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抚州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抚州市 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510名(含省直管试点县南城县计划6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州市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抚州市 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8月16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8月9日9:00至8月14日17:00,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8月12日、8月13日连续两天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4.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9月16日9:00—9月20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调剂、资格审查、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9月21日上午,考点设在抚州市。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科目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成绩方为有效。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附件4)。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由考生按报考岗位笔试科目类别作答题本相应部分。
 
  4.公布成绩。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有效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6.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网上调剂
 
  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有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后仍未达到规定面试人数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且已成功报名调剂该岗位的人员全部入闱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不再调减,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公告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调剂公告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有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不成功或无人递补,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60÷300)+80×(40÷100)=80分。以上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5.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
 
  聘用人员均纳入编制管理,具体编制类型见《岗位表》。此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4.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及减免考试费用问题,请咨询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4-822233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31人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助推金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引进岗位计划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31名(实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中:教育系统8名、卫生健康系统10名、其他事业单位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指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
 
  3.专业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5.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线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8:30—2024年9月3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5259100。
 
  1.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溪县仲鲁路1号)三楼315室进行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书、本人(系受委托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写明受委托人与考生的关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2.线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jxxrsjsyg@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报名邮件限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请考生主动联系金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公开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金溪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一年试用期)。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考核的人选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核
 
  1.考核形式。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考核形式采取专业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本次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和内容。教育系统考核为专业化面试(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等,试讲时间12分钟,试讲前备课时间30分钟;卫生健康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均为12分钟,面试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并外聘评委。
 
  3.考核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4.分数修正:同一岗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复查,核实其资格条件。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金溪县人社局。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面试合格线70分以上同岗位未入闱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一)此次面向社会引进的高素质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坚持回避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引进资格。
 
  (三)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金溪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31人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助推金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引进岗位计划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31名(实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中:教育系统8名、卫生健康系统10名、其他事业单位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指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
 
  3.专业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5.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线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8:30—2024年9月3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5259100。
 
  1.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溪县仲鲁路1号)三楼315室进行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书、本人(系受委托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写明受委托人与考生的关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2.线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jxxrsjsyg@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报名邮件限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请考生主动联系金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公开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金溪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一年试用期)。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考核的人选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核
 
  1.考核形式。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考核形式采取专业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本次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和内容。教育系统考核为专业化面试(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等,试讲时间12分钟,试讲前备课时间30分钟;卫生健康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均为12分钟,面试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并外聘评委。
 
  3.考核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4.分数修正:同一岗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复查,核实其资格条件。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金溪县人社局。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面试合格线70分以上同岗位未入闱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一)此次面向社会引进的高素质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坚持回避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引进资格。
 
  (三)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金溪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江西抚州市实验学校招聘编外教师90人公告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抚州市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90名,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采取现场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试讲教材范围详见《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面试教材内容范围》(附件2)。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约等程序依次进行。
 
  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教务处(至臻楼4楼415室)。
 
  联系人:丁老师13755957075,占老师13102186090,办公电话0794-8731088。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教学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3)1份;
 
  (3)近期1寸和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各2张。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可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
 
  1.抽签与候测
 
  2024年8月31日上午7:30前全部进入所在候测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2.备课
 
  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离结束1分钟时,工作人员提醒时间。
 
  4.评分候分
 
  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5.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进入候测室,未按时抵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在候测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考生携带的物品全部统一放置,考生除有效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饮用水等必需用品外,其余物品应统一存放在存包室。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一律不得放在身上。如发现将手机、照相机等电子设备带进候测室,不交由联络员保管的,不论是否开机(使用),一律视为舞弊,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记住自己的面试序号。开考后依序在面试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面试考场,无工作人员引领不得擅自出入候测室。如因考生记错面试序号而出错的,其结果由考生负责。
 
  (4)考生在面试时,只报告本人的学段学科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泄露个人身份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带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徽章等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候分处候分,不得返回候测室。面试成绩宣布后,应当场签名确认,随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
 
  (5)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及有关规定,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面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四)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成绩相同时,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师范类专业者优先;如再相同,教学经历时间长者优先。
 
  (五)签约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与抚州市实验学校签订《抚州市实验学校编外教师劳务合同》。
 
  五、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编外教师,合同期限为12个月。学校将提供月薪2000元的工资、工作餐,办理医保和社保等。
 
  六、其他规定
 
  编外教师若因个人原因需辞职,必须至少提前1个月向学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在聘用期间,若发生政策性清退情况,将依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届时劳务合同将自动终止。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抚州市实验学校所有。
 
  附件:
 
  1.《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岗位表》
 
  2.《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面试教材内容范围》
 
  3.《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抚州市实验学校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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