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22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石家庄市长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情况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2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长安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2024年长安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二)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
 
  (三)报名人员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
 
  (四)凡涉及学历、奖励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1日。
 
  (五)比例内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进入下一环节: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民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标准为3715元/人/月(包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等)。层级套转后按照《石家庄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层级工资标准。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人事招考中心(https://rpta.cn/)。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13:00至8月7日17:00。
 
  4.缴费时间:2024年8月1日13:00至8月7日24:00。
 
  5.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准备。考生开始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详细了解本次招聘考试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报名网址(https://rpta.cn/),点击“注册”,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注册过的考生无需重复注册。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完成缴费。审核通过后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未按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获取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具体地点、考点和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六、考试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jzca.gov.cn/)及报名网站(https://rpta.cn/)。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重点考查时事政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情常识、法律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公文写作、计算机常识、公安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等,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人选将在报名网站公布,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拟按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公告为准,请考生实时关注,并按时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逾期没有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获取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的时间,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的《体能测试通知单》进入考场,并携带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详见体能测试公告)等有效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体能测试具体地点、考点和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3.考生应按照体能测试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应充分认知本人身体状况,根据身体状况自主自愿决定参加体能测试。测试过程中,考生如感觉身体异常或不适,应立即中止测试,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救治。
 
  4.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体能测试不计入招聘综合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最终按不低于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如需递补,按考生笔试成绩进行递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请考生实时关注,并按时打印《面试通知单》,逾期没有打印《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获取打印《面试通知单》的时间,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岗位认知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报名网站公示。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招聘人员条件”第五条顺序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招聘人员条件”第五条顺序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网站公告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公告为准,请考生实时关注,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2.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体能测试通知单》;
 
  (3)《面试通知单》;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招聘人员条件”第五条顺序进行。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s://rpta.cn/)进行公示。
 
  (八)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符合条件拟聘用为辅警的,与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虑其他因素原因,有可能会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调整通知会及时通过报名网站(https://rpta.cn/)发布,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实时关注报名网站。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4.考生在报名时,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学历信息验证报告(高中、中专学历无需打印)。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任何假借招聘组织方名义组织的考试辅导、培训或其他任何组织、个人假借包过等名义收取考生费用的行为均与组织方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如需退费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联系组织方履行退费手续,过期将不予退费。
 
  7.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不合格人员将不再通知,请实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公告。
 
  8.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11-85999098   0311-85189630,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事业单位招聘690人公告(第三批)

  
 
  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11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市服务且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4.岗位条件中“驻石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
 
  5.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9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3: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招聘结合各类事业单位岗位人才需求,市直、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设为2:1,乡镇(街道)、社区招聘岗位和市区外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对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9月20日9:00至17:00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市场6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9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0月13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基础理论》。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10月18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0月21日至22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一并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报考“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以及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且享受放宽年龄政策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报考“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驻石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相关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31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从11月2日起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试讲与答辩,详细安排将于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在面试须知中发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而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在资格复审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进入考察聘用阶段后,对到此阶段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本级第四季度青年就业见习报名公告(3600人)

 
 
  为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实现就业,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关于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向社会发布石家庄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上岗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见习期限不低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一)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和脱贫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毕业证时间为2022年10月2日至今)。
 
  (二)16-24岁失业青年(1999年10月2日至2008年10月1日出生)。
 
  二、见习岗位信息
 
  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共3600个,各见习岗位名称、数量、学历专业要求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见习单位及岗位明细表》(附件1)。
 
  三、报名工作安排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复核”的形式开展,通过资格复核后方可正式参加见习。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方式:
 
  ①登录河北人社APP,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全称或岗位进行填报;
 
  ②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搜索自己意向单位全称或岗位进行填报。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4日16:00。
 
  3.每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限报两个岗位。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以上任意方式线上申请见习岗位后,对应见习单位负责人会在9月19日前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视情组织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二)线下资格复核
 
  对确定录用人员,须由录用单位负责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线下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符合见习条件的现场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由见习单位在单位网报系统中提交录用。
 
  1.复核时间:9月25日前,具体由见习单位负责通知。
 
  2.复核地点: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市人力资源市场。
 
  3.复核材料要求
 
  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人员复核材料:
 
  (1)《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右上方粘贴或打印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就业创业证》电子副本打印件(《就业创业证》应为失业登记状态);
 
  (5)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报名人员复核材料:
 
  (1)《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右上方粘贴或打印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就业创业证》电子副本打印件(《就业创业证》应为失业登记状态);
 
  (5)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
 
  四、注意事项
 
  见习岗位相关事项可拨打见习单位联系人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其他报名问题可拨打经办机构办公电话(0311-89631800、89631826)咨询。
 
  《石家庄市本级2024年第四季度见习单位及岗位明细表》《就业见习申请表》《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等附件可到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岗位申请或未能参加资格复核的,将无法参加本次青年就业见习。
 
 
 
 
  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就业见习工作,切实提升就业见习工作质量,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有关情况调研,欢迎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积极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谢谢配合!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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