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昌宁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次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计划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人,其中:临床医师岗A岗3人,临床医师岗B岗1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昌宁县人医院2024年第二批次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件2)、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2024年7月24日(上午8:00-11:30)。
3.报名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一号住院楼十楼)。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经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及面谈等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开始前,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为该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胜出(岗位排名靠前)。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排名,并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昌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昌宁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录用结果。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核同意后,与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昌宁县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核查,报经医院党委研究同意,方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各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进行回避。
(三)严禁弄虚作假。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报考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自觉守时守信。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昌宁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次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昌宁县人民医院2024年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48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对象
昌宁县辖区学校符合选调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其他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调岗位
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48人,其中:昌宁县第三中学4人;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25人;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12人;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2人;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1人;昌宁县幼儿园2人;昌宁县第二幼儿园2人。选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县级学科带头人之一;
2.具有三年及以上报考岗位科目县级兼职教研员工作经历;
3.参加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省级奖,市级一、二、三等奖、县级一、二等奖之一(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4.报考岗位对应科目近三年所教市级统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县域内前50%,且至少两年居县域内前30%,或小学近三年所教市级统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法人学校内前50%,且至少两年居法人学校内前30%;
5.报考音乐、体育岗位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专业学习经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专业学习经历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人员;
8.不满服务期的,按《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事宜的通知》(昌人社发〔2022〕33号)《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昌人社发〔2024〕32号)相关规定执行;
9.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24年8月16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24年8月20日11:30。
(三)报名地点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组织报名,学校组成工作组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于8月20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提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各1份;3.符合选调条件的佐证材料至少1份。所提供材料须由法人学校校长签署材料真实意见,盖章后再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两种模式进行。
1.报考文化科目岗位教师采用专业知识测试+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模式进行。
(1)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至11:30,具体以科目测试时间为准。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2)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及要求
试卷内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版)》(分学段、学科设计)占比20%;学科素养占比80%,满分100分。
测试要求:专业知识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的60%,按选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1:1.5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评(说课)人选,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至说课面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4)教学技能测评(说课)内容及要求
说课内容:选用2024年昌宁县中小学使用的该学科现行教材设置说课课题。
面试要求:采取同课异构说课(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专业知识测试×50%+教学技能测评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教师采用专项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模式进行。
(1)专项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1日13:00开始直至测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一中学(昌宁县田园镇文昌街121号)。
(2)专项技能测试内容及要求
音乐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声乐、舞蹈和乐器展示,声乐:自行准备不带伴奏5分钟内的一首歌曲(30分);舞蹈: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5分钟以内的舞蹈(30分);乐器:自行准备一曲(40分);满分100分。乐器除了钢琴、手风琴外,其他自带。
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球类展示:排球、篮球、足球任选一种(30分);田径类展示:跑步(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铅球投掷(30分);综合类展示:体操、武术和健美操任选一种(40分);满分100分。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绘画+(清唱、舞蹈、讲故事任选两项)。清唱:自行准备不带伴奏3分钟内的一首歌曲(30分);舞蹈: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3分钟以内的舞蹈(30分);讲故事: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5分钟以内的故事(30分);绘画:现场抽取绘画题目,绘画时间30分钟(40分);满分100分。
测试要求:专项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选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1:1.5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评(说课)人选,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至说课面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4)教学技能测评(说课)内容及要求
说课内容:选用2024年昌宁县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的该学科现行教材设置说课课题。
面试要求:采取同课异构说课(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专项技能测试×50%+教学技能测评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人选确定及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教学技能测评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考察
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七、拟调公示
考察合格后,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后,昌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通告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75—7130700
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0786;0875—7130892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