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关于印发〈江山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卫党〔2023〕37号)精神,决定公开选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等基本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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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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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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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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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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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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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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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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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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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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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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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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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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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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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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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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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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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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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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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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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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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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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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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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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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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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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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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有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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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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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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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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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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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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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护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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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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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清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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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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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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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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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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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该岗位拟选调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相应的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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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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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虎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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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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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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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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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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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该岗位拟选调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相应的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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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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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清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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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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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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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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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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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该岗位虎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调2名,清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调1名,拟选调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相应的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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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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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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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医共体各分院(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岗在编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报考口腔专业的要求在本市医共体各分院在岗在编工作满3年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报考其他专业的要求在本市医共体各分院在岗在编工作满5年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
4.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卫健局组织人事科(725办公室)。
3、报名时提供相应专业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照1张、工作年限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由单位出具)。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公布,本人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5.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核减(核销)岗位计划数将向社会公告。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后,根据实际选调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确定考察人选,其中选调计划数2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选调计划数1名的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用人单位选调岗位的要求执行。
(四)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结合选调单位意见,由局党委班子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致使选调人员达不到实际选调数的,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http://www.czjs.gov.cn/xxgk/wsj/)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者自行留意。
2、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冒名顶替以及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因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参与选调时要注意了解选调岗位是否有相应等级的岗位空缺,避免出现选调成功后不能聘用或高职低聘情况。
4、江山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考试无关。
5、未尽事宜,由江山市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0570-4573763、4110109。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招聘普通高中事业编制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普通高中学科教师4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若本科学历为非全日制则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
3.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在普通高中全职工作满五年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前进入普通高中工作,近三年有普通高中全职工作的经历,且提供在普通高中任教的社保证明)的优秀非在编教师。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88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83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内(1978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报名者于2024年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携带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报名材料(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江山市教育局209室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江山市教育局根据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不得进入招聘后继相关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
(二)筛选
从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者中,通过综合比较,按不低于3:1的比例筛选确定入围综合考核。若筛选出的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则筛选出的报名者全部入围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得分由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得分之和构成,每项内容得分均保留2位小数,两项总分均为100分。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考核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等,注重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四)预录取
原则上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考核总分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总分相同,以面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五)体检
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所有考察对象须于2024年暑期携带相关证件、证书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档案室。考察和资格复审安排另定。考察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录取。
(七)签约及使用。所有预录取对象在签约时须承诺服从江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在江山市普通高中服务至少满5年。
(八)公布结果。江山市教育局与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已签约的教师名单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
本招聘公告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0570-4071375。
招聘咨询地址: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二楼209室)。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9〕31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学段
|
招考学科
|
招聘计划数
|
1
|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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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2
|
2
|
物理
|
2
|
合计
|
4
|
二、招聘对象条件
报考对象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3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8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四)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下列人员报名时暂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的以及属于2024年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且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也可报名,但需同时具备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五)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要与报考学科相适应。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江山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江山市礼贤路304号)。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装入报名材料中。
3.报名材料
为提高效率,方便现场审核,报名者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附件1)及与报考资格相对应的证件、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复印件与原件经现场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4.资格审查及缴费
报名时市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15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费。
5.公布核减、核销岗位
(1)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人数达不到的,按比例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将对计划的核减、核销情况予以公布。
(2)报考岗位核销的,报考者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修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6.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时事等内容)占20%。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出现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相同情况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递补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拟录取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可分学科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该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递补对象出现总分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待工作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为5年,并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制度。未满5年服务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教师服务期未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擅自离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八)培训上岗
拟录用人员要求于2024年8月上旬报到参加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内公布),再确定工作学校和到校报到上班时间。
未按时报到培训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拟录用资格。
四、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者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由江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965205。
(四)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
六、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9室);
咨询电话:0570-4071375;
招聘咨询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9〕31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学段(学校)
|
招考学科
|
招聘
计划数
|
备注
|
1
|
高中
|
数学
|
2
|
|
2
|
物理
|
2
|
|
3
|
衢州第二中专
|
家具设计与制作
|
1
|
|
4
|
小学
|
语文
|
6
|
|
5
|
数学
|
4
|
|
6
|
音乐
|
1
|
须技能测试
|
7
|
体育
|
1
|
须技能测试
|
8
|
美术
|
1
|
须技能测试
|
9
|
幼儿园
|
幼儿教育
|
2
|
须技能测试
|
合计
|
20
|
|
二、招聘对象条件
报考对象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学历要求
1.报考高中段和衢州第二中专岗位的需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报考小学段岗位的需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3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8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
1.具有江山市户籍(以2024年6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江山市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限户籍: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原国家“985”“211”高校、“双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专业校级优秀毕业生;
(5)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须证明专业为师范类);
(6)配偶为江山市户籍(以户口本、结婚证为依据);
(7)配偶为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结婚证、工作单位证明为依据)。
(四)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下列人员报名时暂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的以及属于2024年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且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也可报名,但需同时具备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2.报考高中段和衢州第二中专招考岗位。
(五)专业要求
幼儿园岗位所学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其他岗位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要与报考学科相适应。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日-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江山市教育局一楼1号报告厅(江山市礼贤路304号)。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装入报名材料中。
3.报名材料
为提高效率,方便现场审核,报名者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附件1)及与报考资格相对应的证件、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复印件与原件经现场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4.资格审查及缴费
报名时市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15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费。
5.公布核减、核销岗位
(1)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人数达不到的,按比例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将对计划的核减、核销情况予以公布。
(2)报考岗位核销的,报考者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修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6.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时事等内容)占20%。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幼儿教育学科备课时间为45分钟,上课时间为10分钟。其他学科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技能测试
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儿教育学科在面试结束后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幼儿教育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情景故事、舞蹈、绘画写字四项,满分为100分,每个项目分值为25分。舞蹈曲目自定(考生需自备伴奏U盘),自弹自唱、情景故事、绘画写字由评委现场出题,绘画写字工具由考生自备,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小学音乐、小学美术,技能测试项目及办法由评委确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有技能测试项目的招考学科的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30%+技能测试得分×40%+面试得分×30%,其他招考学科的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有技能测试项目的招考学科出现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相同情况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其他招考学科出现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相同情况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递补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拟录取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可分学科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该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递补对象出现总分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待工作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为5年,并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制度。未满5年服务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教师服务期未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擅自离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八)培训上岗
拟录用人员要求于2024年8月上旬报到参加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内公布),再确定工作学校和到校报到上班时间。
未按时报到培训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拟录用资格。
四、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者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由江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72502。
(四)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
六、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9室);
咨询电话:0570-4071375;
招聘咨询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1.江山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清单
3.江山市教师招聘办理事项委托书
4.应届生证明(模板)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