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沧州市新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公告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选拔优秀人才,结合我区部分中小学教师紧缺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教师共100名。其中高级中学教师20名;初级中学教师60名;小学教师20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沧州市新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相关条款,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本科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8月8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新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应聘;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4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在考察和资格复审阶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经公开招聘进入新华区的在职教师;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8日上午9:00至8月14日下午5时|17时,缴费截止时间至8月15日下午5时|17时。报名人员登录http://121.28.195.222:8062/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规定和拟报考岗位条件信息,确认自身符合拟应聘岗位条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坚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证件审核、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务必按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6)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使用支付宝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
 
  (7)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各项报名操作,以免因网络拥堵或报名时间内不通过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考试的,不予退费。
 
  (8)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等有关要求,已在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在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11-87102235,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7-2029798,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3011332,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咨询。
 
  3.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可调整到本岗位类别其他岗位。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及其他相关通知。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均以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根据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个和2个的按照1:3的比例,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笔试结束后,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四)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单(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国外学历需国家教育部认证材料。
 
  2.报考师范类专业条件岗位的考生,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或“师范类”者,需提供学籍表(成绩册),且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
 
  3.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
 
  4.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其责任。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分学科试讲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也可全部面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笔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对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毕业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单位提供考察材料,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选岗
 
  对经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通过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选岗由区教体局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岗位。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等在编在岗教师标准执行。
 
  (三)用人单位负责所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对违反师德师风、安全管埋,违规违纪、年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或因行为不当引起较坏社会影响等情况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新华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选岗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24年河北沧州市第一中学招聘3人公告

  
 
  沧州市第一中学是沧州市直属重点高中、河北省示范性高中。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身体状况不适应正常工作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提供虚假材料。
 
  二、招聘岗位信息
 
 
  三、招聘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满后交纳社保。
 
  四、应聘流程
 
  1、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19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逐一扫描,合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以及填好个人信息的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yz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岗位+手机号码”。
 
  3、资格审查: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格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简历及其他应聘材料择优筛选参加考试人员。
 
  4、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各位应聘人员报名后保持电话畅通。
 
  5、体检:考试合格后,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身体不符岗位要求出现缺额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录用:体检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7-2130705
 
 

2024年河北沧州市第一中学招聘3人公告

  
 
  沧州市第一中学是沧州市直属重点高中、河北省示范性高中。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身体状况不适应正常工作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提供虚假材料。
 
  二、招聘岗位信息
 
\
 
  三、招聘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满后交纳社保。
 
  四、应聘流程
 
  1、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19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逐一扫描,合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以及填好个人信息的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yz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岗位+手机号码”。
 
  3、资格审查: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格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简历及其他应聘材料择优筛选参加考试人员。
 
  4、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各位应聘人员报名后保持电话畅通。
 
  5、体检:考试合格后,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身体不符岗位要求出现缺额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录用:体检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7-2130705
 
 


2024年河北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为确保看护警力充足,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为新华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公安辅警30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沧州市新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有关信息通过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报名网站(http://219.152.63.192:43413/exam-system-examinee/czgz)发布公告,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2.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具有高中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聘用后能立即上岗工作;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类、精神类或遗传性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35%(标准体重=身高-110)。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新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和《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需登录报名网站(http://219.152.63.192:43413/exam-system-examinee/czgz)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上午9:00至8月9日下午17:00 ,缴费截止时间至8月10日下午17:00 。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完整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真实姓名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提交后获取“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过审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完成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1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岗位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错失报名机会。
 
  3.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调整到其他岗位。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及相关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317-5523813,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3011332,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和其他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不设最低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请各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沧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千童北大道路西42号),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提前入场,迟到者、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3项内容。体能测试具体要求详见《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2)。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体能测试注意事项:
 
  1.考试凭证入场。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生分组。到达考点后,考生现场抽签分组。
 
  3.注意运动安全。考生应当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并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前务必自行开展必要的热身运动。测试过程中,考生如发现异常或不适,应当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确实存在不能继续体能测试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测试。因身体健康原因在体能测试中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穿运动装、运动鞋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结果、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可于体能测试后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四)证件审核
 
  面试前由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的时间、地点
 
  时间:体能测试结果公布日后4天内报名网站查询,地点:沧州市新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29号。联系电话0317-5523813、5523848。
 
  2.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
 
  (2)按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沧州辖区常住户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除以上材料外,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证件审核表》(附件3)并填写一份,准备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表格正面“粘贴照片处”1张、正面空白处1张。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辅警岗位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要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以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资格复审环节。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区人社局在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所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与近年来经区政府批准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待遇一致。所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十、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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