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依兰县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就业安置专项招聘10人公告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哈教联发〔2024〕4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县2024年度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安置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依兰县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生入职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已和依兰县教育局签订黑龙江省省属高校本科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24年毕业的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3.已和依兰县教育局签订黑龙江省省属高校本科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并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4.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依兰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无纸质版可以提供电子版)、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和试讲时间各15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报考同一学科的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的选岗顺序。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成绩及选岗顺序
面试成绩和选岗顺序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依兰县政府网站公布。
(四)选岗
考生按选岗顺序在《招聘计划表》中的备选岗位中进行选岗。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依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办理试用期手续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依兰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哈教联发〔2024〕4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人员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51-57280160
依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兰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事业单位引才招聘1938人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3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9/c01_1009461.shtml
3.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kzMjQzNDgxMw==&subscene=0#wechat_redirec
4.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网信哈尔滨”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zNDgzMTg4NQ==&scene=124#wechat_redirect
5.哈尔滨市总工会网址:
https://www.hrbgh.org/#/home
6.哈尔滨学院网址:http://www.hrbu.edu.cn
7.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网址:http://www.hrbzy.edu.cn/
8.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s://www.hayouzhuan.org.cn/
9.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s://www.hrbeduy.com
10.哈尔滨市体育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8181/bmzfxxgk_fdzt.shtml
11.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683/bmzfxxgk_zn.shtml
12.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437/bmzfxxgk_fdzt.shtml
13.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375/bmzfxxgk_fdzt.shtml?tab=4a50d418e878442dbb0300bea168e5f3
14.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15.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网址:https://www.hrbldjsxy.org.cn/
16.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哈尔滨蓝网)网址:https://www.hrbtv.net/
17.道里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l.gov.cn/
18.道外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w.gov.cn/
19.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
20.香坊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xf.gov.cn/
21.平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pf.gov.cn/
22.松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23.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ulan.gov.cn
24.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25.双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sc.gov.cn
26.尚志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27.五常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ljwch.gov.cn/
28.巴彦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ayan.gov.cn
29.木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ulan.gov.cn
30.通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tonghe.gov.cn/
31.依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l.gov.cn/
32.宾 县人民政府网址: www.chinabx.gov.cn
33.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34.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anshou.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9月1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8.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9.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以及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市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区县人社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或通知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岗位限定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可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网上或现场报名时,每个市直部门或区县(市)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要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有自主招聘权限)、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3.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可采取网上或现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方式、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招聘博士毕业生或2024年、2025年硕士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划定成绩合格线;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县(市)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乡(镇)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高于1:1;除此外,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本次引才招聘的相应比例(以下简称相应比例)。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仍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所有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5.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各相关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6.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按照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通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政策咨询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6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4091293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8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17689、87085520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36794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20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7725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8020325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35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95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689859、85695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0451-53969302
(2)哈尔滨市第二医院:0451-55601210
(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0451-85731456
(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0451-88029907
(5)哈尔滨市第五医院:0451-88626608
(6)哈尔滨市第六医院:0451-58767618
(7)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0451-84886728
(8)哈尔滨市胸科医院:0451-55604006
(9)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0451-82426085
(10)哈尔滨市口腔医院:0451-84664698
(11)哈尔滨市眼科医院:0451-56180511
(12)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市血液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091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026
15.道里区:0451-84541404
16.道外区:0451-88985908
17.南岗区:0451-82766260
18.香坊区:0451-51895791
19.平房区:0451-86509377
20.松北区:
(1)松北区委党校:0451-88105656
(2)松北区卫生健康局:0451-84090484
(3)松北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所属事业单位:0451-88108126
21.呼兰区:0451-57355195
22.阿城区:0451-56567070
23.双城区:0451-53113906
24.尚志市:0451-56757572
25.五常市:0451-53545166
26.巴彦县:0451-56058531
27.木兰县:0451-57085017
28.通河县:0451-57422408
29.依兰县:0451-57229300
30.宾 县:0451-57913779
31.方正县:0451-57116059
32.延寿县:0451-53018270
(二)考试
招聘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考核(面谈),也可在“丁香人才周”引才活动当天进行现场招聘、直接考核(面谈),考核(面谈)合格者,现场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后置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面试(实操);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可直接面试(实操)。当免予笔试或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除此外,一般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发布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未设置笔试环节直接面试或考核的,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限定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设置笔试环节的,可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相应比例。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公布总成绩
(1)设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2)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2025年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毕业生如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如未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应邀请同级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1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7173342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6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01173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68916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93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9312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7800339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50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70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383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190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263
