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唐山高新区村卫生室选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促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高新区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0〕-14)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老庄子镇新村卫生室1名、老庄子镇陈家庄村卫生室1名、三女河办事处毛家坨一村卫生室1名、三女河办事处高庄子村卫生室1名。
 
  二、选聘条件
 
  (一)户籍在高新区或配偶户籍在高新区,且长期居住;
 
  (二)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有医疗机构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经社会事务局核准后,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三)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四)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医学专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状况良好,能够胜任乡村医生工作;
 
  (六)热爱农村卫生事业,服从乡镇卫生院的领导;
 
  (七)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能够承担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
 
  三、申请阶段
 
  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高新区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执业申请审核表》(要求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原件一式三份)。
 
  经村卫生室所在村委会同意后,报名人员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村卫生室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审查阶段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选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纳入考核和招录对象,并反馈给村卫生室所在镇(办事处)、村委会。
 
  村委会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审核意见。镇(办事处)根据村委会意见,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五、考核阶段
 
  社会事务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议和业务水平测试两方面内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评议,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委会、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职业道德评议考核结果,填写审核意见。
 
  社会事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业务水平测试,采取统一试卷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阅卷计分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名人员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阶段
 
  社会事务局根据选聘岗位数量,按业务水平测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阶段
 
  社会事务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村卫生室所在镇(办事处)、村委会、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调配的,报社会事务局备案,并反馈给村卫生室所在镇(办事处)、村委会。
 
  八、招录阶段
 
  社会事务局根据公示结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招录,填写核准意见。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为聘任人员建立聘用档案,聘期三年,连任连聘,并根据每年考核情况,逐步完善档案。
 
  九、工资待遇
 
  聘任人员为乡村医生,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聘任人员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基本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组成。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签订合同的聘任人员以单位形式参保,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
 
  十、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联系电话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唐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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