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本级第四季度青年就业见习报名公告(3600人)

 
 
  为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实现就业,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关于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向社会发布石家庄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上岗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见习期限不低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一)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和脱贫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毕业证时间为2022年10月2日至今)。
 
  (二)16-24岁失业青年(1999年10月2日至2008年10月1日出生)。
 
  二、见习岗位信息
 
  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共3600个,各见习岗位名称、数量、学历专业要求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见习单位及岗位明细表》(附件1)。
 
  三、报名工作安排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复核”的形式开展,通过资格复核后方可正式参加见习。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方式:
 
  ①登录河北人社APP,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全称或岗位进行填报;
 
  ②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全称或岗位进行填报。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4日16:00。
 
  3.每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限报两个岗位。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以上任意方式线上申请见习岗位后,对应见习单位负责人会在9月19日前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视情组织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二)线下资格复核
 
  对确定录用人员,须由录用单位负责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线下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符合见习条件的现场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由见习单位在单位网报系统中提交录用。
 
  1.复核时间:9月25日前,具体由见习单位负责通知。
 
  2.复核地点: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市人力资源市场。
 
  3.复核材料要求
 
  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人员复核材料:
 
  (1)《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右上方粘贴或打印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就业创业证》电子副本打印件(《就业创业证》应为失业登记状态);
 
  (5)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报名人员复核材料:
 
  (1)《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右上方粘贴或打印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就业创业证》电子副本打印件(《就业创业证》应为失业登记状态);
 
  (5)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
 
  四、注意事项
 
  见习岗位相关事项可拨打见习单位联系人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其他报名问题可拨打经办机构办公电话(0311-89631800、89631826)咨询。
 
  《石家庄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见习单位及岗位明细表》《就业见习申请表》《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等附件可到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岗位申请或未能参加资格复核的,将无法参加本次青年就业见习。
 
 
 
 
  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就业见习工作,切实提升就业见习工作质量,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有关情况调研,欢迎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积极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谢谢配合!
 

2024年河北石家庄平山县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要求详见《平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9月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平山县人民政府官网(www.sjzps.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
 
  资格审查: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下载并填写打印《平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第三方专家组织,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和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水平。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规范落到实处。
 
  (二)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三)相关选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选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五)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六)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平山县人社局  0311--82919524
 
  附件: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平山县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要求详见《平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9月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平山县人民政府官网(www.sjzps.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
 
  资格审查: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下载并填写打印《平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第三方专家组织,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和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水平。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规范落到实处。
 
  (二)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三)相关选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选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五)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六)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平山县人社局  0311--82919524
 
  附件: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平山县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要求详见《平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9月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平山县人民政府官网(www.sjzps.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
 
  资格审查: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下载并填写打印《平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第三方专家组织,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和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水平。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规范落到实处。
 
  (二)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三)相关选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选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五)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六)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平山县人社局  0311--82919524
 
  附件: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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