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广元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考调6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县级部门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县委同意,拟面向全县乡镇公开考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考调66名干部,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17名、事业人员49名。具体职位(岗位)详见《2024年下半年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我县乡镇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中小学、卫生院)工作人员。其中,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和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考调岗位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4.考调岗位报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5.报考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基层服务年限;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考调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情形的职位。
 
  四、考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30至2024年8月1日18:00。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2024年下半年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报名: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地址:县委4号楼1楼,联系人:翟岗,联系电话:5816860。
 
  事业人员岗位报名:县人社局一楼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2号,联系人:赵小峰,联系电话:537748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联合审查。初审合格后,按程序通知到报名人员。
 
  (三)考核
 
  1.本次公开考调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拟考调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2.如考调单位有需要,可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统一组织实施,增加笔试环节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考核时间拟定于2024年8月3日,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考核通知书)。
 
  (四)考察
 
  1.各职位(岗位)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员。
 
  2.考察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考调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考调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考调资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依次递补对象。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考察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按规定提交县委编委会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考调要求或考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调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581686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20368
 
  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  5377486
 
  监督电话: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5229025
 
  附件: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四川广元苍溪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32人公告(教师类)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32名,岗位、条件及引进方式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在苍溪县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苍溪县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县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证明书方可报考)均可报名。其中,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品行、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完全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学科等资格条件要求相符;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8年4月10日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3年4月10日及以后)。
 
  港澳台学历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引进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赴高校“一站式”考核引进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3日(9:00-13:00)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第一运动场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材料:《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学历及所学专业证未明并加盖院校公章);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位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学历及所学专业证未明并加盖院校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免冠正面1寸红底证件照1张。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复审,任何环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或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见《考核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2.考核方式。采用试教考核方式,考生按报考岗位现场抽题试教,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引进。
 
  3.成绩确认。考生得分当场宣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全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考核成绩,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可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心理健康测试。入围体检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与体检同步进行。
 
  4.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入围人员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450元/人)。
 
  6.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24: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被考察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因考生主动弃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制度。
 
  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一经聘用到岗工作后,在苍溪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书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四、主要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使用事业人员编制,工资由财政局全额预算拨款支付。
 
  (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600元、12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
 
  (三)在管理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苍溪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公开引进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及时主动告知相关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在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人社局配合、县教科局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5220368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9-5223126
 
  监督电话:
 
  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839-5223115
 
  附件: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四川广元苍溪县县城学校选调教师82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农村优秀教师补充到县城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竞争的原则;坚持师德为先、业绩为重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层次对等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
 
  苍溪县域内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教师岗位共82个,其中初中教师岗位23个、小学教师岗位44个、幼儿园教师岗位15个,具体岗位详见《苍溪县2024年夏季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年龄要求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研究生学历的,或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基层工作年限要求
 
  县域内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岗年限至少5年(2019年9月30日及以前正式聘用为苍溪县农村公办学校教师,且中途无间断。特岗教师服务期、代课教师代课年限及其他工作经历不计入)。
 
  (三)基本素质要求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岗位工作。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报考学科须与本人近3个学年(2021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下同)任教学科一致。在全县近3个学年质量监测中,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至少有1个学期排名居全县前1/3;音体美教师近3个学年在全县艺体抽测中,所教班级成绩至少有一年排名居全县前1/3,且专业技能达标测试等级为优秀;近3个学年未参与全县质量监测、抽测的学科教师,其个人至少有1个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等次,或近3学年内至少在县级及以上组织的与申报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5.报考会计岗位,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中年龄要求、基层工作年限要求和基本素质要求中第1、2、3条规定外,须具有如下条件:
 
  (1)须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
 
  (2)须有从事学校财务会计工作经历,且不少于5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3个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或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评先等资格、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道歉等组织处理的。
 
  2.近3个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年度工作考核,有1次及以上次数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
 
  3.因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组织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县教师进修校教学楼三楼会议室报名。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苍溪县2024年夏季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5)2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6)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同意参加选调,以及近3个学年度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现实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等书面证明;
 
  (7)需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2024年7月19日11:30前由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分别核查申请参加选调人员入职时间、年龄、教师资格、教育教学业绩表现等报考条件并签字确认,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复审报名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进行电话告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于7月19日14:30—17:30内到苍溪县教师进修校教学楼三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核
 
  报考会计岗位的采取技能测试方式,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考核成绩;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试教的方式,试教成绩总分为100分,试教成绩=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可通过加试确定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及排名,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察
 
  根据所设岗位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县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如发现其不符合选调条件则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
 
  六、公示
 
  考核、考察合格者,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所设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调人选,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凡被确定的拟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批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随时取消参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调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选调岗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苍溪县教育局?0839-5223126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5377486
 
  监督电话:
 
  苍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9-5223177
 
  附件: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

2024年四川广元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考调6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县级部门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县委同意,拟面向全县乡镇公开考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考调66名干部,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17名、事业人员49名。具体职位(岗位)详见《2024年下半年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我县乡镇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中小学、卫生院)工作人员。其中,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和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考调岗位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4.考调岗位报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5.报考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基层服务年限;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考调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情形的职位。
 
  四、考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30至2024年8月1日18:00。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2024年下半年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报名: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地址:县委4号楼1楼,联系人:翟岗,联系电话:5816860。
 
  事业人员岗位报名:县人社局一楼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2号,联系人:赵小峰,联系电话:537748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联合审查。初审合格后,按程序通知到报名人员。
 
  (三)考核
 
  1.本次公开考调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拟考调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2.如考调单位有需要,可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统一组织实施,增加笔试环节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考核时间拟定于2024年8月3日,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考核通知书)。
 
  (四)考察
 
  1.各职位(岗位)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员。
 
  2.考察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考调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考调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考调资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依次递补对象。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考察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按规定提交县委编委会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考调要求或考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调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581686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20368
 
  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  5377486
 
  监督电话: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5229025
 
  附件: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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