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常山县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提高我县竞技体育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决定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常山县青少年体育学校教练员共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精神和我县体育人才紧缺的现状,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发布公告
 
  在常山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zjcs.gov.cn/)“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的后续信息一般只在上述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现场报名地点: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428办公室。地址:常山县滨江行政楼(常山县白马路168号四楼)
 
  3.报名材料:
 
  (1)《常山县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浙江省内退役(含正在办理退役手续)优秀运动员相关材料(正式招工、浙江省内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正在办理退役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常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进入技能考核程序。在公示期间,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有问题反映的,由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调查核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技能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项试教的形式进行技能考核。专项试教主要对其带训项目进行试教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专项试教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考核的成绩通过常山县政府网公布。
 
  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根据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下由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常山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省队允许退役的运动员,正在办理退役证明期间的需要提供有关办理证明。
 
  (五)本公告由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共同研究决定。联系电话:0570-5016165,5021874。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5日


浙江衢州常山县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提高我县竞技体育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决定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常山县青少年体育学校教练员共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精神和我县体育人才紧缺的现状,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发布公告
 
  在常山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zjcs.gov.cn/)“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的后续信息一般只在上述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现场报名地点: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428办公室。地址:常山县滨江行政楼(常山县白马路168号四楼)
 
  3.报名材料:
 
  (1)《常山县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浙江省内退役(含正在办理退役手续)优秀运动员相关材料(正式招工、浙江省内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正在办理退役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常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进入技能考核程序。在公示期间,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有问题反映的,由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调查核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技能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项试教的形式进行技能考核。专项试教主要对其带训项目进行试教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专项试教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考核的成绩通过常山县政府网公布。
 
  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根据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下由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常山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省队允许退役的运动员,正在办理退役证明期间的需要提供有关办理证明。
 
  (五)本公告由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共同研究决定。联系电话:0570-5016165,5021874。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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