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招聘4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概况
 
  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是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烟台市公安局,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主要负责全市公安民警上岗、首任和警衔晋升培训,基层一线民警实战培训及相关技能培训。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4个,招聘计划4个,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以后出生),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市公安局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法律教师岗位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10日以前取得。应聘人员取得专业要求所对应的学历证书后,可按照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应当同时取得对应学位证书。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报考者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难以进行考察的,也不得应聘。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市公安局官网公布各岗位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1:00;
 
  2.报名方式。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进行报名。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或烟台市公安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审核。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及烟台市公安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或烟台市公安局。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7月12日11:00-7月1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在烟台市公安局官网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有岗位要求的)。
 
  (7)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不含笔试当天)后第5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官方网站和考生群中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在烟台市公安局官网和指定考生群内公布。初试(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笔试)空缺不递补。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30人以上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从初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少于10人,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有专业技能展示要求的,请自备3分钟以内与岗位相关的展示内容。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烟台市公安局官网公布。
 
  4.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并公布。
 
  (四)体能测评。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体能测评由烟台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原《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已废止)等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应聘人员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同时不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实施机关有权终止其聘用程序。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在烟台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五)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公安局官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或烟台市公安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对人民警察职位身体条件的要求。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公安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公安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考试、体能测评、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公安局及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咨询电话:
 
  烟台市公安局:0535-6297132
 
  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0535-6880126
 
  烟台市公安局网址:https://gaj.yantai.gov.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谭老师 18563880269  杨老师 18363816318
 
  本简章由烟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烟台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日


2024年山东烟台市公费医学生考试选聘123人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烟卫人〔2022〕3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烟台市公费医学毕业生考试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
 
  与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培养协议,并于2024年毕业的省公费医学生。其中,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公费医学生一并参加岗位分配考试和选岗分配。
 
  三、考试选聘
 
  (一)报名
 
  招聘岗位按公费医学生专业、学历分类,笔试类别分为医疗类B、中医类E。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公费医学生按照专业、学历分类报名相应岗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1:00;
 
  报名网址: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yantai.gov.cn/)。
 
  2.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为符合选聘范围的公费医学毕业生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注册成功后可选择“账号登录”或“手机登录”的方式进入报名界面,请按照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格式支持:JPG、JPEG,最大支持:10M),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多次登录、修改报考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024年7月12日16:00后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学历、学位、大学期间获奖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学历、学位证书PDF版(大专学历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证明能够正常毕业。
 
  ②大学期间优秀毕业生等级、三好学生等级等佐证材料PDF版。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7月13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13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公费医学生考生通过网上初审后,不需进行网上缴费。
 
  公费医学生请于2024年7月24日9:00—7月2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烟台市公费医学生考试选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二)笔试
 
  岗位分配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医疗类B、中医类E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分别命题。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11:00。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公费医学生一并参加岗位分配考试和选岗分配,待后续学习阶段结束后,由所在区市组织报到。未参加笔试的公费医学生考试成绩视为0分。
 
  (三)区市宣讲
 
  进行定向就业区市选择前,各区市卫生健康部门可进行宣讲,有补充协议的,须提前告知。
 
  (四)选岗
 
  公费医学生以所学专业、学历为分类,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选择定向就业区市,每人只有一次选岗机会。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大学期间优秀毕业生等级、三好学生等级、高考成绩全省排名先后确定选岗先后顺序。未参加统一选岗的公费医学生可在统一选岗结束后,在剩余的岗位范围内提交意向就业区市,按以上选岗顺序确定定向就业区市,未提交意向区市的公费医学生应服从统一调剂。选定岗位后不服从分配的、不服从岗位调剂的,均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公费医学生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五)定岗
 
  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提前确定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按照专业和学历分类,原则上采用岗位分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公费医学生自行选择确定分配的工作岗位。公费医学生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笔试成绩查询、选岗等后续事宜请持续关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四、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确定就业区市的公费医学生名单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并进入考察、体检阶段。按照“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公费医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定向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将公费医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被考察对象在考试选聘期间的表现,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公费医学生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试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招聘规定的行为,在考察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组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且视为违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各区市卫生健康部门严格审核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公费医学生负担,公费医学生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公费医学生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公费医学生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各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公费医学生没有征得体检组织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且视为违约。确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医疗卫生职业的,须在终止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公费教育费用,体检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五、公示聘用
 
  公费医学生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各区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区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中应注明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处理。
 
  本次考试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烟卫人〔2022〕3号)执行。本简章由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5-6246561,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牟平区0535-4216003、蓬莱区0535-5850166、海阳市0535-3107603、莱阳市0535-7286086、栖霞市0535-3376109、龙口市0535-8504273、招远市0535-8153517、莱州市0535-2260230、长岛海洋综合试验区0535-3211179。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服务时间9:00-12:00,13:30-17:00)。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2024年山东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研员2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2个,招聘计划2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小学英语教研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信息技术教研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等),应于2024年7月以前取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九)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作为条件应聘。
 
  (十)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7月。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5日12:00-7月18日11:00;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5日12:00-7月19日16:00;
 
  2.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爱山东”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左上角定位到“烟台市”,在APP上方搜索“教师招聘”,即可进行报名。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烟台市教育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审核。烟台市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年7月15日12:00-7月19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为:面试每人每科70元;笔试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7月15日12:00-7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完成网上交费后须电话联系烟台市教育局,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可免交笔试考务费且退还面试考务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网上缴费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请一并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岗位要求的主要代表性业绩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等)等证明材料。
 
  (8)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3)。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考试结束后(不含考试当天)第5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群,资格审查后考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考生群和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考试。
 
  小学英语教研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信息技术教研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和指定考生群内公布。笔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不递补。
 
  1.笔试。
 
  (1)参加对象:报考小学英语教研员岗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考试方式:笔试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素养,时间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面试。
 
  小学英语教研员岗位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信息技术教研员岗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和指定考生群内公布。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公布。
 
  3.合成考试总成绩。小学英语教研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聘用范围人员并公布。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烟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教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市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教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烟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0535-2118370
 
  烟台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0535-2118585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及复核电话:0535-2105202
 
  烟台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535-2101861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谭老师 18563880269  杨老师 18363816318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
 
  2024年7月5日


2024年山东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研员2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2个,招聘计划2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小学英语教研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信息技术教研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等),应于2024年7月以前取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九)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作为条件应聘。
 
  (十)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7月。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5日12:00-7月18日11:00;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5日12:00-7月19日16:00;
 
  2.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爱山东”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左上角定位到“烟台市”,在APP上方搜索“教师招聘”,即可进行报名。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烟台市教育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审核。烟台市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年7月15日12:00-7月19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为:面试每人每科70元;笔试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7月15日12:00-7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完成网上交费后须电话联系烟台市教育局,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可免交笔试考务费且退还面试考务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网上缴费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请一并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岗位要求的主要代表性业绩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等)等证明材料。
 
  (8)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3)。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考试结束后(不含考试当天)第5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群,资格审查后考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考生群和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考试。
 
  小学英语教研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信息技术教研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和指定考生群内公布。笔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不递补。
 
  1.笔试。
 
  (1)参加对象:报考小学英语教研员岗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考试方式:笔试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素养,时间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面试。
 
  小学英语教研员岗位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信息技术教研员岗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和指定考生群内公布。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公布。
 
  3.合成考试总成绩。小学英语教研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聘用范围人员并公布。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烟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教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市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教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烟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0535-2118370
 
  烟台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0535-2118585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及复核电话:0535-2105202
 
  烟台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535-2101861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谭老师 18563880269  杨老师 18363816318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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