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如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4人公告

  
 
  如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差额拨款。为充实不动产登记中心队伍力量,经市委编办同意,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标准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具体选调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条件等详见《2024年如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查询。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我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
 
  5.2021年7月后,经市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实施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市行政中心B1222室,联系电话0513-87650716。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听通知参加考试。对弄虚作假、违反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4)需提交的相关材料:①《2024年如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⑥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适岗评价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起报送,原件审核后退回,收取复印件。)
 
  (5)注意事项: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选调岗位达到相应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相应减少选调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试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由面试和适岗评价组成。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线。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综合素质。
 
  适岗评价结合岗位需求,依据人选政治面貌、学历履历、年终考评、岗位匹配能力、奖励荣誉以及在南通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作品等情况,对适岗性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60%+适岗评价成绩4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市纪委监委监察组全程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五、其它
 
  本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人社局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1295。
 
  举报电话:0513-87658033(如皋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江苏南通如东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人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如东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如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rdrmyy.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8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7.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考生如实填写《2024年如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报名邮箱:rdryrskzp@126.com。邮件主题为:202408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09:00~ 8月22日16:00。
 
  (二)资格初审
 
  1.如东县人民医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09:00~8月23日16:00,应聘人员邮箱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东县人民医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4118707。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09:00~8月23日17:00。
 
  3.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8月21日09:00~8月23日18:00。
 
  4.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8月26日14:30~17:30,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准考证打印
 
  如东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将报名成功人员的准考证发送至个人报名时使用的邮箱,请于2024年8月27日09:00~8月28日16:00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如东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大纲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1.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024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2年和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如东县人民医院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如东县人民医院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招聘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结构化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招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招聘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如东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东县人民医院审核后报送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护士(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不予聘用;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公告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结果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拟聘用人员与江苏东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由江苏东誉人力资源在限公司派遣至如东县人民医院工作,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二)招聘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县卫健系统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4118787(如东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如东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4118707(如东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如东县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江苏南通如东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8人公告

  
 
  为加强镇(区、街道)、产业工会力量,提高服务职工水平,经研究,如东县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8名,到镇(区、街道)、产业工会工作。(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工会工作;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有党务、工会、社区工作经历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年龄放宽的女性须符合养老保险缴纳满足距退休年限不少于15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心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报考者与拟报考岗位所属镇(区、街道)、产业工会负责人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受到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5)曾参与非法组织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基层工会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制,薪酬待遇按照《如东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执行,实行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报名只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岗位的,以时间在后报名的岗位为准)。具体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23日17时(以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填写《如东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在指定位置贴入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
 
  3.报名邮箱:报名表需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文件与word版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rdxzgh@126.com。
 
  4.笔试开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作具体要求。
 
  5.报考岗位变更
 
  若在8月22日12时前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考情形,则于当日15时前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和“如东工会”公众号公布无人报名岗位的情况,已报名人员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已报考岗位进行变更(仅针对无人报名岗位),另行填写《变更岗位报名表》(附件3),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指定邮箱。如所有岗位均有人报名,则不再公布岗位报名情况。报名时间期满仍无人报名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实施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如东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及要求的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名单,笔试名单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报考人员需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办法
 
  (一)笔试
 
  1.方式: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开考半小时后不得入场。
 
  4.成绩公布: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和“如东工会”公众号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核报考人员的相关报考材料原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县总工会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县总工会另行通知。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携带材料: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条件的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放宽的女性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满足距退休年限不少于15年的缴费证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3.人员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县总工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和“如东工会”公众号公告。
 
  4.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和“如东工会”公众号公告。
 
  2.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3.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4.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和“如东工会”公众号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县总工会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3.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总工会牵头负责。
 
  (二)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和“如东工会”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相应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视作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县总工会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报南通市总工会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2024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保留两年补录资格(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七、其他
 
  1.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查阅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和“如东工会”公众号上发布的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3-68929013
 
  监督电话:0513-81996318
 
  本公告由如东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如东县总工会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江苏南通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27人公告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详见《2024年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8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8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详见附件1《2024年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代码21-24的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三年内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4年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其他信息”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3)学历(或学位)所修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如皋籍2024年毕业的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皋市在编在岗教职工(含2024年已经通过公开招聘被我市教育系统正式录用或已签约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2月1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5年2月1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如皋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jyj/gggs/gggs.html)公开发布。招聘由如皋市人社局和如皋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报名网址:如皋招教在线网页(http://rs.rgzjzx.com:8090)。
 
  2.报名程序及时间部署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8月12日9:00~8月14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4年8月12日9:00~8月15日10:00。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名者完善补充,或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8小时后,请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623016,87623018。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5日11: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5日12:00。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报考岗位代码01-20并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缴纳),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00~8月15日14:00,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方为报名成功。报考岗位代码21-24的,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缴纳笔试费。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告。取消的岗位,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并允许改报本次公告中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15:00~18:00。
 
  (5)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网上报名成功的岗位代码01-20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16日9:00~18:00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为网络信息安全,报名网络每天晚上10:00至第二天上午7:00关闭,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二)考试、公布、体检和考察
 
  1.考试
 
  考试由笔试、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
 
  (1)笔试
 
  岗位代码21-24免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均须参加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至规定地点参加笔试。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第2天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报考岗位代码21-2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其他岗位的,按所报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4年8月19日下午(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4年8月20日上午),以资格复审通知及递补资格复审通知上的时间为准,资格复审通知及递补资格复审通知(含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④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可暂未取得的除外);
 
  ⑥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请当场向如皋市人社局和如皋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布,请及时关注。
 
  (3)适岗评价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适岗评价,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2024年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3),并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内容,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大学各学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习工作期间奖惩情况等材料),参加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适岗评价满分100分,考生可在面试前一天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适岗评价得分。
 
  报考岗位代码21-24的根据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4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4倍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报到时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100元。
 
  报考其他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
 
  (4)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天内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8月23日,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发布的面试通知书(或资格复审现场领取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报考岗位代码12中学体育与健康、16小学音乐、17小学体育、18小学美术、19-20学前教育的,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技能测试(100分)组成。按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等见《2024年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部分岗位技能测试内容》(附件2)。
 
  报考岗位代码21-24的,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结构化面试(100分)组成,按各占5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封闭备课并对结构化面试进行准备,时间共30分钟。面试时间3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面试各15分钟左右。
 
  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只进行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面试室除黑板、粉笔等传统教学用品外,不提供电源、多媒体等其他设备, 报考岗位代码16小学音乐、19-20学前教育的模拟上课室提供钢琴。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
 
  2.总成绩计算
 
  报考岗位代码21-24的,按适岗评价、面试分别占30%、7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笔试、适岗评价、面试分别占30%、30%、4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3.公布方式
 
  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布。
 
  4.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如皋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与备案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时收取拟签约对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按规定可暂未取得者除外),2024年毕业生和可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等。同时,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招聘单位,由考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公示结束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入编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其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5.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离开招聘工作单位。
 
  6.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7.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等,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及时关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620339(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7623016、87623018(如皋市教育局)。
 
  附件:
 
 
 
 
 
  如皋市教育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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