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临汾市乡宁县事业单位招聘6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乡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乡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3日至2006年8月1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8月13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不影响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视同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
2.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5.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和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6.《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7.报考教师岗位的具体要求见岗位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交验的,取消应聘资格。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至2024年8月24日18:00。
报名网址: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ning.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5.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报名截止一周内在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7.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开考前3天,请考生随时关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彩色、黑白均可)。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一岗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命题和阅卷,由乡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类岗位和教师类岗位,其中: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心理学、教育学、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等。
笔试结束后,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公告,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乡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无反馈式教学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别命题,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依据岗位工作性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若同一岗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乡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一份备案。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天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3.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5.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57-6822102(乡宁县纪委监委)。
6.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乡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咨询电话:0357-6829608(乡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乡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乡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山西临汾市吉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7人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7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且满足以下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额,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聘用。
二、引进计划
此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共计引进37名,其中教育教学类4名,医疗医技类7名,其他专业技术类18名,对口开发岗8名。具体见附件。
三、引进程序及方式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5,可酌情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一)发布公告
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吉县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8:00至9月27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jx.gov.cn/),填写《吉县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时间:2024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完成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凡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7)考生需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试讲)方式进行,同一职位统一考试地点、时间、题目和标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考察资格。
(四)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4.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首次体检完成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个人放弃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在同一岗位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不少于5年的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357—7924699(县委组织部)
0357—7930212(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12388(统一电话)
吉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山西临汾市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及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大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起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常识、卫生政策法规、护理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本次考试采取1:1比例开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县卫健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3)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县卫生健康教育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均给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称职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待遇参照县医疗集团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模式,拟定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
七、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贺咏华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 李金娜 县卫健局副局长
贾朝峰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萍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王忠楠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文涛 县卫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荣华 县卫体局人事股股长
张琰辉 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娜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57-3419988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山西临汾市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及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大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起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常识、卫生政策法规、护理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本次考试采取1:1比例开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县卫健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3)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县卫生健康教育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均给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称职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待遇参照县医疗集团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模式,拟定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
七、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贺咏华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 李金娜 县卫健局副局长
贾朝峰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萍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王忠楠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文涛 县卫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荣华 县卫体局人事股股长
张琰辉 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娜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57-3419988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