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合同制聘用教师150人简章
为适应江岸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需求,适当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见《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招聘合同制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招聘新教师150人,另需补充原有聘用教师若干名。具体情况以各招聘学校后期通知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教师岗位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6.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科专业原则上应相关、相近。
7.执业资格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8.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9.招聘学校在确保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适当提高和细化条件。具体条件以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所列条件为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武汉市江岸区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7.被列为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9日(周五)下午16:30至2024年8月13日(周二)下午14: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应聘人员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初审基本条件且结果为“审核通过”者,将进入校级考核环节。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网上初审
对考生基本条件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8月13日17: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校级考核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将以下资料作为附件传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13日20: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印证材料(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定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发送至各招聘学校的指定邮箱(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凡网上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校级考核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校级考核环节,且不作后续面试安排。
经校级考核,遴选出拟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面试后,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原则上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3。
校级考核环节须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证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0M,且均为PDF格式)
1.《武汉市江岸区2024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与网上报名时所填原表一致,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 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中“资格审查”栏目,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截图或打印网页);
2.有效身份证的原件(照片面、国徽面);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
4.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出具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其中:语文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电子稿;
8.个人简历一份(包含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9.获奖证书。
(四)面试
1.区教育局于八月中旬统筹组织面试工作。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主要采取幼教技能展示(如简笔画、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自选曲目钢琴弹唱展示和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等)方式进行。此外,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如现场提问、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特长展示等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及考察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者,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函询或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投递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面试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校按要求进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及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聘用教师薪酬待遇详询各招聘学校。不同学段的聘用教师实行梯级薪酬,在同一招聘学校的聘用教师根据“出工、出力、出绩”的工作原则实行考核发放,浮动取酬。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发布为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公费师范生若存在违约情形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
3.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武汉市江岸区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目前仍在聘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合同制聘用教师。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565099、027-83331558
监督电话:027-82220407(江岸区教育局)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聘事宜,由江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湖北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专项招聘共5人,其中武汉市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所(芳草杂志社)招聘3人、武汉画院招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较高政治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3.满足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例如,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应在1983年8月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有不良创作记录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1.网上报名及审核。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19日—8月30日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whswlzlb@126.com(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照片、电子版2寸免冠证件照(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2)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境内学历学位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3)《武汉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岗位条件有关的研究成果、工作经历、作品获奖、作品参展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期刊封面和目录扫描件、出版物版权页扫描件、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获奖证书扫描件、美术作品入展证明等;
(5)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审查结果。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的,进入考试环节。超过报名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武汉市文联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市文联组织专人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一般应达到1:3。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的,由武汉市文联提出岗位取消、核减或保留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对招聘计划调整的岗位予以公示,保留的岗位正常开考。
(二)考试
1.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结合岗位特点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
(1)市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所(芳草杂志社)专业能力测试为卷面考试,限时3小时完成。
(2)武汉画院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为命题绘画,限时3小时完成。
3.面试采取考官现场问答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创作理念等。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辅助评价,不计入总成绩。
4.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得分按照6:4比例(专业能力测试60%、面试40%)折算为百分制后为综合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入围。
5.应聘人员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且考试综合成绩在6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的综合成绩都达不到要求,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武汉市文联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whswl.com/)、武汉市文联微信公众号(“武汉文联”)公告,工作人员也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应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文联及招聘单位参照《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组织,应聘人员应按照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和考察。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报市文联同意,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武汉市文联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武汉市文联官方网站(http://www.whswl.c
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专项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要求,根据单位空缺岗位情况和个人工作经历、专业情况确定岗位等级;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三)专业能力测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武汉市文联:027-82875582
武汉市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所(芳草杂志社):027-82803653
武汉画院:027-82708191
(二)监督举报电话
武汉市文联机关纪委:027-82728623
附件列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湖北武汉市江夏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200人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200名,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4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
2.年龄: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专科生、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5.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非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7月1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xia.gov.cn)和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阅。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3日10:00至7月8日12: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进入“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公告”,点击考生登录,按要求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8日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4日至7月7日期间每日10:00在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报名无效或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应于7月4日10:00至7月8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免笔试资格认定。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须在线报名并通过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
(1)免笔试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及审核所需资料。
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8日(9:00—11:30;14:30—17:00);
地点:江夏区教育局206办公室。
审核所需资料:《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1寸登记彩照1张(所有证书须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联系电话:?027-81820014
(2)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4.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进入“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公告”,登录报名系统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0:00至7月9日12:00。7月9日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调整。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由教育局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请考生遵照准考证要求应试,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拟于7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或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教育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占40%。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发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实际综合应用能力。
5.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座谈、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业匹配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的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将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区教育局办理合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书面证明或辞职批复等。
五、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由区教育局所属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用人学校未与其续签聘用合同的,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可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合同制教师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解除聘用合同。
3.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辞职或被学校辞退后,区教育局须报区编办、区人社、区财政部门备案。
六、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待遇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实行工资定额制(按人均9.5万元/年标准核定),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其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标准按7.5万元/人*年标准核定(含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实行按月发放;其奖励性工资按2万元/人*年标准核定,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年度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学校制定。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学校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合同制教师工资总额中代为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缴。
3.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公办教师进行管理,但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
4.用人学校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
七、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湖北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公费师范生若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五)江夏区原已录用的合同制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未在2024年10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4.隐瞒个人经历、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1820014
网上报名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87257676、027-87257942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87257676、027-87257942
监督电话:027—87010705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内拨打。
(九)本公告由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2024年湖北武汉市江汉区教师招聘143人公告
为满足江汉区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开展我区2024年度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143名,具体岗位详见《武汉市江汉区2024年度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2024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1)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2)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依法解除合同;
9.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见《武汉市江汉区2024年度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非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岗位查询
2024年7月16日,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6日下午17:00至7月20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20日下午17: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17日至7月19日期间每日上午10: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报名情况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应于7月16日至7月20日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查询网上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请使用电脑端缴费)。缴费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9:00至7月21日下午17:00。7月21日下午17: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岗位调整。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取消、核减或保留,并及时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经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并成功缴费的人员,应在2024年7月24日中午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1.笔试拟于7月27日举行,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或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笔试科目1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科目2为《教育综合知识》,按5:5的比例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科目2《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对象如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拟递补人员,从应聘本岗位的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环节不足1:3的岗位,应聘人员应达到面试规定合格线)。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察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将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统一委托第三方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表现和工作业绩对聘用人员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不通过将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每人年平均11.5万元(税前)标准核定到用人学校,其中包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第三方管理费用等,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及发放办法由用人学校制定。
3.编外聘用制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因所填电话有误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公费师范生若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隐瞒个人经历、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六)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2772319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63007,027-83331008
监督电话:027-82807937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内拨打。
(八)本公告由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