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怀化市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84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五省边区人才新高地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84个,其中,事业单位79个,国有企业5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以前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8月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资格证,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予以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吸毒史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怀化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9.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人员(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10.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页(http://www.hhrsks.com)进行网络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9:00至9月6日17:30
网上资格初审:2024年9月1日9:00至9月8日17:00
2.报名信息、材料的填报和上传。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须将本人近期红底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络报名系统。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及网络报名系统要求,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岗位和填报上传的信息、材料均不得在网络报名系统修改、变更。
(2)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应填报上传的信息和材料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考生统一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和单位需要,可选择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考试在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较少,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考察人选达不到岗位要求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六)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拟引进人才名单,其中,事业单位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国有企业报市国资委复审。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告中的引进条件标准对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汇总确定后报市委人才办。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1.人才引进补贴。正高职称综合补贴共76.8万元(住房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46.8万元),副高职称综合补贴共42.4万元(住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32.4万元);博士研究生综合补贴共66万元(住房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36万元),硕士研究生综合补贴共16.6万元(住房补贴4万元,生活补贴12.6万元)。经考核合格后,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住房补贴在购房后一次性发放。
2.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市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引进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
3.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全职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岗位有具体服务年限规定的以岗位要求为准。未满服务期限提前离职的或未在规定年限达到岗位要求条件被解聘的,需退还已享受的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
4.人才政策由怀化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0745-2722559);招聘程序由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0745-2710297);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附件:
中共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湖南怀化市沅陵县卫健系统招聘172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怀政办发〔2022〕3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健系统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72名(含直接考核招聘1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25周岁(1998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1993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1988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1983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45周岁(1978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50周岁(1973年8月29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按规定报考并被录取的,须在两年内(按聘用时间计算)应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我县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anling.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anli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情况、岗位计划调整、准考证领取、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考试、考核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址: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可代报名;
2.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考生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以及相应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4)考生报名时仍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聘用关系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岗位限沅陵县户籍的,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报考人员在2024年8月29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沅陵县;二是报考人员在2024年8月29日前因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户籍迁出至录取学校尚未迁回,其原户籍所在地为沅陵县。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时,需填写《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考生报名前可预打印空表填写,签名必须手写。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4.考核招聘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助理)证(含乡村全科执业及助理医师)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的急需紧缺人才,有在乡镇卫生院(分院)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仅临床医师类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仅中级以上职称者须提供)、在乡镇卫生院(分院)工作证明材料(单位推荐材料、工资表复印件、社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实缴明细、劳动合同等)和1寸同底免冠正面近照3张。所提供的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前对照《沅陵县2024年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附件3)将需要本人提供的相关打分依据和资料准备好,考核完以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5.岗位要求中的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准考证领取采用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领取地点: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六)考试招聘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考试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各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笔试
考试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岗位专业知识占60%。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笔试答题时限为12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含岗位专业知识)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即不能形成有效竞争,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名)。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七)考核招聘
1.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
2.考核内容:
沅陵县卫健局会同沅陵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组织专门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详见《沅陵县2024年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附件3),考核从资质审查、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评价、考核组意见等多方面进行客观评价,量化为考核成绩,考核满分100分,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方可聘用(报名同一岗位者按得分从高至低录取,如分数并列则组织笔试,成绩高者聘用)。
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未达到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具体包括: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②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③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④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⑤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⑥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⑦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⑧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⑨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⑩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有医风医德方面投诉被查证属实,且性质比较恶劣,或有因个人失职造成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3.考核要求
(1)考核分组进行,每组至少要求3名工作人员参加。
(2)严格按考核内容、程序进行,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八)体检考察
1.体检。由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如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直接考核招聘人员的考察结合考核进行,不再重复。
(九)公示及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纪律要求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同时,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每日24小时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未接听电话等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7214(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0745-4231660)
沅陵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湖南怀化市沅陵县卫健系统招聘172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怀政办发〔2022〕3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健系统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72名(含直接考核招聘1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25周岁(1998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1993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1988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1983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45周岁(1978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50周岁(1973年8月29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按规定报考并被录取的,须在两年内(按聘用时间计算)应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我县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anling.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anli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情况、岗位计划调整、准考证领取、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考试、考核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址: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可代报名;
2.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考生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以及相应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4)考生报名时仍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聘用关系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岗位限沅陵县户籍的,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报考人员在2024年8月29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沅陵县;二是报考人员在2024年8月29日前因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户籍迁出至录取学校尚未迁回,其原户籍所在地为沅陵县。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时,需填写《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考生报名前可预打印空表填写,签名必须手写。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4.考核招聘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助理)证(含乡村全科执业及助理医师)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的急需紧缺人才,有在乡镇卫生院(分院)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仅临床医师类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仅中级以上职称者须提供)、在乡镇卫生院(分院)工作证明材料(单位推荐材料、工资表复印件、社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实缴明细、劳动合同等)和1寸同底免冠正面近照3张。所提供的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前对照《沅陵县2024年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附件3)将需要本人提供的相关打分依据和资料准备好,考核完以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5.岗位要求中的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准考证领取采用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领取地点: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六)考试招聘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考试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各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笔试
考试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岗位专业知识占60%。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笔试答题时限为12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含岗位专业知识)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即不能形成有效竞争,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名)。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七)考核招聘
1.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
2.考核内容:
沅陵县卫健局会同沅陵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组织专门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详见《沅陵县2024年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附件3),考核从资质审查、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评价、考核组意见等多方面进行客观评价,量化为考核成绩,考核满分100分,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方可聘用(报名同一岗位者按得分从高至低录取,如分数并列则组织笔试,成绩高者聘用)。
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未达到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具体包括: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②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③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④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⑤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⑥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⑦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⑧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⑨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⑩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有医风医德方面投诉被查证属实,且性质比较恶劣,或有因个人失职造成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3.考核要求
(1)考核分组进行,每组至少要求3名工作人员参加。
(2)严格按考核内容、程序进行,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八)体检考察
1.体检。由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如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直接考核招聘人员的考察结合考核进行,不再重复。
(九)公示及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纪律要求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同时,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每日24小时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未接听电话等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7214(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0745-4231660)
沅陵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湖南怀化市会同县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会同县中医医院建于1964年,位于会同县林城镇中心街31号。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中医药特色和专科优势突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完整,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是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医院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报请卫健主管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临时工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专业和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在我院试用不合格,或因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吸毒史的人员;
(4)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记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凡属本县公立医疗机构录用人员(如经县卫健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二)专业和名额及具体条件
1、医学影像诊断专业 1名
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影像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医学类)专业 1名
具体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全日制(中医)专科以上学历;
(2)往届毕业生需全日制(中医)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01
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会同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02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9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止。
报名地点:会同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联 系 人:胡馨文13469348132;0745-8822854。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相关专业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报名表》。
4、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格进行逐一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其《报名表》上签字认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03
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2024年9月23 日上午8:30,会同县中医医院儿科三楼小会议室。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总分10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专业技能操作
分值100分(现场随机抽取操作考试项目)。时间:2024年9月23日下午15:00。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形象气质、表达沟通、逻辑思维以及对报考岗位的适应能力,按笔试、专业技能操作成绩排名1:2的比例参加面试,分值100分。地点为会同县中医医院儿科三楼会议室。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
4、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技能考核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综合折算后形成总成绩,拟录用。
04
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会同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所有参加考试、操作、面试者、体检者持有效身份证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