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厦门市思明区部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招聘自聘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部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联合招聘自聘人员6人。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开展相关招考工作。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请查看《厦门市思明区部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联合招聘自聘人员(2024年8月)岗位信息表》(附件1)或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自聘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七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4年8月1日在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ksbm.hxrc.com)同时发布。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9:00—2024年8月3日17:30。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报名。
 
  (2)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请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提交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便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提交报名但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审核结果的提示补充报名材料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通过报名平台上传到附件(全部为扫描件或足够清晰的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5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相关执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要求的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的查询验证页面。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5.岗位信息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申诉电话: 0592-2215213,吴女士。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准考证打印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00—2024年8月3日下午18:00法定上班时间。
 
  2.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日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因资料不全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请及时补充上传报名材料。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4日上午12:0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3.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适当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延期后仍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考核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面试当天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收取复印件。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用人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从本岗位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
 
  基础工资:
 

专业技术岗(元/月)

职称

类型

正高级职称

副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及以下职称

医师类

6000

5500

5000

4500

医技类(检验\放射\技师类)

5700

5200

4700

4200

护理、药剂类

5500

5000

4500

4000

 
 
  辅助岗位:所有辅助岗位为4000元/月(含文员、收费等);
 
  工勤岗位:所有工勤岗位为3500元/月(含司机、厨师、水电工等);
 
  其他福利待遇按自聘员工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保、公积金。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3日)前(含报名截止日,下同)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之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年龄要求计算至报名截止当月,即2024年8月。如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的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四)技工院校毕业生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毕业时已取得相应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可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
 
  (五)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详见附件2)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八)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九)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食宿自理。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在各招聘单位纪检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024年8月1日


2024年福建厦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辅警招聘101人简章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决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五)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时,可以安排一定的岗位定向招聘优秀辅警”。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九)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十)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平台和信息发布
 
  考生须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方可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在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进行报名,请报考者登录报考。
 
  本次考试后续信息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进行发布通知。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请在报名时进一步对照查阅。
 
  五、报考须知
 
  《厦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2024年9月)》(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六、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4年9月2日10:00—9月9日17:00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4年9月2日10:00—9月10日15:00
 
  (三)申诉
 
  2024年9月2日10:00—9月10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9月24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时间
 
  拟定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通知为准。
 
  七、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前还须加试心理测评。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不设合格线。
 
  (二)资格复核
 
  从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领取《心理测评通知书》。
 
  (三)心理测评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参加心理测评,测评内容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合格与否,未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心理测评合格者。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
 
  (五)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若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实际成绩(追溯小数点位数)从高到低排列;
 
  3.若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从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九、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对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人员(如2024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限内(详见《报考须知》)提供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心理测评资格,由此产生进入心理测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心理测评环节,因考生放弃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不组织递补。
 
  面试后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驻厦门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招聘内容、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查阅所报考岗位信息)。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技术人员(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用编形式以岗位信息为准。
 
  (八)体检、考察、试用期等规定,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组织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公安局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福建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市图书馆、厦门市文化馆、厦门市博物馆、厦门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系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9名,具体详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雇)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8:00至8月16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档,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用工单位的邮箱(详见附件1)进行报名。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各用工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各用工单位负责在8月19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 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面试资格复核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从通过资格复核、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01岗位采用现场专业能力面试;02-09岗位采用结构化专业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综合总分、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决定,取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用工单位会同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用工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用工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官网(网址:http://wlj.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用工单位提出意见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6日,下同)前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最高年龄计算到报名当月,如招考岗位要求最高年龄35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二)01-08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09岗位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部门实施监督。
 
  (四)本次招聘有关考务信息将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官网(网址:http://wlj.xm.gov.cn)发布,报考者需留意查看。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会同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福建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市图书馆、厦门市文化馆、厦门市博物馆、厦门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系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9名,具体详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雇)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8:00至8月16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档,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用工单位的邮箱(详见附件1)进行报名。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各用工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各用工单位负责在8月19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 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面试资格复核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从通过资格复核、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01岗位采用现场专业能力面试;02-09岗位采用结构化专业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综合总分、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决定,取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用工单位会同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用工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用工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官网(网址:http://wlj.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用工单位提出意见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6日,下同)前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最高年龄计算到报名当月,如招考岗位要求最高年龄35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二)01-08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09岗位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部门实施监督。
 
  (四)本次招聘有关考务信息将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官网(网址:http://wlj.xm.gov.cn)发布,报考者需留意查看。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会同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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