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临沂兰陵县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20人)

  
 
  为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并长期服役,提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关于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鼓励高学历青年入伍长期服役的意见(试行)》(兰陵发〔2023〕10号),现将2024年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范围为具有兰陵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年龄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26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应征入伍的身体、政治以及其他条件。
 
  二、征集计划
 
  2024年兰陵县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计划为20个。到部队服现役至中士及以上军衔满服役期,退出现役后,按照《关于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鼓励高学历青年入伍长期服役的意见(试行)》(兰陵发〔2023〕10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聘用到县直或乡镇(街道)事业单位。
 
  三、报名程序
 
  1、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征集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征集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征集资格。报名人员应于7月18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兰陵县),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自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名的《2024年兰陵县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带编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本公告附件);
 
  (2)一寸免冠照片6张(背后标注姓名);
 
  (3)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持家庭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索引页和个人单页);
 
  (5)持毕业证(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6)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7)《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1份(学校意见栏不填)。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过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兰陵县人武部三楼304室。
 
  四、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体能测试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由兰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兰陵县征兵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所有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计入征兵量化考评总成绩。进入大学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征兵量化考评前100名且政治考核合格的,取得征集考试笔试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征兵量化考评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六、档案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征集人员档案进行审查,档案审查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进行,凡存在档案恶意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带编入伍人选。
 
  七、审批定兵
 
  县征兵办公室根据量化考评成绩,按定兵原则进行定兵,定兵不受招聘考试成绩影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征兵办公室按照个人考试总成绩排名及档案审查情况,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人员。拟带编入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拟带编入伍人员名单公示后,对因放弃征集资格或被取消征集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县征兵办将公示无异议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和《审批定兵辅助决策系统》审批定兵。被征集人员正式入伍前因体格复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其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征集资格。
 
  八、组织选岗
 
  带编入伍人员暂不办理聘用手续,到部队服现役至中士及以上军衔满服役期,正常退役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有关部门对部队表现进行量化评分,按照评分排名确定选岗顺序,组织选岗。量化评分相同的,同年带编入伍的,按照入伍前考试总成绩确定选岗顺序;非同年入伍的,按照服现役年限、奖励和表彰等级及次数、残疾等级、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情况、入党时间以及是否受处分等因素确定选岗顺序。
 
  九、有关事宜
 
  (一)带编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在部队服现役至中士及以上军衔满服役期正常退役后,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分别到县人民武装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量化评分和选岗,六个月内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带编入伍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满12年以上的,退役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未定兵入伍或服役时间未达规定要求的;
 
  3、在部队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
 
  4、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党纪军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5、退伍后未按规定到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6、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入职体检不合格的;
 
  7、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兰陵县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征集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兰陵县征兵办公室:0539-5211363
 
 
  兰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兰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山东临沂兰陵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44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兰陵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344名(含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1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兰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除急需紧缺岗位、乡镇普通教师类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兰陵县内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应聘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应聘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县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咨询电话:13791537186。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5日11:00—4月30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报名成功人员于5月22日9:00—5月25日9:15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情况,减免申请通过的,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应聘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招聘主管部门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最低服务年限5年)。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13791537186)。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普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兰陵县特殊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ling.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791537186。
 
  监督电话:0539-5123776。
 
  附件: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

2024年山东临沂兰陵县妇幼保健院招聘教师6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兰陵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教师6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除急需紧缺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应聘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应聘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5日11:00—4月30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报名成功人员于5月22日9:00—5月25日9:15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情况,减免申请通过的,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应聘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招聘单位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电话详见附件1)。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ling.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ling.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兰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286120
 
  附件:
 
 
 
  兰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山东临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685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685名(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8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
 
  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除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乡镇(街道)幼儿园教师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兰山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乡镇(街道)幼儿园教师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应聘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应聘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市直或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5日11:00—4月30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报名成功人员于5月22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情况,减免申请通过的,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应聘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各招聘单位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电话详见附件1)。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小学书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临沂市中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兰山区各幼儿园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605317。
 
  附件: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