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敦煌市教育系统招聘城市公办幼儿园聘用制幼儿教师46人公告

 
 
  为了切实解决我市幼儿园教职工短缺的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敦煌市城市公办幼儿园聘用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公办幼儿园聘用制幼儿教师46人(非正式教职工身份,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24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现场报名地点:敦煌市幼儿园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分别以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敦煌市教育局成立2024年敦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城市公办幼儿园聘用制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专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应聘者须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全日制)及以上学历。招考人员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学历教育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报考学历教育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岗位;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虽然一致,但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允许报考。
 
  3.执业资格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录取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专业条件
 
  大专:学前教育(670102K)、小学教育(670103K)、语文教育(670104K)、数学教育(670105K)、英语教育(670106K)、音乐教育(670112K)、美术教育(670113K)、体育教育(670114K)、舞蹈教育(670116K)、艺术教育(670117K)、特殊教育(670118K)、艺术设计(650101)、美术(650125)、表演艺术(650201)、歌舞表演(650203)、舞蹈表演(650207)、舞蹈编导(650216)、钢琴伴奏(650214)、音乐表演(650219)、运动训练(670401)心理健康教育(670121K)、科学教育(670119K)
 
  本科:教育学(040101)、科学教育(040102)、学前教育(040106)、小学教育(040107)、特殊教育(040108)、体育教育(040201)、艺术教育(040105)、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050102)、汉语国际教育(050103)、英语(050201)、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心理学(071101)、应用心理学(071102)、音乐表演(130201)、音乐学(130202)、舞蹈表演(130204)、舞蹈学(130205)、舞蹈编导(130206)、美术学(130401)、绘画(130402)、中国画(130406T)、雕塑(130403)、视觉传达设计(130502)、艺术设计学(130501)、运动训练(040202K)、运动能力开发(040213T)
 
  研究生:专业不限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上明确的专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专业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文件中规定的规范名称为准。
 
  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因参考目录不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公告所列目录有出入的,在同一门类专业目录下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如:“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虽然字面意思差不多,但不属于同一类别,不能混淆)。
 
  2.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应聘人员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4.应聘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酒泉市内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招录的工作人员辞退或辞职未满5年。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市教育局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24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敦煌市幼儿园
 
  1.报名: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条件”。
 
  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敦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城市公办幼儿园聘用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含军队院校)。
 
  (5)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2张。
 
  (6)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人员与报名应聘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和在校期间的表现。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向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由敦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告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满分为100 分。
 
  (3)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7月26日 敦煌市幼儿园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最低分数线: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核算,虽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但因考生填报信息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条件被资格审核淘汰、考生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分造成实际考试得分人数不足3人的,核定为达不到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60分。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2024年7月30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地点:敦煌市幼儿园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审核,最终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不符合拟招考岗位资格条件,造成1:3的比例审核后,达不到1:3的,扩大资格审核比例,直至达到1:3。岗位拟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或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采取最低分数线的办法处理。按最低分数线确定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招考人员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面试考察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试讲内容为幼儿园现行教材内容,由考生在面试组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选一课时教材内容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应聘教师在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面试试讲和才艺展示考察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4)本次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6)面试规则、考官守则、考生守则在面试前分别向考官和考生公布。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报名人数高于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招聘综合成绩在政府网站上公示1天,公示期间主动放弃的考生,须本人签字确认,形成的空缺岗位按上述规则递补。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由市教育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对体检结果需要复检的,经本人申请、教育部门同意,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医院可进行一次复检),终止拟聘协议,按成绩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
 
  教育局根据考察、复审及体检等情况提出聘用意见,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敦煌市城乡办公幼儿园教师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幼儿教师一律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报名时以教师资格合格证报名的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待遇执行。合同聘用期内,依法为受聘者缴纳五险一金。
 
  七、工作要求
 
  在招聘工作中,实行组长负责制,承担相应廉政责任,在招聘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负责做好各环节的工作,要严肃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同时,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本方案由敦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6.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敦煌市教育局:倪永梅 0937-8835312
 
 
 
  敦煌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甘肃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聘15人公告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缺额的现状,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大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15名(灭火救援岗位8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全部为男性;消防文员岗位4名,消防宣传岗位1名,男女不限),具体计划详见《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简表》。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主要承担我市的消防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消防宣传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3.符合征兵标准,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5.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值班轮休制度。
 
  (二)岗位条件:
 
  灭火救援岗位:1.男性,年龄18至26周岁(2006年3月1日—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2006年3月1日—1996年3月1日期间出生);2.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者优先招聘。
 
