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宿州市埇桥区引进储备人才3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归宿”行动,围绕宿州市埇桥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进培育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人才队伍,投入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储备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全国“双一流”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专升本、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不列入引才范围。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储备人才30名,纳入埇桥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岗位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国内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有意长期在埇桥区工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已在埇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26日在宿州市埇桥先锋网(http://yq.szxf.gov.cn/)、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zyq.gov.cn/)发布《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公开引进储备人才公告》。
 
(二)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9日16:00登录埇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yq.pzhl.net/index.php),按照要求在报名系统填写《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公开引进储备人才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逾期不再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2024年8月10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和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2024年8月1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若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考察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
 
2.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23日至8月24日登录埇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yq.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报名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通过宿州市埇桥先锋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3:1等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公开引进储备人才报名表》(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参加资格复审。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合成后在宿州市埇桥先锋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计算公式:《综合知识》×0.5+面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客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和分配
 
1.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宿州市埇桥区先锋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2.分配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储备人才,由区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与储备人才统一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储备人才引进后,采取“政企联育”模式,派驻到区属国有企业、全区重点产业民营企业和园区岗位锻炼,锻炼时间3年;其中,区属国企和民营企业10名,园区20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管理使用
 
1.建立储备人才专项保障编制。以“宿州市埇桥区储备人才”名义统一引进,不以具体单位名义引进,实行“专编专用、实名管理、动态流转”,储备人才全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在埇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
 
2.采取“政企联育”模式锻炼培养。储备人才引进后,采取“政企联育”模式,派驻到园区、区属国有企业、全区重点产业民营企业岗位锻炼,锻炼时间3年,3年锻炼期满,储备人才可回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留任区属国企;主动放弃事业单位和区属国企引进资格、选择留在派驻民营企业工作的,按规定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企业引才相关政策;
 
3.统一跟踪考核,储备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定编定岗到相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按7级职员、8级职员享受相应待遇;选择留在区属国有企业的,相关待遇按埇桥区国有企业有关政策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保障
 
2024年引进储备人才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在生活补贴、住房保障、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埇桥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埇人才〔2019〕5号),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每月发放的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根据《宿州市埇桥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埇人才〔2019〕3号),符合条件者可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保障政策。
 
六、有关事宜
 
(一)宿州市埇桥区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对在引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宿州市埇桥先锋网和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是本次人才引进相关公告的官方发布渠道。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宿州市埇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 2100030(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2940(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36255(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安徽宿州市第九中学高新校区招聘教师6人公告

 

根据集团校教育教学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委托宿州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6名,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及以上学校本学科从教经历的优秀教师(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可在专业测试基础上加3分;
 
(五)能力特别突出的优秀教师(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6.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成绩公示、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宿州华瑞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网络)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8日17:00止(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宿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3#3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2);(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同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
 
招聘岗位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等情况的,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决定进入下一轮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示
 
专业测试成绩在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宿州华瑞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示3天。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录取岗位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宿州华瑞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天。
 
(八)聘用和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对录用教师进行通识和学科专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合格后,学校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2.聘任教师年收入一般为6万左右(含保险等),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后续聘每月增加200元。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复审资料原件当场返还,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不予退还。
 
(三)招考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考工作,并对本次招考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宿州华瑞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公告,逾期未按要求参加招聘有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27809、3927815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20288
 
 
 
宿州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安徽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心小学招聘教师8人公告

 

汴河中心小学(淮海北路北十里园区2巷1号)为充实教师队伍,提高办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委托宿州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名,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具有所教学科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四)年龄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有5年及以上学校本学科从教经历的优秀教师(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可在专业测试基础上加3分。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6.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成绩公示、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宿州华瑞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网络)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8日17:00止(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宿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3#3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2);(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同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
 
招聘岗位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等情况的,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决定进入下一轮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示
 
专业测试成绩在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宿州华瑞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示3天。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录取岗位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学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宿州华瑞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天。
 
(八)聘用和待遇
 
劳动合同签订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任教师工资由高新区拨付,年收入5万-6万(含社保),每一年考核一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后续聘每月增加200元。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复审资料原件当场返还,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不予退还。
 
(三)招考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考工作,并对本次招考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宿州华瑞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公告,逾期未按要求参加招聘有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27809、3927815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20288
 
 
 
宿州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安徽宿州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0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宿州市公安局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经研究,全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聘用程序
 
  考试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入职3年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凭,否则不予续签合同);
 
  4.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5.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人员需有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区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生理缺陷,无肢体功能障碍;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5.曾因个人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或开除的;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的;
 
  8.现役军人或被开除军籍的;
 
  9.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宿州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1.曾在宿州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离职未满两年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或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2.本人参加经商办企业的;
 
  13.本人已就业未办理离职手续的;
 
  1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5.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宿州市公安机关2024年留置看护辅警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8:30至2024年9月23日下午15:00截止。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填写《宿州市公安机关2024年留置看护辅警招聘人员报名审批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2.查询报名初审结果: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2024年09月24日12: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在2024年09月24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09月  24日2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09月25日12:00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试,退回其所缴纳的报名费。对已缴费但未参加考试(测试)的,费用不予退回。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按标准收取考试费(笔试费45元/人、体能测评费55元/人、面试费80元/人)。
 
  4.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4年09月26日10时开始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考点设在宿州市。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在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宿州市。
 
  2.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时事政治、《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4.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加分项:退役军人笔试加3分,相关证件(资料)需报名时上传,报名截止不再受理,加分项将在笔试成绩中计入。加分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需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现场查看,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交工作人员审核,如不能按时如实提供证件(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体测入围人员需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宿州市公安机关2024年留置看护辅警招聘人员报名审批表》(报名网站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若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将按照进入体能测评人数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人员体能测评名单及体能测评地点以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为准,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共设2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纵跳摸高实行合格制,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跑步测评;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员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后实际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布,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总成绩,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最终成绩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布。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同分的,则按优先聘用情形确定排序。若优先聘用情形相同或均不适用,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合成成绩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布,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详见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宿州市公安局将按照岗位聘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机关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按规定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聘用
 
  1.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等,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现有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1.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人才集团纪检监察组负责对组织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4.成绩保留期限。对于面试结束后没有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考生,纳入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管理(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招聘公示结束之日起算)。在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从该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补录。
 
  5.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查看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岗前培训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6.咨询电话:
 
  0557-3910968 (宿州市公安局)
 
  0557-2553125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0557-8933260 (砀山县公安局)
 
  0557-5013834 (萧县公安局)
 
  0557-6164687(灵璧县公安局)
 
  0557-3583444(泗县公安局)
 
  7.监督电话:
 
  0557-3955988、0557-3662896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本《公告》由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宿州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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