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科研、教学、编辑、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整体规模和综合实力位于全国地方社会科学院第一方阵。内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民族与宗教研究所、生态文明研究所等16个研究所,研究领域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哲学社会科学各个方面。主管主办《社会科学研究》、四川社会科学在线等“九刊一报二网”。2016年在国家商标总局获得“天府智库”商标注册证,2017年入选首批省级新型智库建设单位。主管教育机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是全国地方社科院中拥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5家单位之一,招生规模位居第二。现拥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合作培养博士点和1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已取得博士学历和博士学位,或符合招聘岗位职称任职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热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团队协作、敬业奉献精神,廉洁自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1988年7月10日之后出生)及以下;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专业水平要求
专业水平基本要求:近5年(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在核心期刊(本条件要求的“核心期刊”范围主要包括: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或同等层次高质量学术成果为报名的基本条件。
专业水平评定:近5年(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成果发表出版或采纳时间为准)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按《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考核计分标准》(见附件2)计分,作为衡量专业水平的重要参考。
四、有关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纳入我院创新工程“百花人才”计划的优秀科研人员,将给予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18时,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2.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考核招聘科研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请勿压缩),同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生提供学校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近5年的科研成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近期彩色证件照和全身照等材料电子版(原件面试考核时提供)发至报名电子邮箱:scsky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专业名称+姓名”,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王某”。
(二)资格审查和科研成果鉴定
我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应聘者提供的近5年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评议。综合资格审查和科研成果鉴定情况,我院择优进行面试。
(三)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适时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采用学术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学术背景、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给予外地应聘人员一定的交通食宿费报销补贴。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由院党委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考察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
2.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人员完成相关入编手续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且退还安家补助费等相应支持经费。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2.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聘用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备案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1.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将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监督电话:028-87016692(四川省社科院机关纪委)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28-87012085、028-8701689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电子邮箱:scskyrsc@126.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办公楼408室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邮编:610072
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024年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c.gov.cn/,下同】、四川统一战线【www.sctyzx.gov.cn,下同】、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http://www.scsy.org.cn/,下同】上发布)。
一、学院简介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四川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共四川省委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5月的四川省政治学校,1960年10月更名为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2004年加挂“四川省中华文化学院”。学院建设有四川统一战线成员著作陈列馆和四川统一战线历史教学展示馆,院区占地70余亩,建筑面积3万多平米,拥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学习生活环境,可容纳400余人同期在校学习培训。
二、考核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心健康,形象气质较好,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4.具有符合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2024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01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1988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02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1983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
6.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8时(时间为40天),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报名。
2.应聘人员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统一战线网站、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本科以来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博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近期彩色证件照和全身照片等个人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至scsyrsc@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应聘岗位(职位编号)+本人姓名”,如“教师(01)+某某某”。
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相关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本人签字)、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面试资格,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
(三)面试
采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
1.进入面试人员先进行面谈,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逻辑思维、科研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面谈合格的进入试讲,主要就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试讲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试讲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办公楼(成都市金牛区盛达街12号)。
4.给予外地应聘人员一定交通费用报销补贴,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6.面试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约一周内公布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统一战线网站、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
(四)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我院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结果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2.我院及应聘人员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应聘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五)考察
1.我院根据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员。
2.主要对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学校或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学校或单位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若为中共党员)。
3.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1.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统一战线网站、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监督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将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60182419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0182322,18802807970(金老师)、18802807944(冉老师)
电子邮箱:scsyrsc@12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金牛区盛达街12号,邮编:610031)
七、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