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47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置,具体以《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0月12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8: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9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8: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由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9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9日8:00至9月20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8360322,工作日接听时间9:00-12:00,13:00-17:00),待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8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9日8:00至10月12日24:00从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初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10月14日9:00至10月16日17:00,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报考退役士兵特设岗位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准考证、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赴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层AB座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区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审查以专业名称为主;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29-12333、 86786870,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 029-85717700、85455300。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附件下载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陕西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招聘合同制教师41人公告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区小学、幼儿园教育发展现状,结合教师需求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具体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长安区第九幼儿园:幼儿园教师6人;
 
  长安区第四小学:小学语文教师1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小学体育教师1人;
 
  长安区第七小学:小学数学教师1人、小学美术教师1人、小学音乐教师1人、小学道法教师1人;
 
  长安区第八小学:小学英语教师1人;
 
  西部教育片区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15人;
 
  西南教育片区所属学校:小学科学教师1人(物理专业优先),小学道法教师1人(文史类专业优先)、幼儿园教师10人。
 
  二、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凡被开除公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3日-24日
 
  2.报名地点:长安区第九幼儿园、长安区第四小学、长安区第七小学、长安区第八小学、郭杜街道中心幼儿园、滦镇街道中心小学。
 
  3.所需资料:应聘者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现场报名并确认登记信息。
 
  4.联系方式
 
  长安区第九幼儿园电话:89059363   联系人:温老师;
 
  长安区第四小学电话:13259860272  联系人:梁老师;
 
  长安区第七小学电话:15339120235  联系人:郭老师;
 
  长安区第八小学电话:18161910154  联系人:魏老师;
 
  西部教育片区电话:85843695   联系人:曹老师;
 
  西南教育片区电话:85864345   联系人:姜老师。
 
  (二)资格审查
 
  由各学校、幼儿园初审查应聘者的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证件信息,各学校、幼儿园确认后于8月24日报区教育局复审。
 
  (三)考核
 
  1.时间:8月27日。
 
  2.方式:主要采取讲课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教育知识的掌握、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等方面能力。
 
  3.内容:以我区各科现行各学段教材为准,具体咨询各报名学校。
 
  4.要求: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担任考核工作的评委不少于5人。考核满分100分,90分—80分为优秀,79分—70分为良好,6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予聘用。
 
  (四)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西安工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管理
 
  选聘的合同制教师将委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管理,以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陕西西安市事业单位从优秀村_社区干部中招聘22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领导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推荐、考试考察等方法进行。招聘工作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岗位计划表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年龄45周岁以下,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现任社区工作者,在社区连续任职满5年,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社区工作期间曾获得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
 
  上述任职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限为2024年9月1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聘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择优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个人下载招聘公告所附的报名申请表,由个人填写报名申请表,经所任职村或社区党组织、乡镇或街道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于9月12日18:00前向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村、社区干部只能报考人事关系所在区县的招聘岗位。
 
  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不多于岗位聘用计划5倍的数量,择优推荐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人选。
 
  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择优推荐参考人选时,应综合考虑报考人员的任职年限、现实表现、工作实绩、获得表彰等情况,切实把工作扎实、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认可的人员推荐出来。
 
  推荐参考人数与岗位聘用计划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缩减聘用计划或不予开考。
 
  (三)资格审核
 
  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年龄、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并对不得报考情形进行鉴定和审查。资格审核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缩减或取消聘用计划。
 
  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于9月23日18:00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6号楼428室)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10月9日8:00至10月12日24:00从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笔试
 
  笔试设两科,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成绩拟于11月初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六、面试
 
  按招聘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多于聘用计划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确定后,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
 
  面试由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查人员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公告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或由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知考生。
 
  七、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依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的,若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场次有竞争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任职年限、获得表彰以及表彰层级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或由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知考生。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村、社区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如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仍无法做出结论的,终止聘用程序。
 
  考察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情形,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各区县考察工作开始之后所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聘用岗位确定后,由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各区县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九、纪律要求
 
  报考者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以及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各项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考试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开公正。监督电话:029-86786870。
 
  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陕西西安市第五医院(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编制外医务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生等聘用制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 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有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要求。
 
  5.医院长期为紧缺学科招聘后备学科骨干,具备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具有海外经历、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发表过高水平文章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科室

岗位

人数

专业

岗位具体条件

心血管病区、介入医学中心、风湿免疫科、骨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科、外科、急诊科、儿科等

医师

28

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骨科、放射等专业

1、心血管病区、介入医学中心、风湿免疫科、骨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科、儿科要求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四证合一。(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会做气管镜者优先;消化科要求具有科研优势)

2、外科、急诊科要求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四证合一,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介入医学中心

DSA技师

1

放射医学

35岁以下,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有资质证书。

检验科

检验技师

1

医学检验技术

25岁以下,本科学历,具有检验相关资质,

针灸康复推拿科

康复治疗师

1

康复治疗学或中医骨伤学

3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需取得康复治疗师资格证,2年以上工作经验。

质控科

编码员

1

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学信息管理、统计

1、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持有国家级编码证书或省级编码证书。3、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能熟练使用Word、Excel及PPT等常用办公软件,计算机等须满足基本工作需要。5、对疾病编码和卫生数据统计有经验者优先。

风湿免疫科三病区

医生助理

1

临床医学等医学相关专业

2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沟通能力强,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西安市第五医院官网(www.xadwyy.com)、西安市第五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告发布。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3年8月30日
 
  2.报名地点:西安市第五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西安市第五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4.咨询电话:029-84696438
 
  (三)注意事项
 
  1.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西安市第五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教育的,需提供全日制学历)、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或与应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科报名。
 
  2.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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