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下同)工作需要,武陵源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规定,成立武陵源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武陵源区人社局,如遇机构改革以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武陵源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武陵源区2024年6个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6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22、2023、2024届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下同)。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要求以及笔试内容、面试方式等详见《武陵源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武陵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 zjjwly. gov. 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6.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7月2日)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4年6月,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 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7日17:30。
提交报名信息网址:https://www.cndcpta.com。
2. 提交报名信息流程
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准确、诚信填报本人报考信息(见附件3)→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以及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毕业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原件照片→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即报名成功。
报考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以便于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3. 提交报名信息要求及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准确、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有疑问或网上报名未通过的,在网上资格初审结束之日(2024年7月18日上午12:00工作时间)前可直接咨询武陵源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44-5620726。否则逾期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每日上午11: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信息。
(二)网上资格初审
1. 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至2024年7月18日17:30。
2. 注意事项:
网上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尚未通过报考的人员可以提供相关材料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由武陵源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审查时,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上传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出具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资格审查工作,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和加强与报考人员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争议。
(三)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27日17:30。
完成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按要求参加笔试考试。
准考证打印特别提示:
1.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
2. 考生不得采取手机、电脑截图保存后打印准考证;
3. 考生不得采取保存打印准考证页面链接进行准考证打印,在规定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准考证打印;
4. 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资格。
六、考试方式、内容、分值、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与分值: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分值均为100分。
2.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上午9:00-11:00(若报考人数较多需分考场分时段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武陵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
3. 笔试地点:在武陵源城区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 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3. 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武陵源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4.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武陵源区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组织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经报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 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 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 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达不到最低面试分数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 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武陵源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3. 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将毒品检测项目纳入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范畴,毒品检查且复检呈阳性的人员,将不予聘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1. 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 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武陵源区人社局联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 考察重点及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武陵源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4)。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武陵源区人社局审查。
经武陵源区人社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武陵源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5)和《武陵源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6),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武陵源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招聘单位应在武陵源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九、特别提示
(一)符合报考本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计划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但只能在两者中报考其中之一。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武陵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 zjjwly. gov. cn)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武陵源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4-5620726。
(二)监督举报电话
武陵源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744-5618960。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9〕1号和张人社发〔2014〕70号等规定执行。
十二、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
十三、考后阅卷时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违规认定工作,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抄袭者和被抄袭者都将取消考试成绩。
十四、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武陵源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2024年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桑植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需补充部分工作人员,计划面向本县公办学校在编人员公开选调。为确保选调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含完中初中部)在编教师。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17人,具体选调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桑植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本次选调公告、成绩公示、录取结果公示等相关事宜通过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angzhi.gov.cn/)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近2年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岗位上,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1个月、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
2.思德表现良好,近三年(2021—2023)年度考核合格;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二)限制条件
1.聘为正式教师后在农村学校工作未满5年(含特岗服务年限和“三支一扶”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2.农村学校的教师评定为高级职称后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认定不适宜调配的,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2日在桑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日至8月5日(8:00—18:00)。
报名地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三)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教育局派出人员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由选调学校另行通知。面试要求在8月7日之前完成,选调学校将面试结果和面试过程材料于8月8日交教育局人事股。
(四)考察
1.依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由选调学校根据考生面试表现决定是否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选调学校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师德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工作量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的报考条件、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如果选调学校申请递补,则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方案由选调学校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的,由选调学校和选调对象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岗位聘任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交教育局人事股一份。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列为拟选调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聘用
根据选调单位的空岗情况,按照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聘用,无岗低聘,执行实聘岗位工资待遇。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教育局纪工委全程参与。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44-6220077。
(二)选调学校自行组织的面试方案及考察工作方案须报教育局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选调学校应对照选调公告,严格把关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报考人员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工作联系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彭凌云15874476896
教育局人事股:刘春莉13272224575 钟赛群18474435789
桑植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日
2024年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0人公告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0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桑植县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职位计划表》(附后)。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与原单位约定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8.桑植县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已通过相关考试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
3.硕士研究生的具体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2017年以来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本次引进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6.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以2024年8月31日为准计算,比如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7.报考人员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张家界人才在线网(www.张家界人才在线.com),在“综合申报——人才引进——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中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7日至9月13日(截止至9月13日18:00)。网上报名时填写《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用人单位应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告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
(二)现场资格审查
需考生本人在现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现场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教育(含县委党校)和医疗类岗位采取试教、专业面试,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所有岗位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参加面试的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设立70分的合格线,即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仍相同,用人单位根据用人需要组织加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另增加毒品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引进同一岗位的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无合格递补对象的,不予递补。
考察组下发考察通知7个工作日内,因本人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无法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拟引进人选确定后由县委人才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作出暂缓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公示期满后,拟引进人才根据要求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须在桑植县范围内服务五年以上(自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因拟引进人才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放弃的,记入张家界市人才引进诚信档案。
四、引进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二)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生活补助。B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享受购房补贴30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3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享受购房补贴15万元、租房补贴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2000元。C类人才: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2017年以来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购房补贴10万元、租房补贴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本科、研究生任一毕业院校为“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2017年以来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购房补贴7万元、租房补贴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500元;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均非“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2017年以来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购房补贴5万元。具体要求按照《桑植县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用)》(桑办发〔2022〕3号)文件执行。
(三)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桑植县县城无住房的,可以租住人才公寓,并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引进人才由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为其安排保障性住房(有使用权,但不办理产权),15年后仍在我县工作的为其办理产权。
(四)家属就业。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按照就业、调配有关政策,对需要来我县就业的高学历人才的配偶、子女,优先推荐就业岗位或协调落实工作单位。
(五)医疗服务。公开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健康服务档案,连续5年每年安排一次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引进人才的待遇以《桑植县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职位计划表》中“引进单位待遇”为准。
(七)除县级引进政策待遇外,用人单位还可以与报考人员自行协商其他补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44—6222484。
(二)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人才引进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桑植县委人才办(0744—6666703)、桑植县人社局(0744—6222854)负责解释。
中共桑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3人公告
为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桑植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本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选调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人。选调岗位、选调计划、报考要求以及考试方式等详见《2024年桑植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选调相关事宜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angzhi.gov.cn/)。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报考综合(001)和文秘(002)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日以后出生),报考教研员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限制条件
1.聘为正式教师后在农村学校工作未满5年(含特岗服务年限和“三支一扶”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2.农村学校的教师评定为高级职称后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3日至8月5日(8:00—18:00)。
(二)报名地点:桑植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办公楼西403)
(三)报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载《2024年桑植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准备两张同底证件照)→持报名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工作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一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四)提交报名信息要求及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到岗位职位代码和选调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选调单位,待面试、考察结束后,由桑植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到具体单位。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8月6日
领取地点:桑植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办公楼西403)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全部委托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抽取。
(一)面试
1.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2024年8月7日
4.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二)考试成绩排名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师德表现、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工作成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的报考条件、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列为拟选调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聘用
根据拟调单位的空岗情况,按照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聘用,无岗低聘,执行实聘岗位工资待遇。
九、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服务咨询电话
桑植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0744-6226657(办公室)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4—6220077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4-6222854
桑植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