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镇远县县教师发展中心考调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教师发展中心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县内中学在编在岗的教师公开考调3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编制控制原则。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严格执行“县管校聘”工作方案,科学核定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编制总数,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办法。
 
  (二)坚持均衡配置原则。考调必须本着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学科结构合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考调的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考调人数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条件公开、考调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四)坚持以业绩为主的原则。对服从安排,业绩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予以优先。
 
  二、考调工作组织形式
 
  (一)考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的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加强考调工作组织保障。成立以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双组长,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
 
  三、考调专业技术岗位及名额(共3名)
 
  1.理综教研员岗位(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1名;
 
  2.文综教研员岗位(中学历史、地理、政治学科教师)1名;
 
  3.中学数学教研员岗位1名。
 
  四、考调方式及时间
 
  1.考调形式为:面试(无生微课试讲)+业绩成绩,面试成绩100分折算50%、业绩成绩100分折算50%计入总成绩。
 
  2.考调面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
 
  五、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考调教师对象为县内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2.参加考调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高级教师职称;
 
  3.参加考调教师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六、限制条件
 
  (一)一校多人参加考调情况。根据本校实有教师情况(含特岗教师),缺编学校最多考调调动1人,平编学校最多考调调动2人,超编学校最多考调调动3人。一校有多人符合条件的,同学科按考调成绩,多学科按考调成绩结合学校近一学年综合考核量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考调。
 
  (二)参加考调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调。
 
  七、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含专业成绩考试)、面试(无生微课试讲)、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考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22日— 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镇远县教育局人事股
 
  3.联系电话:5710898 联系人:陈娜
 
  4.报名材料
 
  (1)递交现任教学校审核的《镇远县2024年县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考调报名表》。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县纪委监委派员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调工作有序进行,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四)考调方法
 
  1.参加工作人员考调面试按上无生微课试讲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另行通知。
 
  3.无生微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准备20分钟,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考调学科面试成绩+业绩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近一学年学校综合考核量化成绩名次来确定,不同的学校按综合考核量化成绩按教师数比例套入相应的名次后来确定;如又出现并列的,依此类推。无生微课试讲若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出现的缺考、违纪、弃权等情况,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依据面试成绩+业绩成绩,按照考调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学校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调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的人员名单,并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无影响考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委县监委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考调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5—5720954(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55—5722076(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附件:1.镇远县2024年县教师发展中心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4年 8月19日
 
  附件1:
 
  镇远县2024年县教师发展中心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第一

学历

 

毕业

院校

 

所学

专业

 

毕业

时间

 

最高

学历

 

取得教师资格种类

 

取得时间

 

发证单位

 

任教

学科

 

工作单位

 

联系

电话

手机

 
   

提供符合公告规定材料

(此栏学校填写)

报考    ,考调学科,具有本专业学历及有学历,近年并任教考调学科:

同时必须具备:

1. 具有近年所考调学科任教经历。

2. 近3年在学校的综合考核量化成绩均居本校:

20    年   名(考核人数   名);

20    年   名(考核人数   名)。填报人:

1.表中所填内容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不仅同意取消考试资格,而且愿意接受组织上的纪律处分。

2.调到新单位后,其原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再保留并终止或解除(变更)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重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并按政策兑现新聘岗位的相应待遇。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公章)

校长签字:                 年月日

 

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榕江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40人方案

  
 
  为加强榕江县城市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和《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的通知》(黔东南组发〔2022〕4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榕江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榕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成立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0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榕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具有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相关岗位所需学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榕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榕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1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1)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2)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3)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4)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有户籍(或生源)或政治面貌要求和服务期限制的岗位,计算时间均截止2024年9月18日及以前,详见职位表。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仍在岗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3.不符合招募对象、招募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截止2024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截止2024年9月18日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村(社区)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0日17:00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0日17:00)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
 
  3.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考生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考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17:00。
 
  1.资格初审在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会同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9月20日17:00前)(注意:此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9月20日17:00至9月2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报县级人事考试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7:00期间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09:00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榕江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修改(0855-3921422)。
 