  驾驶员岗位:1.需持B2及B2以上驾驶证者,且有二年以上驾龄;2.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2006年3月1日—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消防宣传岗位:1.男女不限,年龄为18至30周岁。(2006年3月1日—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服从工作分配;3.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有新媒体排版能力;5.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6.新闻、中文、广播电视等相关专业,具备相关从业新闻、新闻视频剪辑等工作经验者或者取得相关专业等级证书的优先,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学历、年龄等限制。
 
  消防文员岗位:男女不限,年龄18至26周岁(2006年3月1日—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1.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2.能吃苦耐劳,服从上级命令指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日常办公软件;4.具有会计资格证书、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C1及以上驾照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家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大厅(沙州北路359号党校北侧)。
 
  4.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13629370008
 
  5.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岗位简表”,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敦煌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白底照片4张。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7.考务费:每人150元,报名时现场收取,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下午18∶00,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测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测试考核资格,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并说明理由。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调剂招聘岗位。
 
  资格复审时现场对报考灭火救援岗位的人员进行体测(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体侧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
 
  (三)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及考试。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和《应急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实施,按照《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参加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消防文员岗位和消防宣传岗位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
 
  报考考生按照体能测试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面试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参加测试考核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招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3.综合成绩=体能测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四)政治审查
 
  按照综合成绩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予聘用。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不予聘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体格检查
 
  根据政治审查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
 
  体格检查由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
 
  (六)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政治审查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七)人员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培训期计入合同年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若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培训不合格或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一)进行岗前培训。针对消防职业特殊性,对拟聘用人选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和体能、队列训练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二)试用及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为自参加培训至岗前业务培训结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工作时间和地点
 
  由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与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轮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值班驻勤。
 
  七、工作待遇和薪金
 
  1.工作期间提供食宿、被装等。
 
  2.工资待遇每月4100元/月,社会保险1000元/月、伙食费1000元/月,同时每月发放消防职业高危补助1000元及其他补助。试用期按不低于正式入职后工资的80%发放。正式入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职级待遇。
 
  3.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每年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8日


2024年甘肃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聘15人公告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缺额的现状,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大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15名(灭火救援岗位8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全部为男性;消防文员岗位4名,消防宣传岗位1名,男女不限),具体计划详见《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简表》。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主要承担我市的消防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消防宣传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3.符合征兵标准,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5.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值班轮休制度。
 
  (二)岗位条件:
 
  灭火救援岗位:1.男性,年龄18至26周岁(2006年3月1日—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2006年3月1日—1996年3月1日期间出生);2.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者优先招聘。
 
  驾驶员岗位:1.需持B2及B2以上驾驶证者,且有二年以上驾龄;2.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2006年3月1日—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消防宣传岗位:1.男女不限,年龄为18至30周岁。(2006年3月1日—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服从工作分配;3.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有新媒体排版能力;5.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6.新闻、中文、广播电视等相关专业,具备相关从业新闻、新闻视频剪辑等工作经验者或者取得相关专业等级证书的优先,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学历、年龄等限制。
 
  消防文员岗位:男女不限,年龄18至26周岁(2006年3月1日—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1.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2.能吃苦耐劳,服从上级命令指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日常办公软件;4.具有会计资格证书、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C1及以上驾照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家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大厅(沙州北路359号党校北侧)。
 
  4.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13629370008
 
  5.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岗位简表”,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敦煌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白底照片4张。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7.考务费:每人150元,报名时现场收取,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下午18∶00,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测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测试考核资格,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并说明理由。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调剂招聘岗位。
 
  资格复审时现场对报考灭火救援岗位的人员进行体测(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体侧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
 
  (三)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及考试。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和《应急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实施,按照《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参加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消防文员岗位和消防宣传岗位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
 
  报考考生按照体能测试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面试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参加测试考核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招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3.综合成绩=体能测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四)政治审查
 
  按照综合成绩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予聘用。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不予聘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体格检查
 
  根据政治审查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
 
  体格检查由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
 
  (六)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政治审查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七)人员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培训期计入合同年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若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培训不合格或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一)进行岗前培训。针对消防职业特殊性,对拟聘用人选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和体能、队列训练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二)试用及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为自参加培训至岗前业务培训结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工作时间和地点
 
  由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与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轮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值班驻勤。
 
  七、工作待遇和薪金
 
  1.工作期间提供食宿、被装等。
 
  2.工资待遇每月4100元/月,社会保险1000元/月、伙食费1000元/月,同时每月发放消防职业高危补助1000元及其他补助。试用期按不低于正式入职后工资的80%发放。正式入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职级待遇。
 
  3.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每年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敦煌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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