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滁州明光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明光市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教人〔2013〕119号)、《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明教体〔2016〕212号)等文件精神和城区学校编制空缺及实际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4年城区学校从本市农村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30名、幼儿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选调岗位与人数见附件1《2024年明光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对象
编制现在明光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且正式聘用在明光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学年;从县域外正式调入明光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县域外农村任教年限与调入明光市农村任教年限累计须满5学年;有援疆、援藏和“三区”支教经历的人员不受农村任教年限限制。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学历专业与选调岗位不一致的,须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或专业相近。专业相近以《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滁教体人函〔2018〕285号)规定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2021-2023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完成2021-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任务。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中的“50周岁以下”为“197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2021年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等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于2024年8月6日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以下称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8日 (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现场报名。地址:明光市龙山路66号。
2.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附件3《2024年明光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须粘贴小二寸照片,同时提交同底小二寸照片2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学历专业与选调岗位所需专业不一致的,还须提交与选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编制关系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含任教年限、任教学段学科、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是否有外地支教经历等内容,附件2为报考证明的统一格式)。报考证明须由学校经办人和校长审核确认后签名并盖学校公章。
3.报考城区学校选调考试须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收费标准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
4.报考人员按选调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审核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9日下午14:30-17:30,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考城区学校选调的人员,于2024年8月13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凭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点测试。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选调岗位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专业测试
选调考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专业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专业测试分值。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为确保选调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选调。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专业测试教材。专业测试使用明光市市直学校现行教材,不指定参考书目。
3.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24年8月14日,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加分
由教育主管部门选派,完成滁州市和明光市下达的援疆、援藏或“三区”支教任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支教人员给予加分。其中,到新疆或西藏支教的加5分,到“三区”支教的加1.5分(回原籍支教的除外),不累计加分。教龄满1年加0.15分(以工资系统为准),累计计算。
(五)选调考试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加分。
(六)考察
报考城区教师选调的考生总成绩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学历(最高学历)高者、职称高者、教龄长者优先。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考察工作根据拟选调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学历(最高学历)高者、职称高者、教龄长者优先。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调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被选调人员需在选调单位空缺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应低聘至有空缺岗位等级。进入调动程序后,不得放弃选调。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的办公室负责选调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进入调动程序后放弃选调的,5年内不得报考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咨询电话:0550-8153630(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
监督电话: 0550-8158442(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股)
0550-8033806(明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明光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6日
2024年安徽滁州明光中学引进教育紧缺人才4人公告(第二批)
为加强安徽省明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和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明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明光市委人才办牵头,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光市委编办承办。明光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实施监督。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测试和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岗位计划
2024年安徽省明光中学公开引进教育紧缺人才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4年安徽省明光中学公开引进高中教育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原“211”大学、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全日制且取得相应学位、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本科毕业且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明光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报名时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在录取聘用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可以报名)。
(六)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最终获得聘用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满足上述条件并完成入职报到,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普通高等院校非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应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人才公告于2024年4月18日起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明光先锋网、安徽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物电学院物理楼308会议室。
3.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9号。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报名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明光先锋网等网站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予以关注。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届毕业生需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考生各科成绩和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须填写《2024年安徽省明光中学公开引进高中紧缺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证件照)三张。
4.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并签署在录取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附件3)。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所应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业测试和聘用等资格。
7.引进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委人才办、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经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人选与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按实有报考数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说课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为确保质量,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具体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说课成绩、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专项大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连续三年获得奖学金、原始本科毕业院校985大学或原211大学排名、学历高者、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核实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报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按时报到后兑现其他待遇。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不按公告和合同约定履行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核销编制。
(七)待遇
聘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津补贴。本次引进的人才,报到时给予一次性安置费(博士生50000元,硕士生20000元,本科生10000元)。在明光购房前,学校解决住宿问题。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可对口安排工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尊重其意愿,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明光市纪检监察举报中心电话:0550-8133806;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0550-8158442。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明光市委人才办、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8153630,0550-8032039
中共明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安徽滁州明光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49人公告
明光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43个岗位(A类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不设置开考比例。B类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明光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93年7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明光市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工作人员未经单位批准的(在编人员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4年7月19日在明光市人民医院网站、明光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明光市”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明光市”(http://minggu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8:00至7月28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明光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2024年7月29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4年7月29日17: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B类岗位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30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B类岗位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1日上午8: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B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其中《公共知识》考试主要内容包含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省情市情和写作等,分值100分;《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具体安排为:
08:00—09:30 《公共知识》
09:30—11:00 《专业知识》
《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8: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设在明光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人民医院网站、公众号以及报名网站等公布。
笔试成绩按照《公共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70%合成,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最低控制合格线为笔试合成成绩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材料的原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学历、学位等证书须在聘用报批前取得)。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明光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等相关信息在明光市人民医院网站、明光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明光市”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合成
A类岗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层次、职称等级、在校取得荣誉、任职情况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B类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公共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明光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明光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明光市人民医院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明光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明光市人民医院网站、明光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名网站进行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8105100(明光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0—8023866(明光市人民医院监审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明光市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安徽滁州明光中学引进教育紧缺人才4人公告(第二批)
为加强安徽省明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和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明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明光市委人才办牵头,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光市委编办承办。明光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实施监督。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测试和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岗位计划
2024年安徽省明光中学公开引进教育紧缺人才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4年安徽省明光中学公开引进高中教育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原“211”大学、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全日制且取得相应学位、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本科毕业且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明光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报名时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在录取聘用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可以报名)。
(六)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最终获得聘用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满足上述条件并完成入职报到,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普通高等院校非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应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人才公告于2024年4月18日起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明光先锋网、安徽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物电学院物理楼308会议室。
3.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9号。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报名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明光先锋网等网站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予以关注。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届毕业生需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考生各科成绩和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须填写《2024年安徽省明光中学公开引进高中紧缺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证件照)三张。
4.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并签署在录取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附件3)。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所应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业测试和聘用等资格。
7.引进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委人才办、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经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人选与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按实有报考数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说课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为确保质量,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具体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说课成绩、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专项大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连续三年获得奖学金、原始本科毕业院校985大学或原211大学排名、学历高者、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核实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报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按时报到后兑现其他待遇。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不按公告和合同约定履行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核销编制。
(七)待遇
聘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津补贴。本次引进的人才,报到时给予一次性安置费(博士生50000元,硕士生20000元,本科生10000元)。在明光购房前,学校解决住宿问题。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可对口安排工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尊重其意愿,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明光市纪检监察举报中心电话:0550-8133806;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0550-8158442。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明光市委人才办、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8153630,0550-8032039
中共明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