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新委办〔2022〕69号)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羽林分院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名,岗位为驾驶员。
 
二、招用条件
 
(一)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7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中专及以上学历(包含高中),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7月23日-1988年7月23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与招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取得准驾车型C1及以上资格、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驾龄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当年度驾驶周期扣分不超过6分;会开手动档、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三、招用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报名、笔试、现场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还需随带按规定填写的《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关交通、安全法规及驾驶技能知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现场技能测试
 
现场技能测试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汽车驾驶技术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不足5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现场技能测试的人员放弃现场技能测试的,不再替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现场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现场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现场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办理招用
 
笔试、现场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卫健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健局核准同意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全县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咨询电话: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羽林分院86199686。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招用编外人员19人公告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新委办〔2022〕69号)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决定组织开展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9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或于2024年7月16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7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国内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6年7月23日-1993年7月23日)外,其他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7月23日-1988年7月23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资格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还需随带按规定填写的《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医技辅助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医技辅助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卫健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健局核准同意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全县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县卫健局咨询电话0575-80623375。
 
附件: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第二次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5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补充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24年新昌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限男性,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截止报名当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高不低于165CM,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部队服役、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未满3年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待遇、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4年新昌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现场交给报名工作人员;
 
3.报名地点: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七星街道坤豪路220号),联系电话:0575-86780863;
 
4.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证件照3张(1寸2张,2寸1张,蓝底或白底);
 
(4)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特殊专业人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交报名材料后,由新昌县应急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7:30,考生需在7:15分前进入考场,若未准时参加,视为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2.测试科目:引体向上(30分)、仰卧起坐(30分)、1000米跑(40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新昌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3)。
 
3.测试地点: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七星街道坤豪路220号)
 
(三)笔试
 
1.体能测试达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体能测试完成后合格人员在当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练习题库见附件4,内容以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三)加分项
 
因岗位需要,设立加分项: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加2分;
 
2.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加3分;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加3分;
 
4.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加1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加2分。
 
(四)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加分项的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上午8:00开始。考生需在7:45分前进入候考室,根据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若未准时参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全部考试过程。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加分项。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若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体能测试成绩再相等的,将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参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乡镇政府专职队的招用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在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所有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确定录用人员后,政府专职消防队所属乡镇与被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关注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所有岗位)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用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新昌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75-86780863。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聘用人员55人公告

 

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55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或于2024年9月4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栏查询(http://www.zjxc.gov.cn/)。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9月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国内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新昌县礼泉小学水电工、新昌县拔茅中学电工、新昌县鼓山小学水电工、新昌县城北幼儿园水电工、消控员、新昌县南星幼儿园电工、消控员、新昌县鼓山中学水电工、新昌县南岩小学水电工、新昌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养护工、新昌县人民法院消防控制员岗位为18周岁至40周岁(2006年9月4日-1983年9月4日);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9月4日-1988年9月4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备与招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取得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年限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其中,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9月4日止。
 
三、招用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9:00—9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6日9:00—9月12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初审由招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24日9:00—9月28日11:3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时间和科目为:9月28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用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数1:3比例(招用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由各招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需2024年9月4日以后出具)及社保缴纳凭证,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9月4日止。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聘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因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体检、考察
 
1、面试: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招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招用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2024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中提供的相应单位的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86235558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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