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自贡市沿滩区城区学校(幼儿园)考调教师26人公告

  
 
  根据《沿滩区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规定》(自沿委办〔2014〕23号),报经沿滩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内、区外学校(幼儿园)考调教师充实沿滩区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现将公开考调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共26名,具体岗位详见《沿滩区2024年城区学校(幼儿园)考调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
 
  沿滩区内、区外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责任心强,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平。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自贡市龙湖实验学校的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沿滩幼儿园的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考调初中岗位的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考调小学岗位的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考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3周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截止2024年8月31日);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区内教师须在现工作单位服务期满3周年及以上(含试用期,截止2024年8月31日)。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相应学科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或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德育骨干;
 
  2.县(区)级及以上“四有”好老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团干部)”、“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最美教师”或“师德标兵”;
 
  3.县(区)级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优质课竞赛(含“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课堂教学大比武”网络晒课、“我的超级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等级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聘用人员;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4.被列入自贡市教育系统师德“黑名单”和“灰名单”未解除的;
 
  5.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考调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410室(沿滩镇竹林湾路39号)。
 
  (三)报名材料:
 
  报考岗位所需的有效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①《沿滩区2024年城区学校(幼儿园)考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②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⑤三周年及以上教学经历证明或证明材料(附件3);⑥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或证明材料(附件4);⑦区内教师提供报考协议和考调申请表、区外教师提供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⑧获奖证书。
 
  (四)资格审查: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五)缴费: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报名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813-5192991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至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在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未留正确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微格课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包括普通话、粉笔字基本功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调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各岗位均不予聘用。
 
  (二)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在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沿滩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成绩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体检
 
  依据考调岗位及考调名额,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由沿滩区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沿滩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由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机关事业人员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考察工作采取开展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或加试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考察人员。递补考察人员仍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沿滩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聘用人员到岗后按原岗位等级进行聘用,由聘用单位完善聘用合同。从区外考入的教师,在沿滩区教育体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管理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试工作要自觉接受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试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市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5192991
 
  (二)监督电话
 
  沿滩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3-5192985
 
  附件:
 
 
 
 
 
  自贡市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四川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聘用制消防员39人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健全我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第四批次招录聘用制消防员39名,其中驾驶员12名,战斗员27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消防队伍;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性别为男性;(年龄以公告发布当日日期截止)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
 
  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以及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经支队级以上单位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特别优秀的人员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备注:
 
  1.有管理队伍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部队退役人员,拥有化学、物理、水电、体育、文艺专业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具备医疗急救、通信与计算机、电气维修或车辆维修等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战斗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日常工作。
 
  驾驶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及战斗员的相关岗位职责。
 
  四、工作地点、时间及待遇
 
  工作地点:自贡市。
 
  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按照准军事化管理。
 
  待遇:
 
  1.购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事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
 
  2.享受年度体检和带薪休假,每月8天不定时休息。
 
  3.在职期间,表现优秀人员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冲锋舟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等)。
 
  4.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统一保障,统一配发执勤服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咨询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期间拨0813-8117129)逾期不再补报(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格《招录聘用制消防员及消防文员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1.本人蓝底、近期1寸免冠照;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学历证书;4.退役证书;5.招聘岗位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应聘驾驶员岗位人员需驾驶证照片、复印件或扫描件),文件夹压缩包(压缩包名称:姓名-岗位-年龄)投递至邮箱121261737@qq.com(邮件名称:姓名-岗位-年龄),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联系电话:0813-8117129。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4.咨询方式: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电话在工作时间咨询。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征信核查、政审。应聘人员任何一项未到场、中途放弃或未通过的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岗位适应性测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和征信核查实行合格制。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录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电话通知,进入考核环节。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聘用制消防员参照《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实施细则》(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
 
  (四)面试和心理测试
 
  1.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2.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和“不合格”。
 
  (五)体格检查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由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进行。
 
  (2)聘用制消防员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3)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直接交体检医院收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征信核查和政治审查
 
  根据体格检查结果,按照成绩总分排名情况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进行个人征信核查和政治审查。
 
  (七)公示
 
  据招录对象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低于5个工作日。
 
  (八)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岗前培训,聘用制消防员培训时间为三个月,其中集中培训1个月,跟班见习2个月。(对作风松散懈怠、违规违纪、考核不合格、身体思想不适宜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签订合同。试用期培训期间,将采取末尾淘汰和单项考核淘汰制度。)培训内容为体能、消防救援理论知识和技能,第一个月和第三个月培训期满进行考核。
 
  (九)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聘用制消防员被录用人员需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聘用制消防员被录用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六、使用管理
 
  1.确定聘用人员在岗前培训报到时需自费购买培训期间训练服装。
 
  2.根据消防工作职业特点,对聘用制消防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培训教育,其中第一个月培训和第三个月培训结束后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辞退。
 
  3.按照《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对日常实行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
 
  4.对违法、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依法予以辞退。
 
  5.聘用制消防员全天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按照准军事化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 0813-8117192。
 
  八、相关注意事项
 
  1.选择工作地点: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工作地点后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招考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以及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本招录公告发布网站进行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4.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征信核查、政治审查、报到等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信息,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6.本公告未尽事宜和相关政策由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名额:辅警1名。
 
  2.招聘性质: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审判事业,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21—35岁。
 
  5.辅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素质较好,具有C1及以上驾照。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食毒品经历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学籍、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及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6楼615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13)4706270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三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并填好《报名表》(附件1),并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
 
  辅警考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标准),体能测试为合格者进入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3:1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考察应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二)政审和体检
 
  政审工作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考者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并在入职前向自流井法院政治部提交书面体检报告。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三)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自流井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况反映的,拟予录用。
 
  (四)聘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1年后根据工作成效和考评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辅警2300元/月。录用后,每月有不超过350元的绩效工资。
 
  (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受聘者个人承担(从每月的工资里代扣)。
 
  (三)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待遇。
 
  (四)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证明复印件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四川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选调10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自人社发〔2023〕17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具体岗位详见《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3.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4.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省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9日(9月9日截止至18:00,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考生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报指定电子邮箱审核(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开展,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将初审结果告知考生。在面试前完成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纸质件:
 
  1.《贡井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工作人员资格证、工作经历、荣誉证书、表彰文件、聘用文件等);
 
  7.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年度考核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岗位调减。职位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对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于2024年9月1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贡井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线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人。缴纳面试费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四)面试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贡井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本次选调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作为拟选调人员。
 
  五、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同拟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领导、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接到考察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及时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贡井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调动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贡人事考试网是招考主管机关发布选调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调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 。
 
  本公告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3311862
 
  (二)监督电话
 
  贡井区纪委监委:0813-3210362
 
  附件: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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