缺时再行竞聘。
 
  十、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或举报邮箱:pajyjrsg@126.com;监督电话:0817-8621679。
 
  附件:
 
 
 
  蓬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5日

2024年四川南充蓬安县县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19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全体会议研究同意,蓬安县部分县级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蓬安县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考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等次可为不确定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工作经历时间、服务期限等时间按周年计算,时间均截止报名第一日前;
 
  6.报考者应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职(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7.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职位及名额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到各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复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到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资格复核。初审、复审、复核均合格的再进行缴费及报名登记。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近期铜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蓝底),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指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人员身份、聘用岗位、年度考核、服务年限及同意报考有关证明(参考样式见附件3)。
 
  5.入编时的聘用文件复印件或编制卡、增人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复印部门公章)。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缴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需缴纳每科50元的笔试费。
 
  (五)开考比例调整。各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调减(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相应调整公告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s://www.pengan.gov.cn/)发布。经批准取消岗位的,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已报名人员,并退回报名资料。
 
  (六)领取准考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资格审查和岗位报考情况,在考调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笔试准考证领取公告。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能力及专业素质。各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日内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二)面试
 
  1.入围面试比例:各岗位面试人选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为2:1,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进入面试人数较少,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考调资格。
 
  3.面试通知书领取: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工作安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4.面试人员递补:根据面试公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料以及未按时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递补进入面试。
 
  5.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6.成绩及排名公布: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公告。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各考调单位及其主管单位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德、能、勤、绩、廉及职(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不适应职(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考调资格,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调对象,由蓬安县人社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接受岗位管理,考调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行岗位聘用,如没有相应的空缺岗位则逐级降低岗位聘用。
 
  八、特别提示
 
  (一)考调工作的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相关事项均通过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不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的,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职(岗)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调入人员在考调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聘用,调入单位若无相应空缺岗位,视岗位空缺情况逐级低聘。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蓬安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7-8607626
 
  监督电话:0817-8629232
 
  附件: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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