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惠州博罗县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6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博罗县工作实际,现将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63个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兜底类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本省或黔西南籍脱贫人口。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不低于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为安置对象购买社保。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4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情况表》(附件1);
 
(四)本县户籍的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按岗位表(附件1)上每个岗位对应的报名地址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属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照片和《博罗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到所报考岗位单位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资格审查通过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统一组织面试,按面试评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
 
(三)体检及公示。
 
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管理
 
1.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的,用人单位应于人员退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报备。
 
2.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工作台账,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定岗位职责,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严禁空岗、替岗等违规现象发生。
 
六、其他事项
 
各镇(街道)在线下按规定流程外,需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信息系统进行操作录入,用人单位可以查看到本单位被复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信息,包括窗口登记的和网办申请的公益性岗位信息;并且进行招用人员的录入。本公告由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咨询
 
麻陂镇人民政府0752-6133856
 
龙华镇人民政府0752-6898083
 
公庄镇人民政府0752-6115019
 
长宁镇人民政府 0752-6893688
 
泰美镇人民政府 0752-6607641
 
福田镇人民政府 0752-6888100
 
附件: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广东惠州博罗县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博罗县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东北部,毗邻广州、深圳、东莞、河源等,区位交通优越。全县总面积约2858平方公里,辖15个镇、2个街道、1个管委会和343个行政村(社区),常住人口约121万人。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95家,包括1家三级综合医院、5家二级公立医院、5家民营医院。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7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乡镇卫生院19家,社会办医院5家,村卫生站343家,村卫生室、门诊部、个体诊所共423家。全县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优质服务基层行”建设任务,其中13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9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走在全市前列。

 
现为解决我县乡村医生紧缺的问题,改善我县乡村医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务工作者整体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编制保障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基层函〔2024〕7号)》精神,贯彻落实“镇招村用”有关要求,经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会同县医共体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共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2.获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承诺书,应聘人员须承诺在报考的村卫生站服务满6年,若在服务期限内调离我县村卫生站(包括不限于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应支付违约金(本人剩余服务期限的年度工资总额的10%),并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上岗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职称证书,如未在期限内取得,用人单位有权解聘。
 
四、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博罗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到博罗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文化中心二期创意馆4楼406办公室)现场报名。
 
3.咨询电话:0752-6628826、0752-6622516。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
 
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报名和资格审核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验内地居民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收复印件1份;
 
(3)验毕业证、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提供)、职称证等原件,收复印件1份;
 
(4)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考承诺书原件(附件3);
 
(6)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具体指: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届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需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3)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4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培训合格,且选择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
 
3.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笔试可加10分,未在报名期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确定参加笔试的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和县医共体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告。
 
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考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博罗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县医共体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不进入体检。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时间将在博罗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县医共体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告。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后送交博罗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查分,核查范围限于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博罗县卫生健康局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会及时通知因更改分数而受到影响的考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和县医共体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和县医共体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的,从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补缺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罗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和县医共体总院公示5个工作日。
 
2.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博罗县卫生健康局书面申辩,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博罗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异议,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2.在招聘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3.本公告由博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博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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