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骨科医院招聘组织人事部、招投标采购办公室职员(参照事业编制管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骨科医院招聘组织人事部、招投标采购办公室职员。因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拟录取的意向人选无法及时提供学历学位资料等原因,决定继续实施招聘工作,现第三次发布招聘公告(前期已投递简历的,无需再次投递)。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二、收取简历和招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请将本人简历的PDF版自行发送至邮箱:zhaopin8705@163.com (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姓名+岗位,例如:张X+组织人事部职员岗、王X+招投标采购办公室职员岗)。
未按要求投递、或由其他第三方平台转投的应聘简历,我院有权视为无效。
前期已投递过简历的应聘人员,无需再次投递。
(二)本次招聘的简历收取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8日。
(三)本次招聘按照我院编外职工招聘流程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和筛选后,根据岗位条件进行面试、实践考核、体检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具体时间安排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为中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责任事故的;
6.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证书等应聘材料,招聘过程中及办理入职手续过程中,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28-87057026
四川省骨科医院组织人事部
2024年7月30日
四川省骨科医院招聘组织人事部、招投标采购办公室职员(参照事业编制管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骨科医院招聘组织人事部、招投标采购办公室职员。因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拟录取的意向人选无法及时提供学历学位资料等原因,决定继续实施招聘工作,现第三次发布招聘公告(前期已投递简历的,无需再次投递)。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二、收取简历和招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请将本人简历的PDF版自行发送至邮箱:zhaopin8705@163.com (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姓名+岗位,例如:张X+组织人事部职员岗、王X+招投标采购办公室职员岗)。
未按要求投递、或由其他第三方平台转投的应聘简历,我院有权视为无效。
前期已投递过简历的应聘人员,无需再次投递。
(二)本次招聘的简历收取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8日。
(三)本次招聘按照我院编外职工招聘流程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和筛选后,根据岗位条件进行面试、实践考核、体检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具体时间安排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为中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责任事故的;
6.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证书等应聘材料,招聘过程中及办理入职手续过程中,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28-87057026
四川省骨科医院组织人事部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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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骨科医院招聘组织人事部、招投标采购办公室职员。因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拟录取的意向人选无法及时提供学历学位资料等原因,决定继续实施招聘工作,现第三次发布招聘公告(前期已投递简历的,无需再次投递)。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二、收取简历和招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请将本人简历的PDF版自行发送至邮箱:zhaopin8705@163.com (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姓名+岗位,例如:张X+组织人事部职员岗、王X+招投标采购办公室职员岗)。
未按要求投递、或由其他第三方平台转投的应聘简历,我院有权视为无效。
前期已投递过简历的应聘人员,无需再次投递。
(二)本次招聘的简历收取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8日。
(三)本次招聘按照我院编外职工招聘流程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和筛选后,根据岗位条件进行面试、实践考核、体检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具体时间安排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为中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责任事故的;
6.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证书等应聘材料,招聘过程中及办理入职手续过程中,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28-87057026
四川省骨科医院组织人事部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