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浦江县文化馆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局批准,浦江县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下派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服从工作安排。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维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7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浦江县文化馆(仙华街道文景东路188号)406办公室。
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工作业绩佐证等材料,以及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考察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组织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对象。
(四)公示、培训考核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培训并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浦江县文化馆(浦江县仙华街道文景东路188号);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周二至三天)。
工作内容:办公室综合文字,文化下派员等。
四、聘用人员待遇
按照薪资待遇遵照浦江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本公告由浦江县文化馆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于老师 15858971699。
浙江金华浦江县文化馆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局批准,浦江县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下派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服从工作安排。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维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7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浦江县文化馆(仙华街道文景东路188号)406办公室。
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工作业绩佐证等材料,以及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考察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组织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对象。
(四)公示、培训考核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培训并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浦江县文化馆(浦江县仙华街道文景东路188号);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周二至三天)。
工作内容:办公室综合文字,文化下派员等。
四、聘用人员待遇
按照薪资待遇遵照浦江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本公告由浦江县文化馆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于老师 1585897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