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18人公告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5家事业单位,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福州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福州评话伬艺传习所、福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福州画院因工作需要,将开展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lj.fuzhou.gov.cn/zwgk/rsxx)、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在2024年7月2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报考者应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获奖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7月20日前取得。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20日为截止日期。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8年7月20日至2006年7月20日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4年7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陆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页面(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报考者可于2024年7月20日8:00至7月24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后1-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询审核结果。
 
  3.申诉时间:审核不通过和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7月20日8:00至7月25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诉和报考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4.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截至2024年7月25日12:00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2024年7月25日17:00至7月27日17:00期间延长报名,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可于2024年8月20日后登录上述报考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而无法打印准考证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所必备的专业能力。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具体详见准考证。
 
  3.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4.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及内容:
 
  (1)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每位报考者专业技能测试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以内。01、02岗位自备折子戏片段表演和自备行当组合表演测试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情景命题即兴表演测试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01闽剧演员(武生):①自备折子戏片段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②自备行当组合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③情景命题即兴表演。
 
  02闽剧演员(青衣):①自备折子戏片段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②自备行当组合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③情景命题即兴表演。
 
  03演奏员(低音提琴):①自备曲目演奏(乐器自备,限使用低音提琴,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②命题即兴演奏(时长控制在12分钟以内)。
 
  04演奏员(笙):①自备曲目演奏(乐器自备,限使用笙,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②命题即兴演奏(时长控制在12分钟以内)。
 
  05演奏员(中阮):①自备曲目演奏(乐器自备,限使用中阮,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②命题即兴演奏(时长控制在12分钟以内)。
 
  (2)福州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
 
  01、02声乐演员岗位每位报考者专业技能测试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以内,03乐团指挥岗位每位报考者测试总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
 
  01声乐演员(高音、中音):①自备歌曲演唱(民族或美声唱法,自备一首艺术歌曲和一段高音或中音剧目片段,考生可自带1名钢琴伴奏人员,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②命题即兴展示:视唱练耳(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02声乐演员(高音):①自备歌曲演唱(民族或美声唱法,自备一首艺术歌曲和一段高音剧目片段,考生可自带1名钢琴伴奏人员,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②命题即兴展示:视唱练耳(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03乐团指挥:①总谱读法(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②指定曲目现场指挥(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福州评话伬艺传习所
 
  每位报考者专业技能测试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以内。01、02岗位自备环节总时长控制在13分钟以内,命题即兴表演总时长控制在7分钟以内。
 
  01福州评话演员:①自备福州评话序头(自备服装、道具);②自备福州评话片段(自备服装、道具);③命题即兴表演。
 
  02演奏员(笛子、洞箫、逗管):①自备曲目演奏(乐器自备,限使用笛子、洞箫、逗管);②自备福州方言表演(小品、相声、朗诵、福州评话、福州伬艺、演唱任选其一);③命题即兴表演。
 
  03舞台技术(音响):现场音响操控(音响操控台型号:艾伦赫斯GL2400;时长控制在20分钟以内)。
 
  (4)福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01编剧:笔试(剧本创作相关),时长3小时。
 
  报名网站显示该岗位笔试占比0,实际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02作曲:①根据试题现场作曲并展示(时长控制在30分钟内);②使用cubase音乐制作软件完成指定乐谱配器(时长控制在90分钟内)。
 
  03导演:①笔试(专业知识考核,时长控制在90分钟以内);②根据题目现场导戏(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
 
  (5)福州画院
 
  每位报考者专业技能测试总时长控制在190分钟以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既往业绩、现场创作中国画作品、现场答辩三部分构成。
 
  01美术员(中国画创作,山水画方向):①既往业绩(报考者按《报考说明》要求提交个人既往业绩材料);②根据题目现场创作中国画作品(时长180分钟);③现场答辩(时长10分钟)。
 
  5.成绩查询: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各招聘单位。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报名网站。
 
  6.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线设置为70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从专业技能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3.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动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另行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
 
  3.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列;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3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就业网、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主管人事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在递补截止前(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
 
  4.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和体检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六、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报名网站、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人选在未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聘用,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报考者需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报考说明》(附件2),了解招考岗位其他条件要求。
 
  八、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九、咨询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1)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0591-22031780     联系人:刘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91-22030396
 
  (2)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电话:0591-88605771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91-88605775
 
  (3)福州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
 
  电话:0591-88070387     联系人: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91-88070382
 
