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20人公告

  
 
  为进一步激励高素质人才参军入伍,提升我市兵员征集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玉林市激励高素质人才参军入伍的若干措施(试行)》规定,决定组织2024年下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全市共计划招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意识形态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符合2024年下半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条件,且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班生可先报考),仅可报考入伍地县(市、区)岗位;
 
  5.已被确认为2024年下半年男兵预征对象或2024年下半年女兵通过网上初选人员;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事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被选拔为直招军士的人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16日8:30-12:00,15:30-17:00。
 
  2.报名地点: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见《2024年下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入伍承诺书》(附件2)、《2024年下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贴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仔细阅读《2024年下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如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报考者。如因报考者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者负责。未签订《入伍承诺书》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8月14日—16日8:30-12:00,15:30-18:0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审查,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结果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现场予以反馈。特殊情况无法当场反馈的,应告知报考者,并于次日反馈。
 
  三、考试
 
  2024年下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无需缴纳考试费。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8月31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考试内容: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常识判断、法律知识、职业道德、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后2日内可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分值为100分。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9月8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不能区分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各县(市、区)确定并组织实施。
 
  四、人选确定及公示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征兵办,从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带编入伍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照个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程序公示。
 
  五、签订协议
 
  公示合格人员与入伍地县(市、区)党委编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征兵办签订《玉林市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附件4)。
 
  六、退役安置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满2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持入伍批准书、退役证和《玉林市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安置岗位后,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且为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的退役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以下情形协议自动终止:
 
  1.入伍当年9月份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3.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含)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6.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起超过30日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
 
  7.不服从安排的或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放弃后不影响其他方式就业);
 
  8.丧失工作能力的。
 
  七、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失信处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九、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9577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本公告由玉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
 
  市征兵办0775-258302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775-2684008
 
  北 流 市人社局 0775-6399207
 
  容 县人社局 0775-5117909
 
  陆 川 县人社局 0775-7236082
 
  博 白 县人社局 0775-8227091
 
  兴 业 县人社局 0775-3910921
 
  玉 州 区人社局 0775-2897209
 
  福 绵 区人社局 0775-2225101
 
 
 
 
 
  玉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容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9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容县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59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的均可)。
 
  三、报名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9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2023年9月以来从容县公安局离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3日(法定工作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容县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或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未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各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自行到银行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4.报考者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视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设最低合格线。
 
  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一)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
 
  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心理健康测试和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容县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体检、政治考察、心理健康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容县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对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成绩公布
 
  在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九、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受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每月应发工资31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费用)。
 
  (五)享受年休假、年度体检、人身意外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发布招聘公告
 
  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发布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5316056 (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5322179 (容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容县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京联合举办的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活动举办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二)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三)活动名称: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南京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主要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公开招聘;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聘、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9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签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如同一岗位仅有1名博士研究生报考,并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考核签约;如同一岗位既有博士研究生报考又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一起进入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签约人选。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2024年9月19日18:00;
 
  报名方式:报考者规范填写《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报考者将有关证件扫描成图片,以“名字+报考岗位”命名发至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邮箱,邮箱地址为:yzsz2825412@163.com。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表格及证件图片:
 
  (1)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3)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4)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5)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6)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资格审查及反馈:资格审核内容为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报考者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料上传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时,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由玉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指定专员负责,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及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考,并通过邮箱将“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反馈给报考者。报名者在报名后的第二天在邮箱查收报考意见。
 
  资格审查及反馈时间:2024年9月13日8:00—2024年9月20日20:00
 
  2.活动现场报名及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由玉州区赴外招聘组人员在招聘现场接受应聘材料,审阅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报名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玉林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同意后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②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③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④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⑤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⑥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为100分。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符合岗位条件人员都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均在南京大学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南京大学招聘活动现场报名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初定南京大学内,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学历高者;②学位高者;③取得职称资格级别高者;④少数民族或烈士子女;⑤中共党员,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确定。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拟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填写《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登记表》,经玉州区人社局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与毕业生签订《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考核及公示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机构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的人员,由玉州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玉州区高层次人才相应层级的,经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按照《玉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玉区办发〔2018〕18号)确定层次,享受有关政策待遇,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有关补贴详见《玉州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经济待遇表》(附件4)。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七、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302829。
 
  八、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时间做好有关材料准备,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玉州区委组织部,0775-2828706。
 
  玉州区人社局,0775-2897209。
 
 
 
 
 
  中共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2人公告

  2024年陆川县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陆川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陆川县公安局共设23个辅警岗位,拟招聘4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陆川县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
 
  三、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8日出生),报考边远且存在招录困难的单位或者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28日出生)以下,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文化程度要求以职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等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曾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劝退、被认为不适合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30日、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址:陆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进入陆川县公安局大门往左侧一楼)
 
  3、报名材料:
 
  ①本人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玉林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退伍证等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自行在“八桂警事”微信公众号打印本人“无犯罪证明”一份,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②自行在“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下载《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我局按照招聘程序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形式采取笔考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不设最低合格线,满分100分,请考生根据笔试内容范围进行复习,不再提供题库。
 
  2、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二)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视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本次考试设置候录库,只有面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后候录库,候录库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当招聘单位没有再次组织招聘且用人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经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候录库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七、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人选。
 
  (一)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由陆川县公安局开展对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和政治考察(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加入和参与邪教组织及活动、个人征信、个人是否有精神病史)。
 
  体检、政治考察、心理健康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及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十、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属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非在编的聘用人员。
 
  (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自试用上岗之日起享受陆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待遇为3150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四)被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等福利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0775-7232560(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
 
 
 
 
  陆川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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