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一、单位简介
 
  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为中共威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网信领域理论和技术研究、互联网信息内容分析研判、网络辟谣、网络安全技术支撑、网络生态建设技术支撑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市互联网信息中心联系。
 
  招聘单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9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7月31日16:00。
 
  报名邮箱:wxb@wh.shandong.cn。
 
  报名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大学及以上各个学习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开具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学籍证明;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5)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应专业资质证书或资格认证;
 
  (6)符合年限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于7月31日16:00前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以“2024年急需紧缺招聘+姓名”方式命名。2024年7月31日16:00后,招聘单位不再接收新提报人员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双方约定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考试事宜。应聘人员需按照约定时间在考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7月24日11:00-8月1日16:00,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箱将初审结果、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现场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报名结束后,若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降低开考比例情况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结合应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告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弃权。
 
  考试采取机试+面试方式进行。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10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取消机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试。
 
  1.机试
 
  机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总分为100分,机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机试结束后,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机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机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机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机试合格人数若出现空缺,取消招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机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机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适配度、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发展潜力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各方面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验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若进行机试环节,则按机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机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视情取消机试环节,则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成绩并列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市委网信办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5166727
 
  监督电话:0631-5200319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共威海市委网信办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山东威海市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0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威海市立医院始建于1904年,原名“大英民医院”, 1959年始称威海市立医院。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山东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是威海地区综合实力最强的龙头医院,牵头成立的威海市立医院医疗保健集团覆盖全市2/3的医疗资源。在近几年国家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中分别取得A-A+的成绩,居威海市综合医疗机构首位,全国综合医疗机构前10%,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科技兴院典型”“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及“山东省智慧医院服务品牌”等荣誉称号。
 
  医院以“一院三区两中心”为规划蓝图。全院由和平路院区、临港院区、田村院区及临床技能及教学培训中心、基础研究中心组成,设置临床医技科室100余个,编制床位2400余张。现有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区域分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国家标准化房颤示范中心、国家心脏康复中心、国家消化系统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合作单位、中国心衰中心和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首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国家级平台10余个;有省级重点专科、省级精品特色专科、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等省级平台20余个;有省级医疗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8个,国家级、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15个,有市级重点专科、精品特色专科、重点实验室30余个。是山东大学、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滨州医学院、延边大学、北华大学、江苏大学等研究生培养基地。牵头成立“山东大学健康医疗大数据威海研究院”,2024年获批国家博士后工作站。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应在50周岁以下,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应在45周岁以下,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计算均截止到报名当月);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资质等资料,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当月月底之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威海市立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威海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wsjkw.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威海市立医院(http://www.shiliyiyuan.cn)网站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资格审核方式,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威海市立医院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到威海市立医院人力资源科实名登记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的,经与招聘单位沟通同意后,可通过电子邮箱(whslyyrlzyk@wh.shandong.cn)或快递邮寄等方式提交资料进行报名。威海市立医院人力资源科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报名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岗位要求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原件审核确认后退回,留取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留取原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248号临床技能及教学培训中心行政办公楼8楼人力资源科。
 
  (三)考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结合应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急需紧缺岗位招聘考试由招聘单位采取临床实践技能综合测试方式进行,初、中级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临床技能操作、科研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高级岗位除进行相关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测试外,还考核科室规划和科研建设等方面的相关内容。考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临床实践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临床实践技能综合测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根据医院《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给予100万至200万元不等的安家费;优秀博士研究生给予50万至80万元不等的安家费;对于优秀的学科骨干人才,根据个人实际业务能力水平,可采取“一岗一议”的方式,由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具体待遇保障。按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子女入学入托、配偶工作安置。来院考察、考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按照医院财务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5287512。
 
  监督电话:0631-5300009。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卫健委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威海市立医院
 
  2024年8月9日


2024年山东威海市立第三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威海市立第三医院暨威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5年,是一家有着近七十年深厚底蕴,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以精神心理为特色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医院承担着全市人民精神障碍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及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强治医疗收治等职责,担负着威海市精神卫生项目办、威海市精神科质控中心等公共职能。同时,医院也肩负着辖区内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急诊急救、疾病预防控制等重任。医院是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合作医院、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合作医院、山东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滨州医学院教学医院、国家级胸痛中心、山东省首批精神卫生专科护士临床教学基地、威海市健康促进医院。
 
