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宣城市教学研究室选聘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提升专业能力,服务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宣城市教学研究室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职教教研员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
 
3.2021年12月以前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级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有团队奉献精神,自觉为提高教学研究工作质量贡献智慧;
 
8.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学教研上取得优异成绩;
 
9.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资格;
 
(2)有6年以上职教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且至少完成一个完整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段教学环节;
 
(3)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获得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市优质课大赛一等奖;省级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要成员(本条满足一项即可)。
 
(三)其他事项:
 
1.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聘:
 
未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同意的;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处分期未满的;
 
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属于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能流动的其它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25日在宣城市教育体育局网(https://edu.xuancheng.gov.cn/)发布选聘公告。后续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教育体育局网发布。
 
(二)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8月5日。
 
2.报名材料:
 
(1)《公开选聘宣城市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等;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告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盖章);
 
(4)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荣誉)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反映自己教学、教研成绩的实证材料,同类荣誉只提供最高层次获奖材料。
 
以上材料需以PDF格式报送,按序列出材料清单。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
 
3.报名方式:请将个人报名表连同其他所需材料发到邮箱:xcsjtjrsk2024@163.com。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宣城市教体局官网公布。
 
(四)专业发展评价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专业发展评价环节,专业发展评价所需材料(含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和提交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专业发展评价由市教体局组织专家进行,按照各岗位取前3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评课、答辩的形式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总成绩=专业发展评价分×40%+说课成绩×30%+评课成绩×20%+答辩成绩×10%。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结果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但报名人员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八)考察
 
市教体局将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局势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要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事业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宣城市教体局官网和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试用期内,拟选聘人选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聘用以及入编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公示、试用期间拟选聘人选缺额的,市教体局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人社局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市人社局指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选聘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63-3033021;监督电话:0563-3033045。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安徽宣城市公安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20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全市公安机关本次共招聘留置看护辅警203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详见《2024年度宣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纹身;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宣城市户籍或在招聘单位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7、招聘岗位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8月之后出生;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之前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
 
8、曾在宣城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离职未满一年的;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三)报名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同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4、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政策加分
 
(一)退伍军人,加2分。
 
退伍军人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荣获优秀士兵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二)公安类、司法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2分。
 
(三)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2分。
 
(四)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四级以上因公致残公职人员、享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加2分。
 
上述人员请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退伍证、奖励证书、毕业证书、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公文写作。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聘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组织实施。年龄计算以公告中基本条件为准。
 
1、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2、测评次数:10米*4往返跑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2次。纵跳摸高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3次。
 
具体体测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政治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治考察程序。政治考察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治考察标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体检与政治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九、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对不能胜任的不予聘用。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发执勤服装及装备;
 
2、享受年休假及工会福利;
 
3、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具体条件由宣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人员须保持关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及时查看笔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相关通知。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的,由招聘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1、报考市局直属单位:0563-3372608
 
徐主任19856320835 唐警官18365370322
 
2、报考郎溪县公安局:0563-7021821转4169
 
3、报考广德市公安局:0563-6075122
 
4、报考宁国市公安局:0563-4022789转3560
 
5、报考泾县公安局:0563-5101810转3626
 
6、报考绩溪县公安局:0563-8152860转3811或3813
 
监督举报电话:0563-3372353。
 
 
宣城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5日

2024年安徽宣城市中心医院第二批次招聘35人公告

 

为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宣州区县级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卫健办〔2024〕31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违法违纪记录;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要求,报考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岗位的规培生,报到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为2024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官方渠道证明的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材料,并与同期通过结业考核人员同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7、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8月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度第二批次招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宣城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次招聘岗位表》
 
三、人才引进待遇
 

具体享受条件以《宣城市中心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院党字〔2024〕22号)

文件为准

1、安家补助费(含政府补贴):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一定的安家补助费,E类人才安家补助费3万元,安家补助费分别在正式入职时、第三年满、第五年满各发放1万元;D类人才安家补助费60万元,安家补助费分别在正式入职时、第三年满、第五年满各发放20万元;C类及以上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费参照《宣城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未满服务期离开本院或辞职的,需全额退还已发放的安家补助费。

2、项目扶持经费:重点在学科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课题等项目方面进行扶持。对A、B、C、D四类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项目扶持经费,其中可按最高20%的比例用于项目团队成员考核奖励。项目扶持经费按申报立项实施、中期评估、期满验收5:3:2 比例拔付,项目管理期一般为5年,超过管理期的按项目完成进度核减扶持经费。

3、职称工资待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直接聘用到相应职称岗位;D类及以上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协议工资制;E类人才,按我院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给予生活补贴1000元/月,生活补贴年限为正式入职起两年。

4、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的配偶,如从事专业与医院的需求相符合的,可录用至相关岗位,试用期三个月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引进人才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 根据《宣城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的相关政策,协助办理。符合周转池事业编制入编政策的人才,根据周转池事业编制相关政策予以申请办理入编。

 

四、报名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宣城市中心医院官网(www.xczxyy.cn)界面“人才招聘”版块进行报名,规范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或JPG格式文件)。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8:00至2024年8月19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同一名考生在本批次中不得重复报名岗位。

 
(二)资格初审:需在报名时上传相关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如尚未取得请提供学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供学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与岗位要求方向一致的证明)、研究生类型证明等材料,报考2024214-2024222、2024225和2024226岗位的历届生,需按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医院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和该院社保缴纳证明;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查看资格初审信息:报考人员请在8月19日17:00前进入“人才招聘”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收到需完善个人信息的修改反馈意见请及时补充。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具体见后续公告。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及准考证。
 
(二)①2024201-2024213岗位采取简化程序,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直接进入现场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
 
②2024214-2024226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以1:3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照笔试50%+专业测试50%最终合成。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三)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入围人选。
 
(四)当某岗位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
 
笔试、专业测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与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2024201-2024213岗位体检人数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2024214-2024226岗位体检人数依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和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宣城市中心医院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规培证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聘用。
 
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录用后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宣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九、本公告由宣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3-2026101 联系人:陈老师、罗老师
 
监督电话:0563-2026008、0563-2026130
 
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1:30 14:00-17:00)
 
 
 
宣城市中心医院
 
2024年8月7日

2024年安徽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二批次招聘4人公告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宣州区县级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卫健办〔2024〕31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度第二批次招聘计划共4人,其中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6、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报考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岗位的规培生,报到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为2024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官方渠道证明的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材料,并与同期通过结业考核人员同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受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门诊四楼人事科报名
 
(二)资格初审:需在报名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现场审核。
 
证件资料包括:
 
1、《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登录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原件,电子打印版,不要手写)。
 
2、近期两寸彩色照片一张(电子照片(姓名备注),发指定邮箱:xcsyrsk@163.com)
 
3、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报考人员需按相应岗位条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执业医师证书、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初级资格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如尚未取得请提供学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7、同一名考生在本批次中不得重复报名岗位。
 
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报考人员请在9月12日-9月13日(8:00-11:20;13:30-16:2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门诊四楼人事科领取。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及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本次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测试。
 
(四)专业测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人选。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专业测试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40%+专业测试6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医院按规定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其中,对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天。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宣州区卫健委、医院纪检部门全程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录用后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经查实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研究决定。
 
4、本次招聘后续公告均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长桥村境内(318国道线寒亭方向)9路公交可到。
 
联系部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尚老师时老师
 
联系电话:0563-2293868
 
监督电话:0563-3014432(区卫健委人事科);0563-2293864(医院纪检部门);
 
上述联系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8:00—11:20 13:30—16:20)。
 
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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