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0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塔城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塔城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塔城地区决定开展2024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才岗位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引才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工作能力及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人才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参加“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3.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或本地区辞职人员;被辞退、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塔城党建网、“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疆内外高校网站等渠道,发布《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30日
2.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30日—2024年7月31日
3.报名方式
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考生通过访问网址:https://xjtc2024.zhaopin.com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4.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短信或在报名系统内提示等形式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采取测试、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通过线上(或线下)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测试考生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特长等方面内容。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后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环节人选。
2.调剂。结合岗位情况,对考核表现优秀的考生进行调剂。
(四)体检
对入围体检环节考生集中组织体检。体检在塔城地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提出复查,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考生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对拟引进考生开展考察工作。通过函调方式,向拟考察人员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因体检、考察、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结果择优递补。
(七)入编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会议研究后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内的引进人员进行跟踪了解,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八)岗前培训
引进人才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写作、礼仪礼节等。
五、待遇和保障
(一)编制保障。引进人才上岗后,直接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二)职称待遇。引进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初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各类人才初次取得资格后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可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等级。
(三)购房租房补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按国家规定执行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正高)40万元、硕士(副高)25万元、本科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正高)1.5万元/年补贴或120㎡左右周转住房、硕士(副高)1万元/年补贴或90㎡左右周转住房、本科0.8万元/年补贴或60㎡左右周转住房。
(四)购车补贴。引进人才在塔城地区内购买新乘用车辆的,按照“先购后补”原则,试用期满后最高给予10万元的购车补贴。
(五)面试补贴。对到塔城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入住本地“人才驿站”,按照疆外1000元、疆内500元的标准补贴来塔交通费,面试结束后组织在塔城免费一日游。
(六)探亲休假待遇。引进人才家在塔城地区以外的,根据单位实际每年按标准报销7次以内往返交通费,本人无法返回的可按标准1次报销1名直系亲属来塔往返交通费,次数计入干部本人探亲规定次数。对表现优秀的,免费参加地区组织的疗养活动。
(七)发放优才卡。配偶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党政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对口对应、空编空岗”予以办理随调手续;配偶为编制外人员的,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推荐就业岗位。人才金融卡方面,持卡人享受人才服务银行VIP专属服务,引进人才最高享受200万元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执行LPR利率。其他方面,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工龄连续计算、助学贷款代偿、子女就学、免费体检、组织调训、“零门槛”落户等相关政策。
(八)项目支持。引进人才围绕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项目和难点工作立项研究的,设立专项人才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支持,其中30%可以用于个人奖金;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引进人才,经评选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九)平台发展。引进的“双一流”国内重点院校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采取先挂后任方式,到基层一线、重点岗位进行锻炼,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六、纪律监督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者本次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或聘用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6221579
2.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0901—6223804
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附件: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新疆塔城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4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塔城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才岗位
详见《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引才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工作能力及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人才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或本地区辞职人员;被辞退、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塔城党建网、“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疆内外高校网站等渠道,发布《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30日
2.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30日—2024年7月31日
3.报名方式
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访问网址:https://xjtc2024.zhaopin.com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4.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短信或在报名系统内提示等形式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特长等方面内容。
1.面试。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后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调剂。结合岗位情况,对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调剂。
(四)体检
对入围体检环节考生集中组织体检。体检在塔城地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提出复查,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考生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工作,通过函调方式,向拟引进人员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因体检、考察、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入编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会议研究后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内的引进人员进行跟踪了解,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八)岗前培训
引进人才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写作、礼仪礼节等。
五、待遇和保障
(一)编制保障。引进人才上岗后,直接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二)职称待遇。引进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初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各类人才初次取得资格后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可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等级。
(三)购房租房补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按国家规定执行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正高)40万元、硕士(副高)25万元、本科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正高)1.5万元/年补贴或120㎡左右周转住房、硕士(副高)1万元/年补贴或90㎡左右周转住房、本科0.8万元/年补贴或60㎡左右周转住房。
(四)购车补贴。引进人才在塔城地区内购买新乘用车辆的,按照“先购后补”原则,试用期满后最高给予10万元的购车补贴。
(五)面试补贴。对到塔城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入住本地“人才驿站”,按照疆外1000元、疆内500元的标准补贴来塔交通费,面试结束后组织在塔城免费一日游。
(六)探亲休假待遇。引进人才家在塔城地区以外的,根据单位实际每年按标准报销7次以内往返交通费,本人无法返回的可按标准1次报销1名直系亲属来塔往返交通费,次数计入干部本人探亲规定次数。对表现优秀的,免费参加地区组织的疗养活动。
(七)发放优才卡。配偶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党政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对口对应、空编空岗”予以办理随调手续;配偶为编制外人员的,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推荐就业岗位。人才金融卡方面,持卡人享受人才服务银行VIP专属服务,引进人才最高享受200万元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执行LPR利率。其他方面,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工龄连续计算、助学贷款代偿、子女就学、免费体检、组织调训、“零门槛”落户等相关政策。
(八)项目支持。引进人才围绕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项目和难点工作立项研究的,设立专项人才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支持,其中30%可以用于个人奖金;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引进人才,经评选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九)平台发展。引进的“双一流”国内重点院校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采取先挂后任方式,到基层一线、重点岗位进行锻炼,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六、纪律监督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者本次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或聘用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工作日 10:00—14:00,16:00—20:00)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6221579
2.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0901—6223804