15.道里区:0451-84517678
16.道外区:0451-88982954
17.南岗区:0451-82705754
18.香坊区:0451-51895790
19.平房区:0451-86501475
20.松北区:0451-84090990
21.呼兰区:0451-56207722
22.阿城区:0451-53727761
23.双城区:0451-53113916
24.尚志市:0451-53323393
25.五常市:0451-53531001
26.巴彦县:0451-57513633
27.木兰县:0451-57082728
28.通河县:0451-57422347
29.依兰县:0451-57238104
30.宾 县:0451-57907428
31.方正县:0451-57116213
32.延寿县:0451-53028655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招聘200名辅警公告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道里区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2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2024年下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公告发布渠道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hrbdl.gov.cn/(进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二)守护道里公众号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
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执行出差、巡逻、看护等各种勤务;
3.身心健康,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4.具有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双城区、阿城区、呼兰区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6.退役军人设置专岗,职位代码为FJ02,学历放宽为高中(中专)及以上;
7.学历取得时间要求:如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系列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予以取消招聘资格。已毕业人员需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视力、净身高、BMI指标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党籍、团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现役军人或者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见义勇为表彰的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同步上交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线下报名。
1.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1号(道里公安分局群力派出所院内)
2.报名时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2024年9月1日-9月3日;
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需携带全部的材料至报名地点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事项。现场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同时报名多个岗位。
3.需要现场提报的主要材料有:
(1).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蓝色背景);
(2).本人户口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报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备案表,党校及部队所属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记录信息的需提供入学报名表或成绩单、毕业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佐证材料;
(4).退役军人学历放宽为高中(中专)及以上,需提供本人相关退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本人签字、按指纹后,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报原件。
(7).《报名表》(见附件4)填写完整并按规定在需手写位置抄写相关语句并签名后,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报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凡因信息填报不全、资料缺失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 比例的,将视情况调整该招聘岗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通知。
(三)通过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报名现场直接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两科科目为一张试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公安基础知识14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等)开考前上交,如未上交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2日后,请登录指定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查询网址详见准考证标注网站。
七、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示2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潜在能力及心理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2日后,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发布。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公安、司法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优先、有驾驶证者有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九、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参加体能测试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备注:女性在生理期、怀孕期、流产后恢复期间可以申请一次缓考,时间另行通知。延期申请由本人或直系亲属以书面形式于体测日当天上交,如未按期提交视为主动放弃。延期时限最多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超期后,即视为主动放弃。
(三)未通过体能测试者、放弃体测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2日后,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参加体检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包括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束2日内以书面形式由考生本人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一、考察及公示
(一)对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道里区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三、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451-86670177
2.监督电话:0451-86620688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6:3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500人公告
9月7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500人,其中,交警支队200人、巡特警支队3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第四批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第四批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1.此次招聘采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在互联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局政务公开网页链接: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公安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2.2024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网站:https://hrbfj202404.ibaoming.net/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3.身心健康,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特殊标准执行;
4.具有哈尔滨市户籍人员(9区9县);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且国家认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7.设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限哈尔滨市户籍)岗,岗位代码为FJ0101、FJ0202(交警支队50人、巡特警支队100人),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限哈尔滨市户籍)岗,报名时签订落户哈尔滨市承诺书,先进行体能测评,达标者参加笔试,按岗位设置人数及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进入体检及政审等环节;
8.设既往年度退役士兵(非2024年度)岗,岗位代码为FJ0102、FJ0203(交警支队50人、巡特警支队100人),既往年度退役士兵(非2024年度)岗,先进行体能测评,达标者参加笔试,按岗位设置人数及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进入体检及政审等环节;
9.设大客车司机岗,岗位代码为FJ0201(巡特警支队20人),考试内容为实操和专业知识,按岗位设置人数及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进入体检及政审等环节;
10.市公安局2024年四批次总计须上岗人数2000人,出现人数不足时根据以下顺序依次补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1)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限哈尔滨市户籍)岗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补录;
(2)所有既往年度退役士兵(非2024年度)岗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补录;
(3)所有参加第四批次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补录。在第四批次社会考生体能测试时,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前300名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通过或放弃人员,不具有后续补录资格。在前300名不足补录人数时,将再次组织体能测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第四批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各级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上传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4年9月9日、10日、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报考人员须先登录网站填报个人信息,网址:https://hrbfj202404.ibaoming.net以便生成报名登记表,只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道外区红旗大街468号院内。请各位考生准备好相关确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必须携带的材料有: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毕业证书;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签字并在签名处按手印;
(6)《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本人及直系亲属签字并在签名处按手印。
2.有以下情况的考生还需提供的材料:
(1)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其他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包括已考取的各类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等;
(4)符合招聘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以准考证和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公安基础知识14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七、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适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2×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适时在报名网站发布。
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九、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男子1000米给予一次复测,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
十、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后,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注(试用)》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规定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有必要复检的依规复检。
(三)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依规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用人员信息等。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哈尔滨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哈尔滨市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五)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三、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51-87660469。
2.监督电话:0451-87661469。
3.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72。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十四、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