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常德市石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人才5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和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55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引进人才5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38名,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7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石门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一)》)和《石门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其中:
 
  1.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2岁。
 
  2.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认定。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报考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县教育局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县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结果为准。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为近3年内(2022、2023、2024年)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
 
  (3)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石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1.时间: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地点:石门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政务中心1号楼1层西侧,可乘坐2路公交车至市民之家下车)。
 
  3.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
 
  ④相应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结束规培的在报名时可提供规培合格证明材料报考要求取得规培证的岗位;
 
  ⑤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⑥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⑦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⑧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
 
  此次公开引进人才考试原则上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考试。
 
  1.考试方式。县卫健系统医生、护士、药师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内容为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县艺术研究所专技岗位考试方式为现场才艺表演,在戏曲、声乐、舞蹈、话剧小品表演中任选2项;其他岗位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招聘质量,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公告。
 
  3.成绩和排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六、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及体检通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档案进行审查。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所有和考试相关事项均在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有关准考证领取、考试和体检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咨询电话:
 
  0736-5333980(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5157329(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其他有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
 
  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shimen.gov.cn/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鼎城区选调区外在编教师12人公告

  
 
  根据鼎城区2024年教师补充工作安排,现面向鼎城区以外,公开选调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区公办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农村小学

农村初中

阳明中学(高中)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英语

化学

生物

音乐(舞蹈方向)

12

3

2

1

1

2

1

1

1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安排,能胜任班主任、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此次选调资格: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2021年以来违反社会治安等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资格证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所持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的层次和学科要与所报岗位一致)。
 
  3.年度考核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鼎城区教育局大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
 
  (2)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提供JPG电子文件);
 
  (4)现场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区外在编)》。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交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
 
  2024年9月13日8:00-9:00,区教育局通过微信逐一发送准考证PDF文件,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及时接收准考证文件并自行打印。考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含体育技能展示,音乐(舞蹈方向)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含舞蹈展示。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如部分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等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递补
 
  同一岗位的拟选调对象中有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的,在本岗位参考对象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管理要求,选调人员一律只能聘用在用人单位空余岗位上,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降岗聘用(不同意降岗的不予聘用)。人员聘用后,至少在鼎城区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且农村学校教师至少在鼎城区农村学校服务满3年。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在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区人社局指导、监督和管理,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二)加强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纪律。选调有关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应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7376951(区教育局)
 
  0736-738491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7395586(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鼎城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澧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澧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烈士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因公伤残人民警察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等。在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位拿出10名计划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夜班执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相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澧县公安局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0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3.考生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⑥《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⑦个人征信报告;⑧其它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需如实填写《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经省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领取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五)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实行百分制。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进行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七)体能测试和体检。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十)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县公安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实不影响使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薪酬待遇,购买社会保险。
 
  公示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五、其他注意事项
 
  此次招聘相关工作(笔试、面试、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63?type=4&catId=1143452041&action=list&nav=3 )、“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
 
  六、组织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澧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澧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6-3249008(澧县公安局辅警办)
 
  举报电话:0736-3222918(澧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政策由澧县人社局、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澧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澧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烈士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因公伤残人民警察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等。在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位拿出10名计划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夜班执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相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澧县公安局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0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3.考生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⑥《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⑦个人征信报告;⑧其它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需如实填写《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经省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领取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五)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实行百分制。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进行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七)体能测试和体检。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十)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县公安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实不影响使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薪酬待遇,购买社会保险。
 
  公示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五、其他注意事项
 
  此次招聘相关工作(笔试、面试、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63?type=4&catId=1143452041&action=list&nav=3 )、“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
 
  六、组织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澧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澧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6-3249008(澧县公安局辅警办)
 
  举报电话:0736-3222918(澧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政策由澧县人社局、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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