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东院区招聘6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文件精神、《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2人,其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5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7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招聘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报考者在2024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等证书后方可报到上岗,2025年1月1日(含)后取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8)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的培训专业需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相一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在处理期内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1《2024年7月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2《2024年7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受理,报名网址为: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792
2. 报名起止时间:
2024年7月22日上午12:00—2024年7月28日下午5:30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上传《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7月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并贴照片,详见附件3);
②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③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④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如果已被录用但考生毕业后无法提交相应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
⑤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上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者则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⑦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及查询:
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更改应聘岗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核和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
1.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①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②考核方式、科目及内容:
考核采取资格审查、面试两个部分。医院将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①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②岗位考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和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岗位数与面试人选之比不高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上述成绩将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公布。
3.品德考察
医院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结合岗位人员需求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
(六)体检
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的,取消拟录人员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公示期满,体检、心理测试结果合格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录用
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实施情况,将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官网信息或“海医一附院招聘”招聘公众号,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符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98-66716462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701053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本公告内所有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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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70人公告
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7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21年3月13日,医院江东新院区项目开工建设,该院区毗邻海南医科大学桂林洋新校区,占地254.5亩,编制床位2000张,批复概算29.28亿,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点项目。医院共设有97个科室,其中党政群团管理部门16个,业务科室81个(临床科室49个、医技科室10个、其他业务科室22个)、教研室19个。实验室1个、研究机构5个,并拥有一支优秀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
近年来,医院积极响应健康中国战略,以多年来形成的肿瘤学、慢性病治疗与管理、生殖医学、急诊医学以及临床药学等五大特色为主要抓手,统筹推动各学科/专科均衡发展。为完善医院学科体系建设,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见附件1《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发布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起止时间和地址: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9月1日09:00 ——2024年11月30日17:30
通过发送相应报名所需材料到邮箱报名:hyfyrsk@163.com。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以JPG图片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一张;
③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④能详尽反映本人基本情况和竞争优势的简历一份;
⑤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⑥《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⑦《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⑧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按要求及时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面试考核前3天,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核
1.考核时间与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名我院专家、外院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我院考官人数不得超过60%。
(2)考核:主要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医德医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为辅。评分标准及占比如下:
仪表举止(10%)、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30%)、专业知识(40%)、面试题回答(20%)。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公布成绩。
(五)体检、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2.根据考核结果,组织人选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我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拟聘人员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医学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材料、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医学院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办理聘用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收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办公室:0898-6670105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医科大学人事处:0898-6689322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898-6671646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护理人员30人公告
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护理人员30人,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6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访问公告底端链接,登录报名系统,先注册后选择相应的招聘批次进行线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26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或补充材料,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相应操作。报名审核期间,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如被要求补充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高中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在有效期内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历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须设置为6个月;
5.《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2)
6.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和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1);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
8.岗位需求表里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9.岗位需要的医师/护士执业证。
线上报名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正向上传至报名系统,保证材料的清晰、完整。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需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证书。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中有关规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考试公告里公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试。通过资格审核者请在系统开放后(注意短信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及考试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医院官网,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成绩×2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护理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必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参加技能考试。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技能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技能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二)根据考核结果岗位的招聘人数,组织人选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四)我院将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医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三)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四)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办理聘用相关待遇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0905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898-6680226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网址:http://www.shhmu.net/rszp/web/Login
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护理人员30人公告
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护理人员30人,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6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访问公告底端链接,登录报名系统,先注册后选择相应的招聘批次进行线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26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或补充材料,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相应操作。报名审核期间,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如被要求补充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高中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在有效期内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历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须设置为6个月;
5.《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2)
6.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和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1);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
8.岗位需求表里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9.岗位需要的医师/护士执业证。
线上报名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正向上传至报名系统,保证材料的清晰、完整。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需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证书。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中有关规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考试公告里公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试。通过资格审核者请在系统开放后(注意短信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及考试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医院官网,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成绩×2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护理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必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参加技能考试。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技能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技能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二)根据考核结果岗位的招聘人数,组织人选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四)我院将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医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三)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四)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办理聘用相关待遇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0905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898-6680226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网址:http://www.shhmu.net/rszp/web/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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