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岳阳市云溪区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负责相关环节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违者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4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计划2名。“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2、2023、2024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4年岳阳市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教师还须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教师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7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7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2024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4届毕业的考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考生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亊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本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0.未满服务期的公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http://rsj.yueyang.gov.cn)和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unxiqu.gov.cn)(简称:云溪区政府门户网,下同)发布。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1日--7月23日(上午8:4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云溪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岳阳市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自行下载打印)、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各一份。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教师岗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报考限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交户口簿等证明资料。
 
  (6)限退役军人报考的岗位,还须提供提交退出现役证明。
 
  (7)现有工作单位考生,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隐瞒劳动(聘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名参考人员承担,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8)报名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岳阳市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考生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③考生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④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面试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⑤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⑥报名结束,考生应主动关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都将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报名时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量120分钟。分值为100分。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70%,公文写作分值占30%;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10%,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占90%。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云溪区人力资源市场)。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结束后及时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内,考生可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同时公布入围面试对象。
 
  (四)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以上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和内容。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的能力,以及学科专业素质、课堂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分值为100分。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面试内容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其他岗位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合成
 
  1.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3.同分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
 
  ①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②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排名;③再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后研究确定。
 
  4.面试结束后及时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项。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云溪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程序和要求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在云溪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明确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现场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招聘全流程信息均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保持手机畅通。因应聘人员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严肃查处。
 
  5.咨询及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30—8415051(云溪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0-8415232(云溪区纪委监委)
 
 
 
 
 
  本公告及附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岳阳市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湖南岳阳市南湖新区招聘临聘教师1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补充各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提升教师队伍业务水平,决定招聘19名临聘教师。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择优、竞争
 
  二、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
 
  1.面向社会招聘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道法、初中体育、初中生物、初中地理教师;
 
  2.面向社会招聘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音乐、小学科学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及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8月17日至2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提交个人材料:
 
  (1)填写《岳阳市南湖新区2024年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同时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照片。
 
  (3)个人获奖情况或荣誉的照片和一份个人简历
 
  (4)将上面所需材料发到443798774@qq.com邮箱(注明:xxx2024年南湖新区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南湖新区教育体育科技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2024年8月24日
 
  2.面试地点: 岳阳市第二十中学
 
  3.面试对象
 
  通过报名的临聘教师
 
  4.面试形式:面试的形式为试教,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学科现行教材,主要测评考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的能力,以及学科专业素质、课堂(活动)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功。面试时间共30分钟,其中备课20分钟,试教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同分处理办法。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以与岗位学科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层次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进行加试。
 
  6.面试评委:由区教育体育科技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通过面试的老师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上岗
 
  咨询电话:0730-8835590(区教育体育科技局)
 
 
  岳阳市南湖新区教育体育科技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湖南岳阳市云溪区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云溪区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相关环节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违者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6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3名。
 
  “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2、2023、2024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4年云溪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8月及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云溪区教育体育局提出意见,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9.云溪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10.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及附件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https://rsj.yueyang.gov.cn)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unxiqu.gov.cn)发布,后续招聘信息通过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4日--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云溪区第一中学教务处(博雅楼一楼)。
 
  3.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现场填写《岳阳市云溪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签订《2024年云溪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应聘承诺书》(见附件3、附件4,可自行下载打印)各一份。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有主管部门的还须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隐瞒劳动(聘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名参考人员承担,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若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所有报名无效。
 
  (2)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考生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云溪区教育体育局咨询。
 
  (3)考生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面试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未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6)报名结束,考生应主动关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都将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报名时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开考前公告。
 
  2.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云溪区第一中学教务处(博雅楼一楼)。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时量120分钟,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3:1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分值和内容。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的能力,以及学科专业素质、课堂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能力。面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同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还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3.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从高到低排名;如仍相同,由云溪区教育体育局考察研究确定。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云溪区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面试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十)聘用手续办理
 
  1.及时按规定办理聘用对象的编制、聘用等相关人事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5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它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现场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招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严肃查处。
 
  5.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0-8413642(区教体局政工人事股)
 
  18773087928(李校长)
 
  13807309791(徐老师)
 
  监督电话:
 
  0730-8413603(区纪委监察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附件由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溪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湖南岳阳市平江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为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6号)等规定,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江县司法局下设事业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范围、单位及岗位
 
  (一)选调计划
 
  1.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4名;
 
  2.平江县普法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平江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岗位1面向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其他岗位均面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三)选调岗位
 
  详见《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2024年第一批)》(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身体健康,不超过设定年龄上限;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或确定为拟调对象: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 处于政务处分期、党纪处分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监察审查的;
 
  3.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 最低服务期未满或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5.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4日至9月6日,共3天。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2室;
 
  联系电话:0730--6283731。
 
  (四)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江县司法局共同负责。
 
  (五)报名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5.《平江县市场监管局下设事业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须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6.《平江县司法局下设事业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须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
 
  3.报考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五、考试
 
  (一)本次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为3:1(即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确实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以延长报名时间或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数。
 
  (二)本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如末位成绩相同,都入围考察,由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经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
 
  六、考察
 
  对入围考察人员,由选调单位组织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同时,还将对其学历水平、工作经历、有无犯罪记录、与原单位有无经济纠纷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由选调人员自行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选调条件者不予选调。
 
  七、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限定递补一次。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办理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公示
 
  确定拟调人选后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
 
  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
 
  0730-6283731(平江县人社局流动调配股)
 
  0730-3062918(平江县市监局政工人事股)
 
  0730-6224148(平江县司法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18908405004(平江县纪委监委派驻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13789024446(平江县纪委监委派驻中共平江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18807307040(平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江县司法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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