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京市红十字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1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卫技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秦淮区卫健系统编外用人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南京市红十字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07月11日至2006年07月10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护理“1”岗位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与我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7、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本院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www.njshszyy.com)发布。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4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4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现场交《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同时提交材料审核。《报名花名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本院人事科邮箱:2531844835@qq.com。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根据岗位需求提供:4)职称证书、5)执业资格证书,6)规培证书、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8)“护理1”岗位要求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校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3、现场反馈资格审核结果。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现场扫码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6:30。笔试日领取纸质发票。
 
  5、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7月15日、16日、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人事科(6号楼六楼)
 
  6、通过资格审核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初审或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按实际报名成功人数开考。非急需用人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退还报名费。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三)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www.njshszyy.com)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www.njshszyy.com)公布,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
 
  2、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技能操作考核)人员。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体检程序。参加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人员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30%。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技能操作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www.njshszyy.com)发布。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结果审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我院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由我院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www.njshszy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并非事业编制。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咨询、监督
 
  1、报考咨询电话: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人事科:025-84478503
 
  2、监督举报电话:025-84478505
 
  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www.njshszyy.com)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负责解释。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3人简章

  
 
  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雨花台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从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辅助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意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附件1)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4.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上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传送至邮箱(527263110@qq.com)。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邮箱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电子照片、学位证书电子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南京市雨花台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咨询电话:025-52174909(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线上初审
 
  1.初审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8日17∶00。
 
  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笔试
 
  1.初审合格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查收邮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确认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3.笔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查收邮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确认,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2.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2.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招录计划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综合成绩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
 
  (七)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需参加完体检要求的所有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八)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背景调查。
 
  (九)录用
 
  1.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人员方可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办理入职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劳动关系
 
  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5-52883540
 
 
 
  南京市雨花台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秦淮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h.gov.cn)、秦淮教育信息网(http://www.njqhjy.cn)和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2月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8日16:00,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命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6)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应提交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学科骨干称号、学科竞赛获奖及教学研究特长等证明材料;
 
  (7)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
 
  4.有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请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4)所提交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以内,岗位信息表中涉及有效期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7月31日;
 
  (5)所有报名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请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授(说)课和综合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70分,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授(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授(说)课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将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秦淮区政府网、秦淮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遵守承诺书中约定事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秦淮区教育局党群科:025-52650626
 
  本公告由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秦淮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h.gov.cn)、秦淮教育信息网(http://www.njqhjy.cn)和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2月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8日16:00,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命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6)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应提交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学科骨干称号、学科竞赛获奖及教学研究特长等证明材料;
 
  (7)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
 
  4.有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请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4)所提交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以内,岗位信息表中涉及有效期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7月31日;
 
  (5)所有报名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请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授(说)课和综合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70分,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授(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授(说)课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将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秦淮区政府网、秦淮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遵守承诺书中约定事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秦淮区教育局党群科:025-52650626
 
  本公告由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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