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附件: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新疆塔城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4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塔城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才岗位
详见《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引才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工作能力及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人才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或本地区辞职人员;被辞退、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塔城党建网、“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疆内外高校网站等渠道,发布《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30日
2.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30日—2024年7月31日
3.报名方式
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访问网址:https://xjtc2024.zhaopin.com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4.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短信或在报名系统内提示等形式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特长等方面内容。
1.面试。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后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调剂。结合岗位情况,对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调剂。
(四)体检
对入围体检环节考生集中组织体检。体检在塔城地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提出复查,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考生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工作,通过函调方式,向拟引进人员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因体检、考察、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入编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会议研究后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内的引进人员进行跟踪了解,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八)岗前培训
引进人才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写作、礼仪礼节等。
五、待遇和保障
(一)编制保障。引进人才上岗后,直接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二)职称待遇。引进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初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各类人才初次取得资格后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可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等级。
(三)购房租房补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按国家规定执行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正高)40万元、硕士(副高)25万元、本科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正高)1.5万元/年补贴或120㎡左右周转住房、硕士(副高)1万元/年补贴或90㎡左右周转住房、本科0.8万元/年补贴或60㎡左右周转住房。
(四)购车补贴。引进人才在塔城地区内购买新乘用车辆的,按照“先购后补”原则,试用期满后最高给予10万元的购车补贴。
(五)面试补贴。对到塔城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入住本地“人才驿站”,按照疆外1000元、疆内500元的标准补贴来塔交通费,面试结束后组织在塔城免费一日游。
(六)探亲休假待遇。引进人才家在塔城地区以外的,根据单位实际每年按标准报销7次以内往返交通费,本人无法返回的可按标准1次报销1名直系亲属来塔往返交通费,次数计入干部本人探亲规定次数。对表现优秀的,免费参加地区组织的疗养活动。
(七)发放优才卡。配偶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党政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对口对应、空编空岗”予以办理随调手续;配偶为编制外人员的,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推荐就业岗位。人才金融卡方面,持卡人享受人才服务银行VIP专属服务,引进人才最高享受200万元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执行LPR利率。其他方面,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工龄连续计算、助学贷款代偿、子女就学、免费体检、组织调训、“零门槛”落户等相关政策。
(八)项目支持。引进人才围绕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项目和难点工作立项研究的,设立专项人才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支持,其中30%可以用于个人奖金;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引进人才,经评选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九)平台发展。引进的“双一流”国内重点院校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采取先挂后任方式,到基层一线、重点岗位进行锻炼,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六、纪律监督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者本次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或聘用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工作日 10:00—14:00,16:00—20:00)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6221579
2.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0901—6223804
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附件: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0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塔城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塔城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塔城地区决定开展2024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才岗位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引才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工作能力及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人才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参加“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3.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或本地区辞职人员;被辞退、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塔城党建网、“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疆内外高校网站等渠道,发布《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30日
2.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30日—2024年7月31日
3.报名方式
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考生通过访问网址:https://xjtc2024.zhaopin.com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4.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短信或在报名系统内提示等形式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采取测试、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通过线上(或线下)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测试考生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特长等方面内容。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后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环节人选。
2.调剂。结合岗位情况,对考核表现优秀的考生进行调剂。
(四)体检
对入围体检环节考生集中组织体检。体检在塔城地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提出复查,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考生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对拟引进考生开展考察工作。通过函调方式,向拟考察人员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因体检、考察、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结果择优递补。
(七)入编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会议研究后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内的引进人员进行跟踪了解,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八)岗前培训
引进人才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写作、礼仪礼节等。
五、待遇和保障
(一)编制保障。引进人才上岗后,直接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二)职称待遇。引进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初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各类人才初次取得资格后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可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等级。
(三)购房租房补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按国家规定执行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正高)40万元、硕士(副高)25万元、本科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正高)1.5万元/年补贴或120㎡左右周转住房、硕士(副高)1万元/年补贴或90㎡左右周转住房、本科0.8万元/年补贴或60㎡左右周转住房。
(四)购车补贴。引进人才在塔城地区内购买新乘用车辆的,按照“先购后补”原则,试用期满后最高给予10万元的购车补贴。
(五)面试补贴。对到塔城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入住本地“人才驿站”,按照疆外1000元、疆内500元的标准补贴来塔交通费,面试结束后组织在塔城免费一日游。
(六)探亲休假待遇。引进人才家在塔城地区以外的,根据单位实际每年按标准报销7次以内往返交通费,本人无法返回的可按标准1次报销1名直系亲属来塔往返交通费,次数计入干部本人探亲规定次数。对表现优秀的,免费参加地区组织的疗养活动。
(七)发放优才卡。配偶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党政机关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对口对应、空编空岗”予以办理随调手续;配偶为编制外人员的,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推荐就业岗位。人才金融卡方面,持卡人享受人才服务银行VIP专属服务,引进人才最高享受200万元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执行LPR利率。其他方面,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工龄连续计算、助学贷款代偿、子女就学、免费体检、组织调训、“零门槛”落户等相关政策。
(八)项目支持。引进人才围绕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项目和难点工作立项研究的,设立专项人才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支持,其中30%可以用于个人奖金;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引进人才,经评选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九)平台发展。引进的“双一流”国内重点院校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采取先挂后任方式,到基层一线、重点岗位进行锻炼,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六、纪律监督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者本次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或聘用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6221579
2.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0901—6223804
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附件: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