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考调教师15人公告

  
 
  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是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直属学校,主要实施适龄学生的专门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因工作需要,面向四川、重庆两地公开考调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面向四川、重庆两地教育事业单位在编教师,且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并完全符合《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考调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考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工作。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考调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2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补报。
 
  2.地点: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顺庆区镇泰路2号),须本人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时进行。
 
  (二)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附件5)1份,须如实准确填报,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报考者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另备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本人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调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到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10楼1001室领取《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其他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到达指定考场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100分,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考调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学科考调计划。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3.笔试范围。相关学科知识,不指定参考资料。
 
  4.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请报考者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6.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若达不到3:1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讲课。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面试时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因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成绩确认。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考调环节。
 
  (三)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考调单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的考生按《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由考调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动或调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考调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调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调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考调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调条件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的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调动人员,取得调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调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调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817-2255616
 
  监督电话:0817-2396613(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附件3.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附件4.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5.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四川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需求,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4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填写《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1308184911@qq.com)报名。
 
  3.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审核。
 
  (2)审查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审查地点: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政工人事科,联系人:雷光明,联系电话:18781785670。
 
  4.审查资料
 
  (1)《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彩色照片电子档)。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定费用自理)。
 
  (5)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现场考核。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的,采取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核人员,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只作参加结构化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试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人才引进”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招聘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人才引进”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和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四)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六)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七)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八)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九)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2024年8月6日


2024年四川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需求,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4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填写《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1308184911@qq.com)报名。
 
  3.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审核。
 
  (2)审查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审查地点: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政工人事科,联系人:雷光明,联系电话:18781785670。
 
  4.审查资料
 
  (1)《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彩色照片电子档)。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定费用自理)。
 
  (5)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现场考核。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的,采取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核人员,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只作参加结构化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试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人才引进”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招聘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人才引进”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和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四)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六)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七)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八)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九)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2024年8月6日

2024年四川南充市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2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川卫基卫函〔2024〕259号)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1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南充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2024年9月16日9:00—2024年9月20日17:00)。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南充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招聘岗位一览表》,选择自身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后,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要求的证件(证明)到相关县(市)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填写《南充市   县(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
 
  资格审查由县(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
 
  (二)组织考试(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5日)。
 
  1.考试方式。考试工作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或者委托县(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可视情况与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同步开展、单独命题。根据实际,对已取得卫生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也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由相关县(市)确定,并及时通知报考者。
 
  2.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按规定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3.成绩计算。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低于本县(市)所有岗位笔试平均成绩60%的报考者,不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
 
  4.总成绩公布。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卫生健康局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本县(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由县(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市)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市)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本县(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县(市)卫生健康局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报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凭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派至村卫生室服务,在报考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八、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特别提示
 
  1.按照我省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在入职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具体事项的时间节点及要求,均在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咨询电话
 
  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817-2666083
 
  阆中市卫生健康局      0817-6289319
 
  南部县卫生健康局      0817-5522392
 
  仪陇县卫生健康局      0817-7222314
 
  营山县卫生健康局      0817-8236673
 
  蓬安县卫生健康局      0817-8968219
 
 
  附件1.南充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南充市县(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
 
  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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