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6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16名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市公安局来华管理区分局勤务岗位11名(适合男性);
 
  岗位二:市公安局来华管理区分局文职岗位3名(普通文职岗位,男女不限);
 
  岗位三:市公安局来华管理区分局文职岗位2名(女性,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工作实际。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23日—2006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8月2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在公告下方下载《来宾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报名表》 并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报名邮箱:lbsfjglk@126.com。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应聘者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在面试环节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的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来宾公安”(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来宾公安”同步发布。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

≤13″1

1000米跑

≤4′2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

≤14″1

800米跑

≤4′2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2次,1000米/800米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来宾公安”同步发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来宾公安”同步发布。
 
  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辅警政审标准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和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来宾公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继续聘用的辅警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福利待遇
 
  1.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408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2.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层级化工资待遇、加班费(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月绩效工资(每人每月300元)、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它不适应工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联系人:唐警官,联系电话:0772-4210510。
 
 
  来宾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3日
 
  (来宾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来宾公安”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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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是来宾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来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范围
 
  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差额拨款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应该符合《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规定(修订)〉的通知》(来办发〔2019〕19号)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备职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三)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3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及会计学类专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4年9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202室(来宾市兴宾区铁北大道300号);网上报名电子邮箱:lbsjyjczx@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组织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商调。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经研究后可不进行商调。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洪超,0772—4299009)。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9月3日

2024年广西来宾市金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保障单位工作有序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工作人员7名。
 
  二、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控制数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9日至200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未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务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各1份)、1寸免冠证件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jxxjgswglj@163.com,但须在9月4日18:00前,持相关证件原件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后勤服务控制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考核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方式进行,侧重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及公示后录用。
 
  六、工资待遇
 
  除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社保外,试用期1500元/人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辞退。试用期满后,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金编〔2016〕17号文件规定,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500元/人(含养老、医保、失业等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在聘用期间,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称职(含合格)以上等次的,从聘满次年第一个月起在上一年度工资标准基础上的月工资标准增加100元(最高不能超过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同时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在编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励待遇;依法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实行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6217180。
 
 
 
  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广西来宾市金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保障单位工作有序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工作人员7名。
 
  二、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控制数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9日至200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未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务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各1份)、1寸免冠证件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jxxjgswglj@163.com,但须在9月4日18:00前,持相关证件原件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后勤服务控制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考核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方式进行,侧重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及公示后录用。
 
  六、工资待遇
 
  除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社保外,试用期1500元/人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辞退。试用期满后,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金编〔2016〕17号文件规定,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500元/人(含养老、医保、失业等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在聘用期间,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称职(含合格)以上等次的,从聘满次年第一个月起在上一年度工资标准基础上的月工资标准增加100元(最高不能超过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同时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在编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励待遇;依法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实行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6217180。
 
 
 
  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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