  目前,医院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600张。医院学科齐全,特色专科突出,现设有7个精神心理病区和1个心理科日间病房,并开设1个脑功能检查治疗区、1个艺术行为治疗区、2个心理创新工作室及心理咨询、睡眠门诊、学习困难门诊、儿少精神科门诊、老年精神门诊等特色亚专科门诊。医院逐渐形成了“以专科为龙头,以综合为两翼”的特色发展理念,设置急诊、内、外、妇、儿、中医等24个临床科室及放射、超声、检验、病理、电生理等7个医技科室。其中,精神心理科为省级重点专科,神经内科、颈肩腰腿痛科为市级重点专科,睡眠医学科为市级特色精品专科。
 
  医院先后获得全国诚信和谐医院、中国百家百姓信赖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省级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优质单位、山东省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山东省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山东省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威海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生命英雄?免疫英雄”先进集体、威海市“查保促安康”优胜单位、威海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威海市文明单位、威海市平安医院、威海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先进集体、荣耀威海?创新发展贡献机构等荣誉称号。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应在50周岁以下 (出生年月计算均截止到报名当月);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资质等资料,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当月月底之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威海市立第三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威海市立第三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wsjkw.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威海市立第三医院(https://www.whjqhospital.com/)网站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资格审核方式,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威海市立第三医院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到威海市立第三医院人力资源科实名登记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的,经与招聘单位沟通同意后,可通过电子邮箱(whslsyrlzyk@wh.shandong.cn)或快递邮寄等方式提交资料进行报名。威海市立第三医院人力资源科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威海市立第三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岗位要求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医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原件审核确认后退回,留取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留取原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址: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80号威海市立第三医院三楼人力资源科。
 
  (三)考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结合应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由招聘单位采取临床实践技能综合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临床技能操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胜任相关岗位工作的能力。考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临床实践技能综合测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根据医院《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精神心理科医生岗位博士研究生给予100万至150万元不等的安家费;对于其他岗位优秀的学科骨干人才,根据个人实际业务能力水平,可采取“一岗一议”的方式,由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具体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子女入学入托、配偶工作安置。来院考察、考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按照医院财务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5984432
 
  监督电话:0631-53000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卫健委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威海市立第三医院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山东威海市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0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威海市立医院始建于1904年,原名“大英民医院”, 1959年始称威海市立医院。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山东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是威海地区综合实力最强的龙头医院,牵头成立的威海市立医院医疗保健集团覆盖全市2/3的医疗资源。在近几年国家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中分别取得A-A+的成绩,居威海市综合医疗机构首位,全国综合医疗机构前10%,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科技兴院典型”“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及“山东省智慧医院服务品牌”等荣誉称号。
 
  医院以“一院三区两中心”为规划蓝图。全院由和平路院区、临港院区、田村院区及临床技能及教学培训中心、基础研究中心组成,设置临床医技科室100余个,编制床位2400余张。现有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区域分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国家标准化房颤示范中心、国家心脏康复中心、国家消化系统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合作单位、中国心衰中心和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首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国家级平台10余个;有省级重点专科、省级精品特色专科、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等省级平台20余个;有省级医疗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8个,国家级、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15个,有市级重点专科、精品特色专科、重点实验室30余个。是山东大学、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滨州医学院、延边大学、北华大学、江苏大学等研究生培养基地。牵头成立“山东大学健康医疗大数据威海研究院”,2024年获批国家博士后工作站。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应在50周岁以下,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应在45周岁以下,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计算均截止到报名当月);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资质等资料,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当月月底之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威海市立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威海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wsjkw.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威海市立医院(http://www.shiliyiyuan.cn)网站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资格审核方式,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威海市立医院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到威海市立医院人力资源科实名登记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的,经与招聘单位沟通同意后,可通过电子邮箱(whslyyrlzyk@wh.shandong.cn)或快递邮寄等方式提交资料进行报名。威海市立医院人力资源科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报名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岗位要求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原件审核确认后退回,留取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留取原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248号临床技能及教学培训中心行政办公楼8楼人力资源科。
 
  (三)考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结合应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急需紧缺岗位招聘考试由招聘单位采取临床实践技能综合测试方式进行,初、中级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临床技能操作、科研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高级岗位除进行相关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测试外,还考核科室规划和科研建设等方面的相关内容。考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临床实践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临床实践技能综合测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根据医院《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给予100万至200万元不等的安家费;优秀博士研究生给予50万至80万元不等的安家费;对于优秀的学科骨干人才,根据个人实际业务能力水平,可采取“一岗一议”的方式,由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具体待遇保障。按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子女入学入托、配偶工作安置。来院考察、考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按照医院财务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5287512。
 
  监督电话:0631-5300009。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卫健委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威海市立医院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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