  选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以缴费为准)的比例为1:3(含1:3)及以上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以缴费为准)的比例在1:3(不含1:3)以内的岗位,只进行面试。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指定网站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计划选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达到最低笔试合格线的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入围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中明确专业要求的岗位,专业审核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的专业或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得通过;专业要求中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如岗位不需要学位的,请调整相应表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放宽年龄或学历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的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1)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原件;(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相应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本科生享受年龄放宽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定向或有工作经历等要求岗位的相应提供以下材料:(1)定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定向选聘随军家属岗位的须持旅(团)级及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需具有社区工作经历岗位的,提供相应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4)需具有村“两委”工作经历且仍在岗的,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出具的任职(当选)文件及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任职起始时间、任职单位及是否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5)需具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村(社区)工作的报考者,提供由所在村(社区)出具并加盖村(社区)、乡镇(街道)公章的服务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原件;(6)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7)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持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公章,参考模板附后);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7.“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榕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资格复审在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各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指定网站“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榕江县指定网站发布的选聘、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面试人员为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计算。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仅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九、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由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告。
 
  体检在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及《实施方案》要求,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填报《榕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备案花名册》等资料,经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审核盖章后,送同级组织、社会工作、人社部门备案。经备案后的社区工作者,由相应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行文聘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报考岗位涉及多个社区的,由社区工作者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本《实施方案》要求依次选择),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按《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的通知》(黔东南组发〔2022〕4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三)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0855-3921422
 
 
 
  榕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三穗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方案

  
 
  为加强三穗县城市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五化”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东南组发〔2022〕4号)和《关于印发〈三穗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党办通〔2022〕49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三穗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三穗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我县成立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三穗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我县结合实际具体明确,其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三穗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1)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2)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3)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4)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仍在岗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3.不符合招募对象、招募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7:00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7:00)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
 
  3.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考生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考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2日17:00。
 
  1.资格初审在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统一指导下,会同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9月11日17:00前)(注意:此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9月11日17:00至9月1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后,报州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同意后,报州级人事考试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7:00期间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9月26日9:00至9月27日17:00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州人事考试部门进行修改(0855—8221416)。
 
  选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以缴费为准)的比例为1:3(含1:3)及以上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以缴费为准)的比例在1:3(不含1:3)以内的岗位,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指定网站“三穗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计划选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达到最低笔试合格线的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入围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中明确专业要求的岗位,专业审核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的专业或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得通过;专业要求中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别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放宽年龄或学历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的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1)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原件;(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相应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本科生享受年龄放宽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定向或有工作经历等要求岗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报考定向选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和截止2024年9月8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等);②服务期已满(截止2024年9月8日须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的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持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参考模板附后)。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7.“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三穗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资格复审在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指导下,各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在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三穗县指定网站发布的选聘、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面试人员为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三穗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计算。仅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九、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由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进行公告。
 
  体检在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及《实施方案》要求,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填报《三穗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备案花名册》等资料,经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后,送同级组织、社会工作、人社部门备案。经备案后的社区工作者,由相应街道党工委行文聘用,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按《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五化”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东南组发〔2022〕4号)和《关于印发〈三穗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党办通〔2022〕49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三)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5-4529472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0855-4525545
 
 
 
  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三穗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方案

  
 
  为加强三穗县城市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五化”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东南组发〔2022〕4号)和《关于印发〈三穗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党办通〔2022〕49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三穗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三穗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我县成立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三穗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我县结合实际具体明确,其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三穗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1)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2)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3)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4)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仍在岗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3.不符合招募对象、招募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7:00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7:00)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
 
  3.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考生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考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2日17:00。
 
  1.资格初审在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统一指导下,会同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9月11日17:00前)(注意:此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9月11日17:00至9月1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后,报州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同意后,报州级人事考试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7:00期间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9月26日9:00至9月27日17:00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州人事考试部门进行修改(0855—8221416)。
 
  选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以缴费为准)的比例为1:3(含1:3)及以上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以缴费为准)的比例在1:3(不含1:3)以内的岗位,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指定网站“三穗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计划选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达到最低笔试合格线的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入围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中明确专业要求的岗位,专业审核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的专业或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得通过;专业要求中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别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放宽年龄或学历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的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1)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原件;(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相应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本科生享受年龄放宽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定向或有工作经历等要求岗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报考定向选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和截止2024年9月8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等);②服务期已满(截止2024年9月8日须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的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持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参考模板附后)。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7.“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三穗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资格复审在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指导下,各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在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三穗县指定网站发布的选聘、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面试人员为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三穗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计算。仅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九、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由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进行公告。
 
  体检在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及《实施方案》要求,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填报《三穗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备案花名册》等资料,经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后,送同级组织、社会工作、人社部门备案。经备案后的社区工作者,由相应街道党工委行文聘用,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按《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五化”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东南组发〔2022〕4号)和《关于印发〈三穗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党办通〔2022〕49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三)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5-4529472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0855-4525545
 
 
 
  三穗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专班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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