  (4)福州评话伬艺传习所
 
  电话:0591-87536249     联系人:汤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91-87514689
 
  (5)福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
 
  电话:0591-83162142     联系人:钟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91-22030385
 
  (6)福州画院
 
  电话:0591-83330210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91-83371767
 
  2.具体招聘岗位有关信息和招聘审核进展情况,请联系招聘单位。
 
  3.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福建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招聘辅警18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地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184名,其中地铁1、2、4、5号线招聘131人(男81人,女50人),地铁6号线招聘53人(男43人,女10人),工作地点:福州地铁各站点。
 
  二、岗位职责
 
  参与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治安巡逻、安检督导、视频巡查、应急处突等治安防控工作,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地铁运营实际和公安工作勤务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应当在入职四年内取得大专(含)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2CM以上;
 
  6.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辅警和文职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或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为辅警: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
 
  (8)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工作的其他情形。
 
  10. 具备专业特长、业务能力较强的,招聘条件第3点和第5点可以适当放宽;
 
  四、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月平均工资约3000-35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加班补贴、月绩效奖金、年终绩效奖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根据工作需要可提供住宿。
 
  五、招聘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开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招聘程序,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两种方式(二选一,无需重复报名),线上报名由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审核,现场报名由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报名地点: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院内)。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起至2024年9月1日24时,网上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须从本期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随附毕业证、身份证等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Fzgadtfjzp@163.com,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内回复的信息。
 
  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咨询电话:87827822转81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咨询电话: 8702224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七、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供资格审核(线上报名需上传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码(网页截图打印无效)。个人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4)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须从本期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表格内容用电脑填写,A4纸单面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
 
  (5)民警配偶及子女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警官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证明关系的材料。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围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招聘各环节。
 
  4.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5.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2024年8月10日

2024年福建福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招聘222人公告

  
 
  根据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福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共有4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福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fuzhou.gov.cn/zgfzzt/srsj/fzrs/)、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报考者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
 
  2.招聘岗位要求通过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9月12日前通过考试。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2日。
 
  3.年龄的计算均以2024年9月12日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2日间。
 
  4.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4年9月12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2024年福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页面(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9月12日8:00至9月14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完成报名手续。报名需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后1-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询审核结果。
 
  3.申诉
 
  审核不通过和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9月12日8:00至9月15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诉和报考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有异议的报考者建议先与招聘单位电话沟通后,再补充提交申诉材料。
 
  4.岗位开考比例要求
 
  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待申诉审核结束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15日14:00-17:0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可于2024年9月26日后登录上述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在9月18日17:00前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照片不合格者,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定于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4:30-17:00考《申论》。地点设在福州市,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2.笔试加分
 
  符合文件规定的拟加分对象请于10月8日8:00-10月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上传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所需条件、证明材料、办理时间和地点将于9月20日前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笔试成绩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满分各为100分,两门成绩(裸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笔试综合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在笔试综合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笔试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加分累加计算。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拟于2024年10月28日公布在报名网站,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四、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招聘岗位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3.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另行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都相同,报考者名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列;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六、考察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2.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递补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七、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或报名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关信息在“学信网”可查询。
 
  (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需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毕业生。
 
  九、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十、咨询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51484,违纪违规问题举报监督电话:0591-83336450。
 
  2.具体招聘岗位有关信息和招聘审核进展情况,请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3.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4.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岗位信息表.xlsx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2024年福建福州市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_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梅教人〔2024〕5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专项)补充招聘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
 
  补充招聘岗位为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拟聘人员选岗后剩余部分岗位,具体学科及招聘计划数见附件1。
 
  二、补充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梅教人〔2024〕5号)规定的招聘条件(文件查询网址:http://mqx.fuzhou.gov.cn)。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报名承诺书(附件3)原件1份(考生签名于报名现场进行)。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各1份。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件)1份,此项仅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经所在高校院系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参加教资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研究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毕业尚未取得的,应提供国外或港澳等地区学历学位证书,另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已收件(或在办)”相关证明。未毕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
 
  8.其他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无法提供的,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四、招聘办法
 
  采取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的招聘办法。面试主要采取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等形式。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若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
 
  五、面试时间
 
  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
 
  六、选择岗位
 
  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专项补充招聘根据公布的岗位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自愿选岗。
 
  七、其它事项
 
  1.未尽事项均按照《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梅教人〔2024〕5号)执行。
 
  2.补充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2332723。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
 
 
 
 
  闽清县教育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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