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者现聘岗位类别应与选调岗位类别相同,且现聘岗位等级不低于选调岗位等级。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4.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5.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省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选调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考生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招聘单位的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在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考生。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于8月22日携带纸质资料到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114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完成线下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纸质件:
1.《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职称资格、工作经历等);
6.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2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岗位调减。报考人数与招考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于2024年8月23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公告。因报考人数与招考名额未形成差额而取消选调计划的岗位,按规定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工作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线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人。缴纳面试费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四)面试成绩。成绩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本次选调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调单位提出书面材料。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及时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聘人选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批并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贡人事考试网是招考主管机关发布选调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调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选调单位。
(一)政策咨询电话及报名地址
详见附件1《2024年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3-8205207。
附件: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四川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选调10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自人社发〔2023〕17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具体岗位详见《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3.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4.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省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9日(9月9日截止至18:00,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考生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报指定电子邮箱审核(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开展,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将初审结果告知考生。在面试前完成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纸质件:
1.《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工作人员资格证、工作经历、荣誉证书、表彰文件、聘用文件等);
7.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年度考核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岗位调减。职位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对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于2024年9月1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贡井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线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人。缴纳面试费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四)面试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贡井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本次选调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作为拟选调人员。
五、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同拟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领导、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接到考察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及时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贡井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调动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贡人事考试网是招考主管机关发布选调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调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 。
本公告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3311862
(二)监督电话
贡井区纪委监委:0813-3210362
附件: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名额:辅警1名。
2.招聘性质: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审判事业,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21—35岁。
5.辅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素质较好,具有C1及以上驾照。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食毒品经历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学籍、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及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6楼615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13)4706270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三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并填好《报名表》(附件1),并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
辅警考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标准),体能测试为合格者进入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3:1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考察应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二)政审和体检
政审工作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考者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并在入职前向自流井法院政治部提交书面体检报告。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三)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自流井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况反映的,拟予录用。
(四)聘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1年后根据工作成效和考评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辅警2300元/月。录用后,每月有不超过350元的绩效工资。
(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受聘者个人承担(从每月的工资里代扣)。
(三)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待遇。
(四)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证明复印件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名额:辅警1名。
2.招聘性质: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审判事业,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21—35岁。
5.辅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素质较好,具有C1及以上驾照。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食毒品经历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学籍、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及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6楼615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13)4706270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三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并填好《报名表》(附件1),并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
辅警考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标准),体能测试为合格者进入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3:1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考察应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二)政审和体检
政审工作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考者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并在入职前向自流井法院政治部提交书面体检报告。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三)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自流井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况反映的,拟予录用。
(四)聘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1年后根据工作成效和考评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辅警2300元/月。录用后,每月有不超过350元的绩效工资。
(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受聘者个人承担(从每月的工资里代扣)。
(三)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待遇。
(四)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证明复印件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