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珠海市检察机关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珠海市检察机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职位
各检察院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人数如下: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名,金湾区人民检察院6名,斗门区人民检察院2名(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招聘和管理
本次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由检察院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共同开展。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一经聘用,与聘用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包括工资发放、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日常管理,考核等)由聘用检察院负责。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优先,部分岗位党员优先(详见附件1《职位表》、党员身份证明详见附件3);
6.本科报考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报考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与其他报名资料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xzjc_hr@ezhiduo.com(珠海市人民检察院)、xzjc_hr2@ezhiduo.com(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斗门区人民检察院)。邮件标题需注明:“珠海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考单位(如‘珠海市检察院/金湾区检察院’)+姓名”字样。
3.报名资料:
(1)《珠海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各1份;
(2)报考者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
(3)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头、本人信息页)扫描件;
(4)报考者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如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扫描件或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5)报考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扫描件各1份。
4.资格初审: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组织方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发放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安排
本次考试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报名和笔试工作将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织,面试工作由各检察院自行组织(面试时间统一)。
1.笔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公文写作及行政能力等,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有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
4.资格复审与面试:面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侧重考察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对考试合格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合格分数线、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通知。
六、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需到各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是对报考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等材料。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珠海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3.聘用人员不办理户籍迁移和工作关系调动(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检察院提供协助);
4.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九、递补和补录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上一环节合格的报考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报考者在面试、体检、考核、聘用、试用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体检、考核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或者因在职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离职导致岗位空缺的,招考检察院可从此次招聘总成绩合格者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聘用,同一岗位没有递补人选的,可以跨岗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于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3.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后续相关公告将在“珠海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查看公告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报名咨询电话: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珠海学子锦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3928077574;珠海市检察院:0756-2612068;金湾区检察院:0756-7799151;斗门区检察院:0756-5888506。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5.考生可以查询报名情况(报名期间每天下午 18:00 更新,查询途径:https://dev.ezhiduo.cn/procuratorate_zh/#/;
6.报名成功后,请添加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林小姐微信号13326652328(添加微信时需备注:报考单位+姓名,如“珠海市检察院+姓名”,未备注完整不予通过);
7.本公告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43人公告
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2024年2月,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优化调整。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端打印设备、集成电路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金湾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43名,其中教师42名,校医1名。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应聘者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教师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校医应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8.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区内公办学校在岗临聘教师;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线上报名—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中午12时。
2.线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各学校邮箱。
3.材料提交:请将以下材料按先后顺序编辑并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一并发送至各学校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文件命名为:应聘学校—岗位—姓名(如:珠海市小林中学-初中语文-张三)。
①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资料还须提供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④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
⑥荣誉证书;
⑦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或规定进行处理。
(二)线上资格预审
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在报名时发送至招考单位邮箱。由招考单位组织专家评委通过查阅应聘者上传的试讲视频及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按不低于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通过线上资格预审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8:00。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整理提供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备好原件待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考生需于9:00签到,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4.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理论、学科基础等各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笔试结束后。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试讲、专业技能、教育答辩等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试讲以试讲形式举行,专业技能展示为本学科专业技能展示,教育答辩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采用教学试讲(7分钟内)+答辩(3分钟内)方式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内)。
职工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问答,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5分钟内)。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体育、音乐、美术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
面试结束后,计算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应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规定)。
(七)考察
由学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将有关材料报金湾区教育局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对不符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wan.gov.cn)公布;阶段性的通知及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788268,联系人:高老师。监督电话:0756-7262786(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公告(第四批)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43人公告
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2024年2月,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优化调整。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端打印设备、集成电路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金湾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43名,其中教师42名,校医1名。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应聘者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教师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校医应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8.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区内公办学校在岗临聘教师;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线上报名—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中午12时。
2.线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各学校邮箱。
3.材料提交:请将以下材料按先后顺序编辑并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一并发送至各学校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文件命名为:应聘学校—岗位—姓名(如:珠海市小林中学-初中语文-张三)。
①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资料还须提供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④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
⑥荣誉证书;
⑦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或规定进行处理。
(二)线上资格预审
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在报名时发送至招考单位邮箱。由招考单位组织专家评委通过查阅应聘者上传的试讲视频及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按不低于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通过线上资格预审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8:00。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整理提供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备好原件待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考生需于9:00签到,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4.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理论、学科基础等各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笔试结束后。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试讲、专业技能、教育答辩等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试讲以试讲形式举行,专业技能展示为本学科专业技能展示,教育答辩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采用教学试讲(7分钟内)+答辩(3分钟内)方式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内)。
职工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问答,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5分钟内)。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体育、音乐、美术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
面试结束后,计算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应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规定)。
(七)考察
由学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将有关材料报金湾区教育局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对不符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wan.gov.cn)公布;阶段性的通知及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788268,联系人:高老师。监督电话:0756-7262786(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