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莆田市城厢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考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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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联〔2023〕2号)、《关于莆田市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莆政综〔2014〕14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城厢区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考驻城厢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1、驻城厢区部队现役军人的未就业随军家属。本公告所称随军家属是指2024年6月前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2.以上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符合公告条件的可按照本公告执行。
 
  二、招考职位、人数及条件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招考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联系电话

城厢区政府系统

莆田市城厢区警务服务中心

专技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

0594-2691713

  本次招考“40周岁以下”是指报名开始第一日未满41周岁,具体计算到日。学历学位等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未经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
 
  三、学历的认证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度,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城厢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城厢区文献西路261号)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直接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持部队现役军人任命文件、结婚证、家属随军申请报告审批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所有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由所在部队政治部盖章)、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人数统计以参加考试人数为准,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或等比例缩减招考人数。
 
  (四)报名资格审核:主要由城厢区人社局、城厢区人武部、城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五、考试办法、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仅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题型、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客观题题型,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4.笔试合格线:本次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
 
  六、体检
 
  (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规定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组织
 
  体检人员确认后1周内,由招考城厢区人社局、城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七、考察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城厢区人社局公示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考察程序。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城厢区人社局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其他
 
  为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报考人员报名后弃考的,入围体检后或是进入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城厢就业安置资格,将记入我区随军家属招聘考试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作为安置对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4-2652032。
 
 
  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城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福建莆田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根据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莆田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本次招聘包括市直及县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聘用人数45名。为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2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起止时间
 
  本次招考服务基层项目报考者服务期等截止时间以组织实施该项目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其他未经公告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考的报名网站为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点击“地市导航”进入“莆田”(以下简称福建就业网),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岗位信息,并通过《2024年度莆田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查看相关政策解释、招考规则、注意事项等。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utian.gov.cn/)和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8:00--9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每个考生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4.申诉审核
 
  9月13日8:00—9月15日17:00,报考者与招考单位沟通后,
 
  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
 
  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申诉申请。
 
  5.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9月17日8:00至9月18日12: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9月24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或等比例缩减招考人数。
 
  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报考岗位。个别岗位招考人数较多,但总报考比例不足1:3的,应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9月28日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8日14:30-17:00考《申论》。
 
  2.合格线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加分后,下同)。
 
  3.加分
 
  符合文件规定(附件3)的拟加分考生请于9月24日8:00-9月26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上传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专门岗位及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请仔细查看《2024年度莆田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2.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排序规则具体见《2024年度莆田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下同)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考生可通过福建就业网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一般不得进行后期处理。
 
  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成绩发布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结果公示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组织人事部门。
 
  考察人选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个岗位最多可进行二轮递补)。体检、考察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莆田市人社局人力人才开发科(负责政策咨询):0594-2289366;
 
  仙游县人社局:  0594-6762536
 
  涵江区人社局:  0594-3592788
 
  秀屿区人社局:  0594-5851617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023633。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2024年度莆田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和岗位招考条件,熟悉报考流程和岗位有关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完成报考手续;
 
  (二)网络报名阶段的资格审查、面试前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工作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三)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省里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四)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列入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组织、串通他人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或唆使、协助他人以虚假信息报考等弄虚作假或其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组织者和参与者聘用资格,列入诚信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记录期限2年,记录期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4年度莆田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七)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福建莆田市荔城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考未就业随军家属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联〔2023〕2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制定莆田市荔城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考2024年度未就业随军家属工作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驻荔部队现役军人的未就业随军家属。本方案所称随军家属是指2024年6月前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二)以上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符合方案条件的可按照本方案执行。
 
  二、招考职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名称

岗位

名称

招考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联系电话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专技

人员

1

大专及

以上

不限

40周岁

及以下

0594-6915896

 
 
  本次招考“40周岁以下”是指报名开始第一日未满41周岁,具体计算到日。学历学位等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未经方案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
 
  三、学历的认证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度,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荔城区人武部办公楼二楼征兵办公室(镇海街道东梅路889号)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直接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持部队现役军人任命文件、结婚证、家属随军申请报告审批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所有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由所在部队政治部盖章)、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人数统计以参加考试人数为准,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
 
  (四)报名资格审核:荔城区人社局、荔城区人武部、荔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
 
  五、考试办法、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科目、题型、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客观题题型,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二)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四)笔试合格线:本次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
 
  六、体检
 
  (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规定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组织
 
  体检人员确认后1周内,由荔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七、考察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荔城区人社局公示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考察程序。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荔城区人社局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其他
 
  为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报考人员报名后弃考的,入围体检后或是进入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莆就业安置资格,将记入我区随军家属招聘考试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作为安置对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工作由荔城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94-2292038)。
 

2024年福建莆田市秀屿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11人方案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活动的通知》(莆人社函〔2024〕77号),为加大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招聘力度,聚焦全市13条重点产业链等发展需求,吸引各类人才来莆创业创新,全方位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我区确定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11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1.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依据。
 
  2.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二)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4.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5.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秀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xy.gov.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18:00,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xyqrsj410@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手机号码”)。
 
  (1)《秀屿区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材料,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等。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1.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办法:岗位1至岗位8采用结构化面试,岗位9至岗位11采用专业化面试。
 
  符合招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组织面试。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报名时间可延长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人数仍未达到3:1比例的,应增加相近专业或类别,若增加专业或类别后仍未达到3:1比例的,参照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和办法。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到公务员招考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复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组织: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递补
 
  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单位名称、岗位名称、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用人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两轮递补人选。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实行服务年限制度,须在秀屿区服务最低5年。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组织部:0594-5851267
 
  莆田市秀屿区人社局:0594-5851617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1号楼306室
 
  莆田市秀屿区政府5号楼410室
 
  附件:1-2
 
  1.秀屿区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
 
  2.秀屿区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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