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和专业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要求

管理辅助岗位

2

专科学历:限环境监测类和融媒体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宁波大市户籍

有采样证人员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8:30起- 7月9日17:30止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海曙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一)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海曙区蓝天路201号丽园尚都A2座6楼606办公室戴老师处报名。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将按照成绩高低决定录用人选。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通知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2.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分局公示栏上进行公布,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与该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试用期2个月,岗位薪资待遇年应发收入5-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26164
 

浙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资格条件

环保执法辅助员

1

大专及

以上学历

不限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199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八楼806办公室(鄞州区惠风东路258号)。咨询电话:89189577,联系人:金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经初审合格,将电话通知面谈事宜。
 
四、招录形式
 
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谈后入围的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2024年9月6日

浙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和专业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要求

管理辅助岗位

2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宁波大市

户籍

有文字写作、监测、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起- 9月6日17:30止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海曙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一)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海曙区蓝天路201号丽园尚都A2座6楼606办公室戴老师处报名。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将按照成绩高低决定录用人选。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通知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2.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分局公示栏上进行公布,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与该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试用期2个月,岗位薪资待遇年应发收入5-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26164
 

浙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和专业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要求

管理辅助岗位

2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宁波大市

户籍

有文字写作、监测、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起- 9月6日17:30止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海曙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一)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海曙区蓝天路201号丽园尚都A2座6楼606办公室戴老师处报名。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将按照成绩高低决定录用人选。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通知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2.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分局公示栏上进行公布,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与该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试用期2个月,岗位薪资待遇年应发收入5-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2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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